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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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镇反。「犯罪事实」:贾世尧,南充人,地主,国民党员,曾私卖壮丁,私藏枪枝,暗通土匪,辱骂工作同志,害死耕牛1头,砍伐森林40余根等。「群众反映」:一致要求处死刑。「拟处意见」:处以死刑。西路工作团,鲜章。「县庭、县长意见」:死刑。鲜章。至此,手续完备。改天换地之暴风骤雨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