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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领导没个性                <span style="position

(2009-09-17 2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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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新华社消息,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要求各级法院“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
  这一要求是在日前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讲话很全面,光是几百字的报道,就可以看得出来。撮要如下:务必增强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意识,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努力寻求依法妥善解决的最佳方案,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要严格从事实出发、按法律办事,要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要统筹兼顾司法公正与审判效率,要坚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讲话全面,这就避免了片面性,保持了正确性。最高法院的院长,发表一篇如此全面的讲话,不是纲领性文件,也是指导性文件。指导而正确,很好。
  但是——接下来有一个“但是”,这可能是通常的评论做法。这里没有但是。我要继续谈理解,谈体会,谈领会精神实质。
  我已经在网上看到,有人说王院长的讲话“自始至终没有提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这一点”。我想,报道并非讲话的全文,报道中没有,未必就是讲话“自始至终没有”。就算讲话里文字上没有,意思上还可以说有。而且人民,早就安放好了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看,一句话里面,“人民”就出现了两次呢。
  我可以说,这个讲话是高水平的讲话。高水平的讲话,就是滴水不漏。从大局出发,依法妥善解决,兼顾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统筹公正与效率,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求很多,这本身就是兼顾、统筹和统一的艺术。例如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与依法妥善解决,有没有可能冲突呢,例如大局为谁所认定的大局,是一个地方官认定的大局,还是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而妥善,如果依法而难以寻找到与大局妥善得起来的解决,怎么办;“最佳方案”,没有最佳的话,怎么办?
  我简直把自己给绕糊涂了。不过,没关系,我始终相信,这里面是没有矛盾的,是可以完美结合、高度统一而且已经内在一致的。为什么我会相信,没有为什么,因为我从来都相信,自从读书识字起就知道这是一定要相信的了。
  如果说缺憾,可能是这样的,说说得太全面,有时不如单刀直入,直击要害。这可以找到范例。8月7日新华社报道,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表示,律师队伍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做好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努力实现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
  最高法院和司法部,各有座谈会和首长讲话,一个全面,一个明快,风格有异,但显然的,指导性都很足够强。谁说中国的领导人没有个性呢,看看讲话,精神实质一样,风格还是很不一样的。
                                            200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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