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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案的调查结论公布了,肇事车时速被判断为84-101公里/小时。警方还就最初通报为70码而向社会道了歉。2天前,媒体已经报道了来自专家的消息,“肯定不是70码”。
不是70码。当然肯定不是。网民有多大反应,媒体有多大质疑,因而领导又有多么重视,都说是骇人听闻了,怎么能是70码?但如果没有网民反应和媒体质疑呢?那差不多就是70码了。
70码,意味深长的速度数字。70码在城市道路上也是很快的速度了。不过,肇事地点的限速是50公里,70码,就是超速不到50%,如按超速论,罚款200元扣分,不算严重超速。
你是根据人们对事件当时的现场描述来反对70码,你是怀疑70码包含着案件会导入从轻发落的轨道而反对70码,因此你严重抗议警方的“初步调查”。你怀疑对了,70码确实是不成立的。这样的怀疑曾经多次被证明为正确,如躲猫猫、周老虎等等,再来一次,不仅不足为奇,而且验证你心里早已有过的结论。
这种“怀疑成立”的事情不知还要发生多少。你不由分说地认为,调查总不免是倾向于强人,例如有权人,例如富人,所谓“初步调查”不过是结论预演和试探气球。实际情况一次次地证明你的怀疑和反对是成立的,从而使人不能不相信对强人的偏向哪怕不是有意,至少也是“有意无意”。
这种有意或者“有意无意”出笼时,难道没有想到可能遭到的反对吗?要多少个教训才能让所谓的“初步调查”变得稍稍显得客观些呢?我想,你很多次都反对生效了,但使调查不能客观一些的问题其实从来就没有解决。
呵呵,你也不要过于自信,以为反对和质疑是无往而不利的,能否生效,多少还要视乎你的声音能够发出来多少。例如杭州飙车案,至少在杭州的媒体和网络上已经消失了几天,幸而禁忌只生效于杭州,所以你的反对和质疑能够说出来,并且有很多与你意见一致的人都在说,从而使得没有飙车命案、只有“超速事故”越来越显得滑稽(警方说过,飙车不是法律用语,法律上只有超速和严重超速,而超速不足50%并不严重)。
不要过于指责“富二代”的骄狂,虽然他们实在是骄狂的,而且他们很多其实已经到了应该具有基本教养的年龄。如果社会确实是权和钱可以办妥一切的,你又怎么指望他们撞死人以后有动于衷?毕竟肇事者确实没有逃逸,这也算是守了基本的规则,虽然那个场景下逃逸也很难不被查到,但现在撞死撞伤人以后飞车远引差不多也是一种风尚了呢。
我想,70码作为一种“初步调查”而被发布,一定能够进一步坚定强势者违法可获保护的信心。这样的“初步调查”越多,越能证明偏向是一种规律,也就越能让强势者倾向于轻视生命,当然也越能使你朝着不由分说地反对和质疑的方向走。
70码没有能够坚持到最后,效果又如何?我要问躲猫猫、周老虎被揭穿以后又如何呢,那么70码不能坚持到底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你精力有限,你记忆力也有限,很难去质疑和反对每一个事情,所以大量的事情在继续让强人的骄傲发酵,例如杭州地铁坍塌事故,现在还有谁追问责任者呢?你又胜了一次。然而,也就是“又一次”而已。还有更多次,你根本不会关注到,偏向在自自然然地发生,毫不尴尬,这已类似于本能。而“初步结论-反对”,则成为你的条件反射。
这就是现实的官民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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