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我跟一位还在采访孟连事件的记者通话,他说,在普洱呢,没能去得了孟连。但当天,我又读到了《瞭望》新闻周刊的报道,孟连事件已在7月23日妥善解决。
那么,就是妥善解决吧。事件仍然是简单的,“利益纠纷久拖未决引发冲突”。据介绍,孟连县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普洱市调集数百名警力助阵,威慑未成反而引发冲突,于是19日凌晨,公安机关抓捕5名犯罪嫌疑人时被数百名胶农围攻,流血事件不幸发生。
我对介绍出来的这个情况,相当不理解。集中警力去整治治安,威慑对象为谁,又与谁发生冲突?威慑坏人,怎么引来了警民冲突?抓捕犯罪嫌疑人,应当受到夹道欢迎,怎么被数百名胶农围攻呢?
引起震动的话,来自于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说话没人听,干事没人跟,群众拿刀砍,干部当到这份上,不如跳河算了!”这个斩钉截铁的话,给人很深印象,也引来很多的评论。其实,真正的问题,只在于“群众拿刀砍”。
官员说话没人听,干事没人跟,这在很多国家都不稀奇。公民并不是听官员的话、跟官员干事的,而是监责官员、表示支持或反对的。官员所能指挥的,是行政系统,例如,孟连县要整治治安,公安系统保证调集到位,这是指挥正常。但行政系统办事,激发公民的愤怒,以至于要用刀砍,这就不正常。因为公民固然无须听官员的话、跟官员的脚步,但只要行政系统的权力行使受公民的约束,而不是官员自己便宜行事,那么事情也发展不到“群众拿刀砍”的程度,而是早在这之前官员就已经干不下去了。
当然,我愿意设想,哪怕封建官员,也并非不可以做到“万民拥戴”,传说中的“清官”、“青天”,就是这样的。但还要是看到,第一,这种情况必然地极少;第二,大量的朝代都被“群众拿刀砍”而终结,而且新的朝代还要陷入“群众拿刀砍”的境地。这不是因为封建时代的官员缺乏做官的能力和水平,而是因为封建时代的权力制度不具备避免砍砍杀杀有功能,往往是“威慑不成”,反而引起砍杀的来回。
现在是什么时代呢?我虽然同意“群众拿刀砍,不如去跳河”,但也希望大家看到这可能主要不是官员“不会当官”的问题,而是权力在缺乏公民制约的情况下必然地走到了“群众拿刀砍”的地步。所以,应当跳河的是,不是官员个人,而是权力制约不力的做法。让这种做法去跳河,对官员个人是人道主义,对“苦权力久矣”的公民也是人道主义。追问官员的官做得好不好,不是没有意义,但客观上效果会怎么样呢?念再多“官箴”,不如施行一个“公民权利方案”。
这是孟连事件妥善处理中的一些情况: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不带一辆警车、没调派一兵一卒,与胶农对话。胶农代表提出政府要释放被抓的胶农和律师,孟苏铁当”硎疽宦砂炖砣”:蛏蠛笫头拧6杂谙鸾豪娣峙涞髡侍猓纤仗硎窘闪⒂筛刹俊⒔号┐怼⒒峒剖吐墒Σ渭拥墓ぷ髯椋贸龈鞣蕉寄芙邮艿姆桨福镁蠖嗍号┞狻R晃唤号┐硭担郧敖号┥戏梅从澄侍庾苁堑貌坏浇峁C纤仗砩霞焯郑⑾蚪号┥钌畹鼐瞎硎镜狼浮=号┒运恼庖痪俣ㄒ匀攘业恼粕
可以说,孟连冲突事实上成了一种特殊形式的公民监督,而政府对监督的接受则受到了公民的积极回应。冲突之所以形成,在于利益调整迟迟不解决,上访总是无结果,有关部门随便“威慑”公民。但是,这种特殊形式的监督,以死伤胶农的方式来进行,实在是代价沉重。乐生恶死,人皆同之;民不畏死,只能说怨愤太深。权力监督和制约,难道非得要靠死人为代价才能进行一二吗?世界上很多国家和民族都能找到平和的道路,我们仍得要以创深痛巨的方式才能搞一回,有何面目讲东方智慧或先进文明?
如果孟连事件仅仅作为一个“特事特办”来处理,就是对一个有启发性的经验教训的浪费。正视“群众拿刀砍”以后,如果只是觉得官员应跳河,而不是把制度的改新提出来,那么“群众拿刀砍”的现象必然还会发生。群众拿刀砍,促干部自省还不够,主要是促发制度性的自省。
2008-7-30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