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
眼
文/付卫星
老丁干了一辈子公安,退休之后无事可做,儿女又不在身边,他整天就在小区里溜达。
老丁溜达跟别人不同。他有点孤,不爱合群,不像其他老人那样三五成群结在一起,不是跳广场舞,就是吹拉弹唱,搞点娱乐,他爱单枪匹马,一个人,手里拎着一个用泡沫板做的棉垫子,走到一处,他把手里的棉垫子往屁股下一放,坐下来远远看着那些同龄人说笑。要不他就往小区门口一坐,充当业余门卫,一坐就是小半天。
老人们说起来也不是不愿与他交往,只是说老丁这人有点特别。特别在哪呢?都说不好,不过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老丁的眼神。他们说,老丁的眼神跟别人不一样,别看他的眼睛不大点,却有点像鹰眼,那眼神犹如两道闪电,他用眼角一扫,你就会感到一阵寒栗,像没穿衣服一般。
这不能怪老丁。他在公安队伍里是有名的反扒能手,整天跟各种各样的扒手打交道,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凡经他脸前的人,只要让他拿眼一瞄,是不是小偷就会有个七七八八。老丁说,那些三只手再怎么隐蔽,总会有他们的特点,他们要么独往独来,要么搭伙作案,他们手里不是拿本杂志,就是手臂上搭件衣服,好用来作掩护。主要是你看他们的眼神,跟常人不一样,总是飘忽不定,一旦确定目标,那目光里又流露出微微的不易觉察的喜悦和兴奋,书上不是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吗,一点不假,都在眼里写着呢。那些年,经老丁之手进去不计其数,他的威名让那些三只手们闻风丧胆。到后来,只要他老丁往街上一站,那些小偷都会悄悄地溜走,唯恐避之不及。局里的人都夸他,说老丁的眼睛就是一台“验钞机”,再狡猾的小偷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而且百发百中,从没有走过眼。
这是老丁最为得意和自豪的事,也是他经常向人们炫耀的话题。可大多人不相信,说他吹牛。老丁一时找不到知音,就更不爱合群了。
但有一个人不这么看,他特别崇拜老丁,说老丁就是中国的福尔摩斯。说这话的就是老方。
老方并不老,只有五十岁左右,只是面相有点老。他是去年才搬进这个小区的,和老丁一样,一个人住,因此和老丁很说得来,常常跟在老丁的屁股后面,缠着叫他讲述抓小偷的经历。老丁每次话音一落,老方都会伸出大拇指,学着电影里胡汉三的声调说,高,高,实在是高!老丁这时就格外有种成就感。
老方佩服老丁可是有根据的。有一次,老丁在小区门口眯缝着眼晒太阳,一个小青年骑着一辆崭新的电动车从里面出来。到了门口,老丁把手里的拐杖往车前一伸,把小青年拦了下来。
小青年蛮横地问道,老家伙,拦我做什么?
老丁说,这车是你的吗?
小青年头一歪,说,不是我的难道是你的?
老丁嘿嘿一笑说,不是我的,也不是你的。
小青年不服气地问他,你凭啥说这车不是我的?
老丁说,你进去的时候骑的可不是这一辆。他回头朝不远处的楼下一指说,看见没,就是那辆车吧?
小青年一看不好,想开溜,哪想早被围观的居民给摁住交给了警察。
这件事让老方佩服得五体投地。他逢人就说,老丁真是神人,闭着眼都能抓小偷。可还是有人不服气,说那只是巧合而已。老方为此跟对方争得脸红脖子粗,还伤了和气。
说归说,那些不服老丁的人心里也清楚,自从那件事之后,外面都知道小区里住着一个会抓小偷的老民警,小区里就再也没有发生过偷鸡摸狗的事。由于小区里的治安名声好,还一度提升了这个小区的房价,把物业高兴得直夸老丁,说他就是小区的保护神,还要减免老丁的物业费。
但就在年头,老方突然被警方带走了,老丁一下蔫了。
那你要问了,老方被警方带走了,管老丁屁事?关键是老方的身份,他原来是一个隐藏很深的惯偷老贼,而且他手下还有一个几十人的犯罪团伙。更可气的是,老方在向警方交代时说,他之所以要在老丁的眼鼻子底下晃,就是看准了老丁的这张招牌,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越是危险的地方也就越安全嘛!
老丁这回走了眼,栽了跟头,小区里的人更是瞧不起他了,都说他自吹自擂,徒有其表。老丁也不敢轻易出来遛达了,怕遭人白眼。
到了六月的一天,天气很热,小区的人们忽然看见老丁穿戴得整整齐齐,精神抖擞地来到小区门口,很快被他的几个原部下接走了,说是要老丁去参加一个什么表彰会,感谢他在破获以老方为首的偷盗集团时所做出的贡献。人们不知是真是假,更不知该如何面对老丁了。
《小小说家》2016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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