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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破草帽斗”,其乐几何

(2008-09-24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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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湖北天门城管打人案,法庭审的是4个被告,社会审的是“城管思想”,某种程度上甚至是“行政思想”。
  魏文华因拍摄城管执法被殴打,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进入审判程序后,三名被控直接动手打人的被告人全部翻供,不想替人“背黑锅”的被告人开始曝出天门城管的工作思路:“用粗暴对野蛮”,“城管工作就是要打”。
  以前我听说城管要分鹰派和鸽派。“粗暴对野蛮”和“城管就是要打”,自然是属于鹰派的了。但鹰派与鸽派,在城管里面分布平衡吗?只看重庆一个城管人员,仅仅因为在小贩边上却没有打人,就有不少人为他鼓掌,大约就可以知道了。
  鹰派有多少,鸽派有几个?当然你可以说“我们都要争做鸽派”,只是就现状而言,你不能不承认那只是一种想法甚至理想,鸽派是不是已经成了一个派,其实大有问题。
  “城管就是要打”,这算是一个总结性的结论;“用粗暴对野蛮”,看着有些像工作方针。用粗暴对野蛮,就是说城管比起被管的人来说,还要好一点,被管的人野蛮,所以城管做不到文明,应该用粗暴来加以对付。我可以打保票,这样一个说法建立在对被管者污血相喷的基础之上。城管可以粗暴,也可以野蛮,被管的人哪里敢野蛮和粗暴呢,情非得已闹点鱼死网破的事情而已,一般情况下,也就是驱赶不尽、“游击对抗”吧。
  城管会引起那么严重的问题,是被管的人逼出来的,还是“工作就是要打”和“粗暴对野蛮”所主导的呢?这个问题,也就是城管是被逼野蛮,还是主动野蛮。
  我想,城管人员与被管的人,答案可能完全不同。被管的人会说,动手还是动口,主动权在城管。城管会说,小贩是很不好管的,你不打,他不会怕,不怕就不走,不走工作就不能完成和达标,所以我们是被迫野蛮的。
  天门城管人员说:“我们平时执法,遇到这样用手机拍照的事,现场指挥者说去把手机抢回来,意思是去用武力、暴力把手机抢来。因为别人不可能自己把手机给我们,都是要发生殴打的。”
  天门城管人员还说:“对不愿动手的人,领导称为‘袖手旁观’、‘叫你来不是来看戏的’等。对这样的人,领导都要批评,甚至骂人。”
  所有人都是有工作压力的。城管人员被领导提要求,城管人员的领导也在被提要求。没有人愿意野蛮,但是如果有人提要求,那么自己不惜变得野蛮。可以说,城管变得执法野蛮,相对于被管的人,仍然属于主动,是选择了野蛮。但对于城管人员来说,也不无被动的成分,因为他是在执行命令。
  命令是逐级下达的,城管队员接到的命令是“打人”,城管队员的领导接到的命令是“消除摊贩”,城管队员的领导的领导接到的命令可以是“保持市容整洁”。从下到上,接到的命令越来越光鲜;从上到下,下达的命令,则是越来越粗鄙。
  根本的动力,在于无视民众生存而选择城市的漂亮,在城市美丽与民众生存之间,前者成为正当选择,为此甚至不惜牺牲掉后者。据说,曾有“几十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的顺口溜,这便是具有综合执法职能的城管的由来。几十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固然是一件滑稽的事情,城管解决了几十顶大盖帽管“破草帽”的问题,但有谁去想过,为什么你要去管住那一顶“破草帽”呢?破草帽很卑微,但并非没有权利在城市里讨生活。这已经不是城管部门的技术性问题,而是城市发展观念的重大问题。
  在天门,新任城管局长仍在苦恼:“公安可以抓人,工商税务可以吊销执照,执法对象不服从处罚怎么办?”是啊,怎么办呢?给予城管以相应权力吗,还是动摇一下城市美丽至上的追求?政府是干什么的,这不弄清楚,站到民众的对面简直是分分钟。

                                      200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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