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忽然间,慈善成了一个热门话题。湖北襄樊的5名受助学生,因为与资助者缺乏沟通,被取消了资助。紧接着,青岛又传消息,慈善人士王明殿今年以来遭到138起索捐。
看到许多人士评论了襄樊学生被停止资助的事情,最初,舆论都在说几名学生缺乏感恩之心,很快舆论又掉转枪口,指责停止资助的人对慈善的损害更大。忽东忽西的言论,真是有趣。青岛的索捐新闻,目前舆论正在抨击索捐行为对慈善事业的危害,接下来会出现什么新的说法,谁又说得清呢,也许索捐者也会被理解,因为那是困境使然。
实话说,我不知道舆论何以至此。以襄樊的事情为例,企业家资助学生,属于一种自愿行为,资助人希望能够与受助者有一点联系并已事先告知,并非不可以理解,几名学生接受了资助,应视为同意与资助人进行联系,而实际上却没有做到,无论从受恩言谢还是从实践承诺来说,是非本已明白,怎么突然就变成了资助人有问题呢?
学生大概也有苦衷,觉得写一封信也不知说什么好。如果是这样,我想应该解决的问题是他们该怎样学会向人表示感谢,而不是仅仅理解他们心理上的脆弱。受人资助,向人表示谢意,并不有损尊严,也不降低人格。至于资助人,希望受助者能够说声谢谢,也不能说就损害了慈善的意义。政府济贫属于必须,不能要求人感谢;民间慈善并非必尽的义务,希望受助者有所联系,并不苛刻。
我固然希望慈善家都是天使,只求洒爱人间,不求一声感谢,那真是再美好不过的慈善行为。然而,谁又能够要求别人去做天使,如果只有像天使和圣徒那样去才配叫慈善,这世界上可称为慈善的事情可能就没几件了;而且这样的要求不仅不会使慈善行为更多,而是会吓得人不敢去慈善。
行善当有平常心,对极。但我想,一个人去行善事,希望善事到底做得怎么样,是否起到了作用,这也是平常之心吧,任何一个慈善家哪怕比尔·盖茨,都会评估自己的慈善行为是否实现了初衷,为此需要收集行为效果方面的反应,受助者向资助人说一声资助收到,难道是高要求吗?
有人会讲西方的慈善文化如何如何,我想要分多种情况来看的。来自于教义的慈善,最终不过是希望获得神的恩典,这也算是心理所求的回报吧。法律上讲,穷人获得救助是一种权利,权利的保障应该由政府来实施,而非直接诉诸于民间慈善吧。道德上讲,慈善是自我道德的满足,但社会也需要良善的相互激发,慈善行为的双方应该有所互动吧。
对一般的人来说,大可不必硬要他把慈善当成一种自我救赎,或者当成一个神学问题、哲学问题,必须有深刻理解,才可以去行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一个人基于常态心理就足以去完成一个慈善行为。同样的,得到资助而心存感谢,心有感谢而略加表达,也不超出人的常态心理。
当然,本质上讲,慈善的真义在于付出,而且这种付出无需获得物质上、情感上的回报。但这也正如你可以提倡利它主义的道德,却不可以要求所有的人都能做到利它主义。人的境界是不一样的,慈善行为是有层次的。我固然希望慈善家比天使还美好,比圣徒还纯净,但不能说除了天使和圣徒的行为,都损害慈善的本质。
一个人做出了慈善行为,哪怕它没有到达天使和圣徒的境界,也不该受到批评。不正视慈善行为的层次,只求对着最完美的定义去要求慈善家,天下无慈善家矣。何况,当我们如此定义慈善行为时,可否自问做了多少,以及自己能否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