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行》与《连城诀》
(2010-10-18 22:43:04)
标签:
文化 |
分类: 文学 |
看过由金庸小说改拍成的电视剧,但没看过金庸的小说,不过我觉得《连城诀》与《侠客行》两本书有异曲同工之妙,它们最后的目的与结果都一样,都把一个起初不起眼的任务塑造成一个完美的任务,绝世的武功是其次,更重要的是他们有一颗厌恶江湖纷争的心。
《连城诀》中的狄云与《侠客行》的石破天,一开始他们是十足的笨蛋与弱智,一个是老老实实的习武之人,一个是小乞丐,自称狗杂种。然后同样都是神不知鬼不觉的练上各派的武功。有时候是阴差阳错,有些可能是自灭的武功竟助自己一臂之力,不可思议,到最后是功成名就,再加上佳人怀中抱,可谓完美中的完美。
《连城诀》中,使狄云完成蜕变,丁典的功劳为其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刚进狱中的他还是像原来的那样平庸,在丁典的指导下,有了跨越式的发展。更让人回味的是丁典与凌霜华的爱情,比狄云的更有韵味。血刀老祖虽然是那样的可恶,但是他对于狄云的成长功不可没,他的武功与智慧应该说是最厉害的,能够杀死那么多江湖中的高手正好说明他的确很强。万震山,言达平,戚长发三个师兄弟,没什么好讲的,次品三个,不知一提。整本书中说起来,没啥厉害的人。就是狄云,也不是绝顶的。本书让人最不可思议的就是它的结尾,在他最终看穿了世事人心,在将丁典和凌霜华合葬之后,他带着师妹的女儿“空心菜”,孤身单骑又回到了川边的那座大雪山里,打算在这永无机心和凶险的地方僻居终生,出乎他的意外,水笙正等在那儿,并说知道他一定会来的。让人搞笑,链接的太有痕迹了吧。说的直接点,太假了吧。虽然是小说,但也不能这样啊,结局也太完美了吧。但是作为主人公,有这样的待遇也情有可原。
《侠客行》中,石破天的经历比狄云要有趣的多,更像大侠。他以一个乞丐的身份出现,以这样的一个形象,应该说是比较有艺术的,更自称狗杂种。最深刻的是当别人问他叫什么名字时,他不知道该称自己啥了,他有好多名字,狗杂种、石破天、石中玉等等,知道最后,我们才有点弄清楚他到底是谁。我觉得这是这部小说写得最妙的地方。跟狄云一样,石破天同样有高人相助,谢烟客,应该说是大恶人,教他一些走火入魔的武功,可正因为这些,才有下面石破天绝顶的内力。里面没有多少可恶的人物。丁不三、丁不四应该说还是比较不错的,还有丁不四与史小翠的往事,让人回眸。最窝囊的人应该说是白万剑,他跟众人交过手,没有多少是获胜的,可是他还有打。石破天虽然是一个小小的乞丐,可是他比狄云不安分多了,这才是男人真正的本色。哪像狄云这种人,要不是作为主人公,充其量只配有戚芳罢了,绝对不会再出现水笙,这样木讷本分的人,一个女人,足也,多,不可能也。所以他还待要跟狗杂种学学,主动出击才会获取芳心。女人,更多还会去喜欢不安分的男人嘛,譬如丁珰,还是更喜欢花心的石中玉。
同样的故事情节,看着有着不同的看法,狄云、石破天皆为侠也,身手在不断提高时,他们一直没变的是他们那颗厌恶江湖纷争的心。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