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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副省长禄智明在全国两会上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谈瓮安事件。大概,瓮安事件的教训去年已经说完,或者是记者并不想了解,反正报道中是没有。报道中见到的,是事件“妥善处理”的经验。
经验当然也好,事件不管如何令人震惊,毕竟复归于平静,没有扩大,没有持续,大局底定,可以称“妥善处理”。讲讲心得,可以让别的地方预为准备,无事是最好,万一有事,也不至于处理不得法。——虽然得法不得法,似乎也无损于最后“妥善处理”,但有经验在前,少走弯路,还是不错。
禄智明访谈时说,事件应对中省、州、县的党委和政府处理都是比较好的,省委很好地把握了信息公开原则,把省委掌握到的情况及时通报,又组织了几路走访座谈,“给老百姓一个说话的机会,给他们一个发泄情绪的渠道”,这样的机会和渠道应该长期向老百姓开放。如今在贵州,只要是群众上访,各地、县、乡委书记都要亲自接待。省里还总结了基层执法公正性遭受怀疑的教训,加强了对基层“父母官”的培训和指导,现在老师上课的时候都讲瓮安事件,告诉大家平时多听百姓疾苦,多为百姓办事,百姓心里踏实了,任谁煽动都是没有用的。
这一席话里面,大概“百姓心里踏实了,任谁煽动都是没用的”最为有力,也很好地否定了突发事件中“不明真相的群众受人煽动”的常见归因。确实,真相往往未必总是明了,这就会为煽动生效留下机会。不过,如何区分煽动与追求真相的努力,真相是否及时发布,人们是否因长期经验而相信真相会及时公开,以及人们是否因经验的积累而产生“踏实”的感受,更为重要。
只是,即使如此,我想上面的道理仍然是传统政治的一种思维。民心安定,社会就安定,可谓真理,孟子说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魏征说的载沉载浮,都是这个意思,可作为权力的自警,却不能算是权力的现代认识。现代权力认识,讲的是主权在民,公民是最高也是最终的权力,其他权力来自于公民授予。在这一框架之内,实在无所谓权力是否导致民心安宁的问题,既然最高和最终权力在公民之手,其他权力不过体现公民的意志,又要产生让公民之心不安宁的后果,是极其困难的。
在现代权力认识的框架之内,也无所谓“给老百姓一个说话的机会,给他们一个发泄的渠道”。若非引用原文,我不会使用“老百姓”或者“百姓”这样的说话,这个说法将公民矮化成了“黔首”,它不应该是现代政治中的用语。主权在民,说话也好,发泄也好,乃是公民的权利,无须“给”之。我当然知道,“给一个说话机会,给一个发泄渠道”,比不给要好得多,但是公民成为说话机会也被予取予夺的百姓,社会成为仅留一个发泄渠道的高压锅,又是何其令人悲哀的事情。“给一个说话机会,给一个发泄渠道”,状似宽宏,却是公民权利和社会治理的真实写照。
瓮安事件去时近一年,经验教训总结到了什么程度,估计是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看法。省、州、县的处理是否“都是比较好的”,我想至少被问责的瓮安县委县政府还不能说“处理比较好”吧,不过相比之下,于总结经验教训而言,这只是枝节。我更关心的是,经验教训的总结所为何事,以谁为本。总结本乎于官,还是本乎于民,结论大有不同。
现在看到的似乎是以怎样平稳行权为指向的总结,一条又一条,或许深入而细致。但我想,社会需要本乎于民的总结,公民思维的原点必从模拟“保民官”安然坐船转为实现自身权利。这样,突发事件总结的重心就将是从讲“怎样不出事”转变到怎样完成社会治理的现代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