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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三峡非法活人墓”

(2008-04-26 15: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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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三峡库区惊现大量非法活人墓”,《中国青年报》4月23日的报道着实让人吃惊。
  三峡库区、非法、活人墓,三个词一摆,不吃惊是不可能的。三峡很重要,非法很可恨,活人墓很反常,如此重要的地方,做如此反常而非法的事情,那还了得?
  但我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努力不让情绪顺着竿子往上爬,分辨清楚哪些是事实,哪些是附加在事实上的引导性大词,哪些是被大词夹带着的情绪反应。
  事实是,重庆市云阳县县城周边一些“火葬区”内的乡镇出现了大量活人墓,面积最大达42平方米,最小也有6平方米。当地村民说,这些墓多是政府官员、有钱人为自己或亲人修的。一座售价1.8万元的活人墓,成本仅2000多元。
  云阳县属于三峡库区,这是一个地理概念,但活人墓与三峡没有关系,并不影响三峡工程,所以情绪中,三峡这个概念应该从“惊现大量非法活人墓”的情绪反应中剔去。
  活人墓就是为活着的人预造的墓,看似反常,其实未必。从根本上说,墓地就是为活人预备的死后埋葬场所,活人墓不过是将不特定人的墓地特定化为某个人或某个家庭。中国自来有提前预备寿材、寿衣的习惯,国外也多有家族墓地。
  重庆云阳出现大量活人墓的问题,其实主要是其非法性。活人墓的非法性,在于农民售地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墓地设立未经民政部门允许。
  由此,可以看出一个一般性的非法行为,经过词语的精心遣用而变成为一个令人愤怒的重大问题。
  生老病死,人生之所必经。小孩没出生,人们就要为迎接宝宝出世做各种准备。人还未死,人们也会为死后做些准备,安葬处所的选择是其中之一。政府要准备,就有公共墓地,有殡葬管理;社会要准备,于是有殡葬产业;家庭和个人也会准备,便是寿衣寿材、家庭墓地以及现在“活人墓”。死了再去找墓,可以;活着就备好,也不为过。
  “惊现大量非法活人墓”,其实就是“惊现大量非法墓”而已。非法墓,自然要处理,然而也要分析原因。墓有大小之别,不可谓反常。庆生吊死,人之常情,慎终追远,也可以算“中国文化软实力”。死后不能草草埋掉,这是文明的表现,不可以太唯物,死后当臭皮囊扔掉了事。许多人担心死人与活人争地,历代死人多多,未见争去多少地。古代留下许多墓,使我们今天不断挖到“稀世之宝”,但大多也没有争地,而是被自然演化埋到地底了,真正争了些地的,还是帝王陵寝。但我同意,殡葬需要管理,墓大到多少,小到多少,墓地设在何处,不应胡来。
  当然,我们是有公墓的,是有公共陵园的,村社也是有集中墓地的,这都是合法的。但这些合法的墓做得怎么样呢?“死人房地产”之高,达到了何种程度;殡葬业之暴利,又达到何种程度?每年清明前后,这些问题都会有集中的报道,查证不难,“死不起”已经不是形容词了。
  不要指责非法墓地被风水师推波助澜,我虽不知自己死后是否也会到“风水宝地”去,但我知道,即使在合法墓地,很少有人随便找个坑就下葬的。不要说非法墓暴利惊人,合法墓地可能比之更加过甚。非法墓的唯一问题,是未经民政和国土部门批准而已,没有必要附带更多的情绪和愤怒进去。
  未经批准的墓地,就离开了管理,可能带来很多问题。这需要经过批准、有了管理的墓地能够让人去得安心。如果有了管理,安葬会更加令人不安,要求大家服从管理岂不成了理屈词不穷?很多非法事情,都当如此看。如果合法的并不比非法的更令人满意,就不能只怪有人在非法领域里活动。

                                      20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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