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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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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

(2010-04-29 10:14:25)
标签:

板鸭

同名同姓

精神损害

头像

刘德华

香港

文化

分类: 微博

在四川的县城卖板鸭,是本小生意。用自己名字,自己头像做幌子,没的啥子事嘛。小刘德华去整老刘德华没的道理嘛。我想了半天,是不是产品名称出问题了,卖什么不行,要卖鸭子!

(以上博文为回复下文)

@littleoslo:四川年近七旬的老人劉德華在家鄉賣板鴨30年,並用自己名字命名的板鴨成為當地馳名商標,卻因為跟香港藝人劉德華同名同姓,而被後者狀告侵權:「劉德華」牌板鴨是對香港劉德華的侮辱和詆譭,造成一定精神損害,加上板鴨商標採用老者頭像,和香港劉德華的相貌相差甚遠,影響其公眾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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