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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可以一风吹

(2012-07-08 22:43:34)
标签:

杂谈

分类: 文章


  东莞“健康活水世界”在大厅里现场直播男女更衣室画面,称为“震慑窃贼”。消费者表示不满,水疗馆负责人称这样做已有两年,“没有遇到过女客人投诉”,“起码有六七成客人支持”,下步也不会撤走直播。
  水疗馆,是高级的说法,就是澡堂子的升级版。像澡堂这样的场所,兼具公共性和私密性。它是营业场所,非私人服务;人们在此又必须赤身露体,因而涉及身体的隐私。现在医院里都会不时出现病人与院方在身体隐私上的冲突,澡堂这样的消费场所,客人的更衣过程被直播竟能没有投诉,实在是令人惊讶。
  众所周知,有的病人不希望作为实习教学的样本被观看或观察,医院则表示观察病人对医学教育的不可缺少,事情最终要以“明确告知”的方式来解决,医院要尽告知的义务,病人则有权拒绝作为实习素材。
  这是在完全公益目的的情况下,身人隐私的处理方式。澡堂这样的地方,店方有责任保证客人的财物安全,同时有义务保护客人的隐私。这家水疗馆却以保证安全为由,对更衣室径直进行视频监控,而且直播到大厅。店方以损害消费者一种权利的方式来维护其另一种权利,一点不感到有什么问题,已是出人意料。被投诉后,还大谈没有接到过投诉、客人支持、男客人甚至主动表演并问工作人员是否注意到等等,以示做得好;今后要及时告知客人大厅会直播更衣实况。无视他人权利,这个澡堂可以说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我不知这是通常所说的“法盲”,还是装呆卖傻。对客人来说,他在澡堂消费,是既要保证财物安全,也要保证隐私安全的。以何种方式保证这两种安全,那是澡堂的事情,澡堂没有理由损害一个安全维护另一种安全。到水疗馆的客人为何被转播了裸体而没有投诉,当然可以一问,但不管投诉不投诉,都不影响基本的判断,那就是消费者的身体是个人隐私,公开他人隐私属于侵害权利的行为。不说那些监控视频是否会流失,就算不流失,直播更衣室这种做法就毫无必要,因为“震慑窃贼”完全可以由专人监看来完成。甚至,在更衣室设置监控,都不无“监控过度”的嫌疑,更衣室防盗,未必非得视频监控不可。
  然而,实际情况是,对损害身体隐私提出投诉的人,反而成了异类。人们对更衣室被直播没有异议,店家不以直播更衣室为过错,消费者甚至有意秀其裸体。公安机关的态度尤其滑稽:已获悉“直播视频”情况,并介入调查,女客人如认为水疗馆的做法侵犯其隐私权,可提交相关证据给公安机关作立案处理,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这是一种无动于衷的姿态,一种事不关己的公允,一种不置可否的中立。看了此事中的官、商、民各方反应,感觉就像在瞎子的国度里,眼睛不瞎的人就是异类;在疯子的国度里,清醒的人就是疯子。

  天津蓟县莱德商厦6月30日的火灾,官方报道称造成10人死亡,火灾原因是空调机起火,死伤惨重是因为商场负责人怕人不给钱走掉,封闭了大门,火势大起后,门就拉不开了,还有目击者表示消防队到场效率成问题,步行十分钟的距离,25分消防车才到达。
  商场发了火,商场首先想到的不是疏散客人,保全生命,而是封闭大门,防止逃单。说起来呢,大概商场也没有想到这场火会大到把人烧死的程度,然而,危险发生时,还要拨拉算盘珠子,而不是绝对保证生命安全,这样的价值衡量标准,实在是令人折服。

  前几天不少人都在嘲笑有的国家表彰少年为救宝贵的宣传画像而舍命,不妨想想,一个为了避免逃单而在火灾时封闭商场大门的社会,比那高级些吗?我们这个社会,经济效益已经讲到宁可死人不可逃单的水平,命都不如利益重要了,澡堂损害隐私权又算得了什么呢?
  震慑窃贼,就要直播更衣室;避免逃单,就要封闭逃生门;发展经济,就可以糟蹋环境;建设升级,就可以拆屋扒房;控制生育,就可以杀死胎儿;“决策科学”,就可以代民作主……这个社会里,野蛮总可以气壮如牛地开讲,生命权、隐私权,或者别的什么权,当然就全部可以一风吹。
                                  20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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