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被揭在美刑事报案动机是为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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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海明向美国法院提交辞职动议后,海明在博客里的态度却突然软了下来,不但在博客里向桑兰道歉,还在9月10日开始封博,两天后再开博客后7月份以后的博文全部消失,一天后海明再度封博。网民分析海明如此做是为了避免桑兰用海明自己博客的内容作为证据反诉海明。
9月8日-
桑兰起诉案被告及代理律师莫虎向法院提交对海明辞职动议的答复:不反对海明辞职,但针对海明、桑兰的R-11惩罚动议(指桑兰、海明起诉是滥诉,要求法院拒绝立案并要求原告赔偿被告的律师费)海明不得逃脱,同时请求法官同意将海明在动议里公开的桑兰刑事报案证词作为莫虎R-11动议中的补充证据。
9月15日,桑兰向美国法院提交对海明辞职动议的答复,在答复中对海明的不实指责进行了反驳,并向法庭提交了大量桑兰、黄健和海明之间的电子邮件,以及海明博客的截屏以证明海明故意撒谎。其中引人注目的一条是桑兰承认刑事报案是受海明误导。而且指责海明在5月5日没有经过桑兰同意就擅自向美国纽约检察官报了刑事案,桑兰还公开了一份来自海明的电子邮件,上有让桑兰向媒体高调宣布刑事报案之内容,并有“老刘会吓死的”之说。同时桑兰指责海明未经同意就将她刑事报案的内容全部公开,使她目前很受羞辱。
这一条对海明杀伤力极大。在美国纽约律师行为准则里明确规定律师不得随意公开其代理人的隐私,并严禁律师鼓动当事人以采用刑事报案伴随民事起诉的方式来加强民事诉讼的力度。如果桑兰的叙述是真实的而且被美国法院接受,按目前几个纽约律师网上的观点海明极可能会受到律师公会纪律惩处,甚至有可能会丢掉律师牌照。
今天,9月19日,海明向法院递交了他对桑兰和莫虎答辩的回复,海明在他的回复中再次承认,他和桑兰之间的裂缝已经无法修复。海明在他的答复状内特别揭露,桑兰企图借性侵刑事报案来申请所谓的“U签证”绿卡,由于报案失败,绿卡的希望也落空,使得桑兰对海明严重不满。海明同时揭发桑兰在千方百计寻求移民美国,包括以“政治庇护”方式,理由是中国公安部门批准她护照申请的时间比一般人长,说明对她存在歧视。
现在双方所有的证据都已递交法院,看来美国法院会很快对海明的辞职动议做出裁决,海明会不会受惩处也会有答案。不过海明的日子并不好过,他就算这次能够逃脱,后面还有莫虎律师的R-11惩罚动议,他和桑兰的对掐互揭证据更多的会是给对方莫虎律师提供免费炮弹,而他代理桑兰的民事诉讼官司至今还没有被美国法院接受立案。而且按莫虎的说法,在这个官司告一段落后,“那些伤害了别人,诽谤了别人的人都会一个个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下面是今天海明律师的部分微博内容:
桑兰欠的已经不只是律师费,法庭费和房租了。他们已经诬蔑和诽谤我,恶意控告我,对我的名誉和生意造成了严重损失。我会在中美2地控告他们的。今年年底前,我会到北京去控告他们。我已经有10年没有回北京了。现在在找北京法律界同行,一起商量控告桑兰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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