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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生活的一部分

(2005-12-08 1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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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佛山发现一座500年历史的明代“社学”,不是遗址,而是存世建筑。12月7日《佛山日报》的报道“拯救佛山现存最早的社学”说,这所“永新社学”在张槎镇弼唐村,因所在地被划入市政道路建设范围要被拆除,又因补偿问题未获解决而暂时幸免,今年初村里修村史请来专家,永新社学便被专家发现,现文化部门正为之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作为一座建筑,“永新社学”在弼唐村的村民那里自然谈不上“被发现”,在每一个村民来到世界上时它就已经在那里,它是村民生活的一部分,它的存在是自自然然的。因此,所谓“被发现”只是指“被专家发现”而已。
    我当然不低估被专家发现的作用。自从文化进入专家管理的阶段,情况就是这样的:一座建筑也好,别的文化遗存也好,如果不被专家“发现”,不被著录在案,它也就相当于不存在。它是否成为当地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都不是要拆要留时被考虑的因素,当地人也可能因它未被“发现”而任其自生自灭。
    这种状况体现了专家的价值,但也可能造成一些缺憾:一种可能的缺憾是人的生活与文化遗存的联系的中断,因为与文化遗存联系在一起的人的生活感受不被认为有任何意义,那些不被专家认定的文化遗存可能不同分说地处于危险之中;另一种可能的缺憾是在这个“大发展”的时代,某些文化遗存会因为未被专家“发现”,因而面临不可挽回的命运。
    以永新社学来说,它历500年风雨而未倒,若非市政道路建设,哪怕自生自灭,它还会继续存在下去,但一旦道路要通过去,拆除就成了一个难以逃脱的下场。如果不是补偿发生了争议,它根本不可能留下“被专家发现”的机会。倘若它的历史不是这样长,够不上“文物”,也一样要被夷为平地。作为文物,它现在是否尚存一线生机,是由拆迁补偿是否有争议所决定的;作为文化遗存,它是否能够有被保留的可能,是由能否被认定为文物所决定的(我们只有兴趣“保护文物”,没有兴趣保护文化遗存)。
    文化存续不只是纸张上的回想,实物能让人体味传统的真实气息。任何一个文化遗存,都因为它载着一代代人的手泽而变成一种温暖而慰藉的力量,它是今人与前人联系的纽带,也是使传统不断延续的桥梁。对专家来说,永新社学的意义在于“对研究古代社学的形制、规模,研究教育的发展、研究佛山的教育史,都有重要的作用”,而且迁址重建后还“可以开发为旅游景点或者地方博物馆”。这些也许确实重要,但文化遗存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与人的现实生活的联系。
    在弼唐村,永新社学的存在是村民生活的一个当然内容,是“弼唐尚学风气的一个见证”,“过去村里的孩子入学读书都先到社学拜孔子(俗称开笔礼)”是一种习俗。这些确实不如教育史、佛山史大,也不如旅游景点来得实惠,但更本质地道出了文化的内含与意义,当人们把文化、传统与日常生活联结在一起,当社会能够尊重人的日常生活的感受,文化就不会轻易在推土机和打桩机的轰鸣中坍塌。
    弼唐村村民希望迁建后永新学社仍然留在村内,这个愿望应当实现,不为别的,只为没有人对永新社学有更深厚的感情,没有人与永新社学比他们结合得更紧,没有人比他们更珍爱这一遗存的价值。当然,首先要做的是让永新社学不再“命悬一线”,获得迁址重建。我认为,迁建之所以必要,根本之点不是专家意见如何、文物申报结果怎样等等,而是这个文化遗存、它所承载的历史是一些人的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我相信,不尊重“部分人”就不可能尊重所有人,不珍重一个文化遗存就不会发自内心地珍重所有文化传统。
                                          200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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