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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箝制公民还是制约权力
《中国青年报》关于罗彩霞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报道,正在牵出越来越多的相关机构与个人。由于舆论的介入,事件善后正在变得快起来,罗彩霞有望很快恢复她的“正身”。
邵东县第一中学、邵东县教育局、邵东县公安局、贵州师范大学,都表示了未曾参与顶替事件的态度,而冒名顶替事件中的入学所需文件,如身分证明、户籍证明、学籍档案、录取流程文件,无不毕备。就此,事件可能导向“伪造文件”和个别人违规的轨道。
一个前任官员的历史问题,也将因为“伪造文件”和个别人违规配合,而很大程度上减轻“权力非法”的色彩。王峥嵘现在已因受贿罪而获刑,而那些顶替入学的成套必备文件,仍然显示了时任县公安局政委的违规违法能力,哪怕那成套文件用“伪造”或者个别人冒用单位名义配合来解释,这一点也无可置疑,因为你无法想象一个平民能够走通那么复杂的程序,那些程序看起来严肃、公正,而且密不容间。
5年以后,罗彩霞已经知道了真相,王峥嵘对女儿冒名上大学也已经承认。从报道来看,这个公民权利遭受剥夺的事件,好像纯属罗彩霞的“私事”。被冒名者要自己去联系各个单位、部门,提供各种证据,使相关单位去依章办理。如果没有舆论介入,这样的过程将漫长得足以让人苦不堪言。
王峥嵘已经被处理过了,不再是官员了,于是他制造的冒名顶替事件似乎也只好变成一桩他与被冒名者之间的“私事”。罗彩霞的姓名权、受教育权是被县公安局政委王峥嵘侵犯,侵犯的过程是不知不觉而手续完备的,罗彩霞还回“正身”则需要个人努力,而且公安机关还在与前官员王峥嵘一同前往学校,劝说罗彩霞放弃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大家都是公事公办的,公事公办是程序绵密的,绵密的程序在权力作用下是可以一直打穿的,一旦打穿再要回复原状也是同样要程序绵密的。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程序的陷井。程序要求可能来自权力的损害变得密致。在一个权力无所不能的社会里,绵密的程序与其说限制了权力者的胡为,不如说更能制造无权者寻回公正的困难。
所谓“程序正义”,如果被理解为“有程序,而且必遵程序”,可能忽略掉程序本身的问题。权力总是在场,吏治经常缺席,这样的程序乃是单方向制约无权者的程序,它并非福音,而是无权者的痛苦。程序经常被认为是一种工具性的设置,操纵工具的那只手在权力的手中还是在公民的手中,决定了程序作用的方向是箝制公民还是制约权力,不必对程序顶礼膜拜。
公开的社会能预杀黑幕
罗彩霞事件正在朝真相显明的方向发展,人们也正在从震动阶段进入沉思。一个十分容易被人追问的问题是,为什么看起来严密无缝的程序如此不堪一击,一个不算太高的权力就可以使之形同虚设?
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在各种制度体系中,高考招生录取制度一直被视为执行最得力、最认真的制度。确实,从高度控制的统一考试开始,整个招录过程都有防弊设计。而且子女教育一直被视为中国家庭的首要事务,高考招生录取因为涉及众多家庭的长远希望和现实,从而成为社会关注度最高的工作,普遍的注视使招录结果处在社会性的监督之中。
然而,现实仍然是无情的。与高考有关的公平争议一直存在,罗彩霞事件的出现更使人看到瞒天过海竟能如此容易。从填报志愿、分数发布到招录完成,时间可以说是相当短暂的。一个瞒天过海事件得以成功,其间需要成套的文件移造,诸多环节的认可,这些能够在极为短暂的时间内完成,造假者的效率令人佩服,但鉴定识别之粗疏、规则变通之容易也令人感叹。
现在,王峥嵘已因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刑拘,邵东一中张文迪因提供被冒名人高考成绩等相关信息被双规,媒体调查指认邵东县教育局一名官员为王峥嵘亲戚并给“中间人”出钱办事。又据报道,罗彩霞事件“操作”时,王峥嵘为邵东县一个镇的镇长。这就是说,一个镇长、一个班主任、一个县教育局官员,以及一个现在还没有露面的“中间人”,就把这个移花接木、瞒天过海的事件办成了,把被认为中国执行得最严格的高考招录制度的全部设计打垮了。
事件当然有权力背景,然而实话说,事件中的权力不可谓大。很大程度上事件不是权力直接作用于招录的结果,而是权力所奠定的社会关系和个人的违法投入影响并决定了招录的产物。那么事件应该被归结为“基层的混乱”吗?这当然可以是一种总结,而且能够让人产生某种程度的宽慰,毕竟“问题只是出在基层”,人们会觉得这是小问题。
然而请想一想,问题就很大。任何一个制度作用于社会,无不是通过“基层”;任何一个国家治理,无不是体现于基层;每一个无权者,每一个无社会资源、无经济能力的人,都生活在“基层”。既然在“基层”,最严密的制度都可以被轻易废去,那么对无力者的加害会是多么容易的事情。
另外,既然很小的社会资源都可以废掉最严密的制度,更大的权力、更多的资源又能够做出些什么,无疑也会给人留下巨大的想象。罗彩霞事件的问题在于调包,更大的权力和资源可能无须调包而直接获得机会,那同样要穿过严密的制度,但一旦做成简直就任何问题都不会有。
我们能够拥有真正的制度严格性吗?在政治权力、关系网络和经济力量交相影响制度执行的情况下,制度严格性是一种纸面上的东西,治理的可能性惟寄托于公开和社会公义的存在。事实上,制度需要严格,但也未必不需要弹性,以使需要特别对待的人获得特别对待,但这仍然是基于公开和公义的呈现。
公正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是一个道德概念。没有公开,就无所谓法治;公开而不体现公义,则是无耻,无所谓道德。一个公开性不够的社会,使“事情可能被公开”很难成为一个警示,大量破坏规程而未受处理的现象则为“违规没事”作了例证,被捉住的个别行为只会被认为属于“倒霉”。对个别的“倒霉鬼”再严厉,也无改于违规行为的普遍发生。
一个公开的社会,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黑幕,这不只是因为黑幕容易被追究,而且“伸手必被捉”很容易成为事实,从而使很多黑幕被预先杀死。
程序繁多不等于制度严密
“罗彩霞事件”在继续发酵。罗彩霞正在得回她应得的身份,王峥嵘被刑事拘留,邵东一中的涉事班主任张文迪被双规,贵州师大教授唐昆雄被调查,媒体披露邵东县教育局官员王定清(有消息称为王峥嵘之弟)与事件牵涉。
事件并未终结,受调查者的范围应该还会扩大。所谓的“中间人”,王定清所说的拿到了3万元的那个人到底是谁,这个人是否存在,如果存在,这个事件中需要他出场的必要性在哪里,他又活动了哪些环节?张文迪只是提供了罗彩霞的高考成绩等相关信息吗,唐昆雄又是否只代领了一下录取通知书,贵州师大为何会说通知书验证后交给了王峥嵘本人?
疑点还有很多,持续的舆论关注将很难使疑点被忽略。人们正在思索严格的高考招生录取制度为何会被作假击穿。
还在事件刚刚得到报道时,我已说过,“严格的程序”既是一种相互牵制,但实际上也会产生问题分段化、局域化的效果。程序织成了一张网,如果发生侵害行为,这张网中每个劣行都显得很小,而整体上这张网使受损者而难以恢复公平。
在事件渐渐明了之后,我认为,“罗彩霞事件”主要不是一个权力侵害权利的事件,而是个人权利被拥有较强社会资源的人侵害,这是社会资本与被违规操作的招录体制共同制造出来的事件。王峥嵘动员了他能够调动的相关社会资源,就是所谓的“关系网”。
这个被动用的“关系网”上的各个点,对应于整套高考招录体制中的各个环节,而整套体制又反过来为被攻破的过程回填了合法性,使得一个移花接木的作弊事件变成了“正常录取”,被冒名者不仅毫无知觉,而且在发现以后,也难以依靠个人之力去改变事实。
无论是权力织成的网,社会资源所织成的网,金钱资本所织成的网,当其加害于某个人的时候,都可能借助于“制度”的力量,并且使严密的制度和程序不仅被轻易地穿过,而且使严密的制度和程序成为恢复公正的合法麻烦。在不法权力、社会资源和金钱资本都可以击穿制度的情况下,基于防弊而设计的严格制度可能恰好变成劣行的掩护,和揭开劣行的阻碍。
严密的制度往往步骤繁多,每一步骤的放行又是基于对上一步骤的检验和确认的。这可能成为一种不间断的发现问题的链条,但也可能成为一个不断放行的链条,因为责任是分段的,那么当一个步骤开始径直放行时,它的责任也就变得很小,而且可以说我们也是受骗的,我们是无法查证的,我们是无权怀疑的,贵族师大对“罗彩霞”招生问题的解释就启用了这样的说法。所以作假的程序一旦启动,实际上也很容易在一个责任最小化的范围内使作假得以继续。这就像一个串连电路,稳妥性寄望于每一只灯光的正常点亮,而一旦有一只灯泡开始不亮了,后面的灯泡也就有了不亮的理由。
应该说,“罗彩霞事件”不过是违规者的社会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对于权力、关系和金钱资源足够的人来说,也许就不需要冒名顶替,而能够以某种看起来并不损害某个人的方式被招录。何况“罗彩霞事件”会被较为透彻地调查,也是因为媒体的作用,而在现行舆论境况下,这也只能是个案。
我们能够拥有真正的制度严格性吗?严密的制度几乎总是分程设计的,环环相扣,就是此意。但整个社会如果有足够的公开性,仍然能够形成一种各种社会力量交互督责的作用。“罗彩霞事件”出现以后所呈现的交互状态应该是常态而非例外,这样制度体系被轻轻易击破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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