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集资

(2013-07-14 11:46:29)
标签:

工程

判决书

曾成杰

非法集资

总量

文化

分类: 微博
据曾成杰女儿和律师说:曾集资是为了建设三馆工程,而这个工程是政府倡导的。集资的钱并没有转移海外或大肆挥霍。曾所拥有的资产总量大于集资量,合理变卖可以还清集资。这是一面之词,没看到法院判决书,不知是否属实。我感觉,非法集资有罪,但罪不至于立即执行,如果判处死缓,也许更加慎重稳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节约
后一篇:老兵坦白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