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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官公民权利千头万绪冯缤杂谈 |
分类: 法治思考 |
再可惜,咱像那位法官大人一样的是个法盲,事情非但没有解决,反而被一纸堂而皇之的“规定”连法官大人本人给免职了。咳,你看这事闹的,最后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事情的变化千头万绪,咱跟着看的也是感觉其中一波三折的精彩,可惜、可惜,最后的结果却是大大超出人们对法律的估计。
如果笔头儿在懂得委婉一点儿,我想,一定会写出一部情节很曲折的小说,这部小说没啥特别大的价值,意义就是教育后一代:我们的法律是千头万绪的,千万不要跟法官去打官司——即使、也许你真的有着很客观的理由。
联系故事中的这位法官,让人想起了前几年发生的一件事:传闻邻近的一些小国,艳羡于身边一个大国的法律繁多,认为一定很完备了,便装回几麻袋回家研究。现在看来,真是一个闹剧,因为法律虽多,法官都不懂,或者说因为懂得多了而有伤自己了,有什么用呢?还有一个故事,说的是有个国内知名大学的法学教授到相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去给自己维权,结果也是让人家训斥了一顿:“你懂法律呀?”
法律再繁多,法官大人的合法权利尚且得不到保障,何况公民乎?因此,对于很多的法律,我们是不该过于认真的。至于公民的权利,我们也就只能想想,千万别去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