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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收费 中国公路阻截生命没人性

(2012-08-11 18:50:30)
标签:

冷血收费

交通运输

公路

收费站

警车

急救车

死亡

杂谈

分类: 新闻回放

    日前,新疆乌鲁木齐吐乌大高等级公路上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爆胎后与一辆货车相撞,轿车上5人受伤,特警驾驶警车将伤员送往医院途中经过收费站时,收费员坚持要收警车过路费,如不交费就才放行。特警因怕耽误抢救伤员,不得不交费。

    无独有偶,多年前在哈尔滨市也出现过类似事件。据据当时的《哈尔滨日报》报道:2004年4月6日1时15分,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立全村白家屯56岁的杨桂珍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在家中死亡,急救车在机场高速公路上被阻截了1小时。急救车来到机场路出口,这时收费人员让其交30元过路费,急救车司机拿出了出车命令单和省物价局、省交通厅以及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对“120”急救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但收费站值班人员还是不让急救车通过,并要求医生等人交路费及10倍的罚款。后经省长热线调解,救护车才被允许放行,但必须将车开到机场路口交30元钱。当救护车终于到达患者家中时,患者因抢救不及时已经死亡。

    没有比生命更珍贵的存在,所有的利益诉求都应为救死扶伤让路。然而,即便是载着已昏厥伤者的警车、执行抢救任务的救护车不交过路费,也寸步难移。我国公路一个个冰冷的收费站是如此坚硬地存在,刺激着世道人心,也激起一片责骂和抨击声。

    放眼当下各地的高速公路经营模式,莫不多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在公路建设中,许多地方将公路收费权让渡给公路投资者。为收回投资考虑,收费站已经成为投资方“私有化”的吸金机器,不仅常常超时违规收费,且有着考核制度下的收费任务。在巨大的投资回收诉求下,最底端收费站的“逐利”倾向在所难免。所以,收费站是不能放过一起可能逃费的通行行为,即便算是救人的警车、前去抢救危重病人的救护车,都不在其限定的“免费通行”的范围内,也必须交费才放行。只是,公众怎样理解这样明显背离常识与道德的事实呢 ?公路不在姓“公”,收费员成为强大吸金机器上的牢固一环,那么,在强大的收费机制下,谁都有可能成为冷漠者或者冷漠下的生命终结者。

    一座风不能过、雨不能过、公民生命不能通行的收费站,必须要承担围观者的不齿与骂名,这是它违背公共道德的必然代价。显然,类似的事例不能再重演,而这指向的是更大的问题。如何在恪守规则和人性化行事之间寻求平衡?我们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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