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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动开始惩罚转发“黄段子”的行为,关停发送机号的短信功能。
报道说,这是配合公安部门治理手机违法短信的内容之一。被治理的短信违法信息计有假冒银行名义诈骗,散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等。动作可谓果决:只要涉及其中一项,哪怕只发送一次,就会被关停短信。
关停了以后还有再开的机会没有?报道说,重开短信的话,需要带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写一份不再发送不良信息的保证书。这就是说,重开短信不是一个期限问题,而是一个态度问题;而关停多久也不是发送不良信息多少的问题,而是何时写保证的问题。
报道中说东莞虎门镇一位用户在关停以后,收发短信都被不行了。发送违法短信,以关掉发送功能惩罚,算是恰当,接收功能为何也关停了呢?“肇事者”的手机号码有短信接收功能,但这一功能并未参与发送不良信息,不该被惩罚性地关掉吧,而且接收短信并非一种可能危害他人的行为。
我是遭遇过关停短信功能的,原因我自己一直未能弄清楚,自忖可能是某次群发短信数量过多,但关停期间短信接收未受影响。电信运营商以短信发送频次认定手机是否在发送垃圾短信,不能说没有道理吧。反正我电话联系10086后,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我对关停短信功能的条款既未列入服务合同,也未在运营商的网站上公告不能理解。
那也是一次“无期限”的惩罚,只是未被要求写保证书,也未关掉接收功能,但运营商的意思似乎也是如果我不联系他们,他们就要一直关停下去的样子。
现在,关停短信功能是在配合公安部门行动。但我不知道作出关停决定的主体,到底是运营商还是公安部门。通过发送短信的数量来判断垃圾短信,还可以说那会使系统不堪承受,所以运营商自己可以判断,问题只是多长时间内不能发送超过多少条短信,这需要明示。但现在显然不是根据数量来惩罚的,而是根据短信内容。运营商是公司,非公共权力,而审读信息内容以及依此作出惩罚决定,应该都是权力部门的事情,运营商能够担当吗?
不过,如同大型商场可以代行收缴假币,运营商说不定获得了公安部门的授权,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但实话说,如果有这样的授权,它应该早被公示,而且哪些短信将会被关停功能,也该先行告示,而不是在公民受到惩罚之后才被打听到。
我想,判断短信内容是优良、合格还是不良,是一个比较难的工作。难度一在于工作量大,二在于内容审读是一件关于“意义理解”的专业性权力工作。不管喜欢不喜欢,内容审读这项工作没有中止过。有些信息,一看就知道是“不良”,但语言文字本身复杂,社会尺度和人的理解行为也复杂,所以要判断信息内容合格不合格,即使不是不可能的,至少也是很复杂的。
现在看,不良内容“被通讯公司检测系统发现或被客户投诉确认,就会被关停短信功能”,似乎是将审读的任务交给了机器和客户。这自然把人解放出来了,但机器理解得了“意义”吗,某个客户能够完全决定一个信息是否不良吗,还是问题。总之,内容审查是很麻烦,而且很不容易取得共识的事情。
打击通过短信诈骗、敲诈和散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内容,以及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等等,不能不说是好事,只是,好事做起来也要讲究,而不可以用力过猛。任何惩罚,都是施之于人,都需要小心谨慎,避免失误,避免过当。发送一条“黄段子”就得去写保证书,否则无限期停掉短信,这可能于治理短信而言很有效,但是否会使人们内心缩紧?
开放的信息环境,固然不是没有底线,但尤其需要注意交流的自如心态、社会的信息环境不要让人感觉大受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