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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乱的武侠(2)

(2021-08-15 01: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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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金庸第一部小说 书剑恩仇录 狂人 摘录 男一号 傻白甜 摘录
该小说以清乾隆年间汉人反满斗争为背景,围绕乾隆皇帝与陈家洛二人间奇特的矛盾纠葛而展开,他俩既是有手足之情的兄弟,又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一个是满族皇帝,一个是反清组织红花会的总会主。[1] 
该小说将历史与传奇融为一体、虚实相间,史笔与诗情相结合,绘出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作品注重人物性格的刻画,写出了许多栩栩如生、神态各异的人物,虽然比金庸后期的作品尚有不足,但与以前的武侠小说比,已不可同日而语。在语言风格及武功艺术的描写上也都取得了相当高的成就,为作者后期风格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香香公主,傻白甜的代称,很像《鹿鼎记》中的沐剑屏,当然比沐剑屏要好看的多。不过为人勇敢,宁死不屈,最后很可惜。


霍青桐,第一感觉就像穆桂英,女流中的佼佼者,生在乱世中,必能有一番作为,如果是男性的话,就更厉害了。陈家洛是没有办法驾驭的了的,这毋庸置疑,虽然两人互相喜欢,不过我还是不支持这一对。

周绮,本是铁胆庄周仲英的女儿,最后跟了红花会的徐天红。这一对感觉更像政治联姻的类型,也不像真爱,从始至终都没有看出是谁追的谁,我是不看好这一对的。


李沅芷,聪明伶俐、敢爱敢恨、百折不挠。是我最喜欢的类型。最后跟了余鱼同,我是比较支持的。

骆冰,乍一看,这不就是山寨版黄蓉吗?她和文泰来的感情真的很像黄蓉和郭靖。支持支持。


还有鹰爪孙张召重、韩文冲。张召重恶贯满盈,喂狼死不足惜。韩文冲尚有一丝悔意,最后结局还算圆满。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关东六魔。大哥滕一雷,老二顾金标,老三焦文期,老四哈合台,老五闫世魁、老六阎世章。除了哈合太还算正派以外,其余的人都不怎么样,尤其是色魔顾金标,临死都要想亲一下霍青桐.....

以及陈家洛的师傅和霍青桐的师傅,袁世霄和天山双鹰。看到天山双鹰夫妇关明梅和陈正德的两人的感情很有意思,到晚年才变成真爱,这糟老头子陈正德吃了一辈子醋,真是不知有娇妻啊!


最不可思议的是竟然有阿凡提,小学的时候还看过阿凡提的动画片,我已经快要忘记此人了,查了一下百度,还真有此人,而且金庸在写这个人的时候还正好是这个时期,可见金庸还是查了查历史的。


最后还有乾隆,红花会群雄在六和塔抓住乾隆时,和最后在皇宫宝月楼皇帝被擒时的寒碜样,真是历历在目。虽然如此损乾隆,不过陈家洛和乾隆观潮,弹琴对诗、赏江南名妓玉如意等等的描写也很喜欢。

书剑这么烂的一部书,如今还能回头重看,自然是为了霍青桐。

这个时候金庸还在学梁羽生,不过最最要紧的风格已经形成:第一章里出现的,在长篇多半做不了主角。尤其——尤其是女子,定然不能和男主角双宿双飞。是小师妹也就罢了;令狐冲一生一世心心念念地挂着,再不会爱一个女子爱到手足无措。偏是霍青桐命苦,就算被人想起,也从来不能独个儿在他的脑海里,总有旁的女子同时出现,相比相较。还不如不要他想的好罢。

霍青桐出场,老金竟然偷懒到原文照抄红楼梦,也不看看这段放在文章里是什么味道:

“那女郎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采照人,当真是丽若春梅绽雪,神如秋蕙披霜,两颊融融,霞映澄塘,双目晶晶,月射寒江。”

再到香香公主,也不知道是老金的段位提高了,还是心里就偏爱她——老金偏爱白痴美女,大家都是知道的,又美又没有脑子,据说是男子情人的不二人选。总之这段描写明显见着境界上的不同:

“只见湖边红花树下,坐着一个全身白衣如雪的少女,长发垂肩,正拿着一把梳子慢慢梳理。她赤了双脚,脸上发上都是水珠。陈家洛一见她的脸,一颗心又是怦怦而跳,暗想:“天下哪有这般美女?”只见她舒雅自在的坐在湖边,明艳圣洁,仪态不可方物,白衣倒映水中,落花一瓣一瓣的掉在她头上、衣上、影子上。他平时潇洒自如,这时竟呐呐的说不出话来。”

这个美丑之分,人人都看得出来。就连霍青桐的自己人,他师父陈正德在见到喀丝丽的时候都这么觉得:“怪不得这小子要变心,她果然比青儿美得多。”他两人原是去杀陈家洛和喀丝丽的,可就是忍不下心,只想着要是也有这样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儿,可该多好。

喀丝丽单纯——我也不忍心再说她白痴——罪不至死。陈家洛这样的男人,一刀砍了才解恨。

我不是恨他变心,实在恨他没有担当。不要你对全天下人交代,只要跟自己清清楚楚说一句:我从前喜欢过霍青桐,可是我变了心。偏偏他总将这责任推在霍青桐的身上,怪只怪李沅芷当初女扮男装去握霍青桐的手。若是霍青桐也黏黏忽忽,净打哑谜,倒也罢了。人家明明叫了他去,坦坦荡荡地交代过:“你不要我跟你去救文四爷,为了甚么,我心中明白。你昨日见了那少年对待我的模样,便瞧我不起。这人是陆菲青陆老前辈的徒弟,是怎么样的人,你可以去问陆老前辈,瞧我是不是不知自重的女子!”

一个女孩子家,纵然在战场上叱咤风云,当得万般男儿气概,情事上面,你叫她如何说得出更大胆的话来?

可惜陈家洛就放不下面子,好好地去向陆菲青问那么一问。霍青桐话说得光明磊落,他时时刻刻却只顾着耿耿于怀,陆说霍李两人要好,他倒全往着人家一见钟情上去想,全不思及霍青桐为什么会叫他去问。

他变心的事,自己不敢想,旁人倒是个个看得清清楚楚。连周绮那么粗枝大叶一个丫头,都晓得:“霍青桐姊姊送了一柄古剑给他,总舵主瞧着她的神气,又是那么含情脉脉的,我虽然蠢,可也知道这是一见钟情……”所以要问陈家洛:“那么为甚么你见她妹妹好看,就撇开了她?”

这样的同情,霍青桐在书中还得了不少。以至于她自己的爹爹和哥哥在关键时刻都信不过她:“我再不信你的话啦!你,你喜欢陈公子,他却喜欢了你妹子,因此你要让他们两人都死。你……你好狠心!”

这样光风霁月的一个女子,却蒙着这样的冤屈。可是看这冤屈的时候,我心里的难过,倒远远不及每一次看人对她的同情。翠羽黄衫,风姿磊落的她,为何要天下人个个都来怜悯?

所以再回头看到开头她师父威胁陈家洛的时候,又是好笑又是叹息:关明梅打小儿被人宠着,哪里知道感情这个东西,有的时候便如水一样,不留心竟不知道它在身边;没有的时候,却是无论智取豪夺,甚至坑蒙拐骗,怎么也要不来的呢?

“关明梅点点头,微微一笑,忽然厉声道:‘如你无情无义,将来负了赠剑之人,我老婆子决不饶你。’”

陈家洛听完只是愕然,竟没有一点委屈么?

要说香香不是白痴吧,有时又实在傻得过头。情郎爬山采雪莲她怕得要死,陈家洛跟人打架的时候她到是不担心了,就摆出崇拜的神气来。陈家洛打得过便罢,打不过呢?她倒是有个好处,至不济的时候,定然会说,那我跟你死在一起。

她要跟陈家洛死在一起的时候,霍青桐却知道设法救人。轰轰烈烈地陪着情人死了,倒是容易,伤心的时候又怎么会怜惜自己的性命?有时倒恨不得死了干净。瞧瞧遇狼这一节:

“原来霍青桐乘三魔一齐注视陈张两人之际,已割断缰绳,跨上马背,手中挥动火把,纵马冲出,心想:‘他先前为我拚命而入狼群,现下我为他舍身。我也不去甚么古城,让饿狼在大漠中将我咬成碎片,一了百了。但愿他和喀丝丽得脱危难,终身快乐。’”(其实,陈家洛入狼群,明明是为了她和喀丝丽两个人。不过陈家洛的脾性,为了好些人,他大抵都是肯入狼群的,所以且不去说这个。)

她早先就不想一了百了么?若为了自己,她自然是想的。可是她没有。她蒙受那么多痛苦冤屈,隐忍求全指挥部队奔袭大漠之中,全只是为了这令自己蒙冤的两个人。

“现今我爹爹不相信我,哥哥不相信我,连我部下也不相信我,为了要使他们听令,我只得杀人。真主,求你佑护,让我们得胜,让爹爹和妹妹平安归来。如果他们要死,求你千万放过,让我来代替他们。求你让陈公子和妹妹永远相爱,永远幸福。你把妹妹造得这样美丽,一定对她特别眷爱,望你对她眷爱到底。”

这样一个聪明可人的女子,是可以做到情人知己的吧?我时常想,两个人携手江湖,联辔并骑,只要相视一笑,就能彼此通晓心意,该是怎么样的神仙眷侣的生活?

不过看起来。我恐怕倒是小人之心了。陈家洛不要这轻松舒坦的生活;他就要守护一个碰一碰就碎的瓷人儿,一个什么都不明白,只知道崇拜她的小女子,辛苦地去照顾她,保护她。或者这才是勇敢的男人?

请容我为霍青桐样的女子大哭三声。你们生来原不该想着为男子分担忧愁痛苦,陪他们闯荡江湖,你们所有的职责,只该是无忧无虑地笑,天真地仰慕,痴缠地撒娇,余下的一切,自然有人甘心去解决。

可是这样就行了么?遇上陈家洛只怕怎样都是没有用的,他到底把香香送进了清宫。

他送香香回宫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想着他那句动人的情话:“你瞧,世界上就是有一千个我,这一千个我总还是抱着你。”

齐人之福,自然是陈家洛梦寐以求的。在古城之中,时时思及有如此姐妹两人在身畔,真是神仙般生活。喀丝丽也情愿的:

香香公主叹道:“以前我是个小孩子,甚么也不懂。可是我在皇宫里住了这些日子,我天天在回想跟你在一起的情景,从前许多不懂的事,现今都懂了。我姊姊一直在喜欢你,你也喜欢她。是么?”陈家洛道:“是的,我本来不该瞒你。”香香公主道:“不过我知道,你也是真心喜欢我的。我没有你,我就活不成。咱们快去找姊姊,找到之后,咱三人永远快快乐乐的在一起,你说那可有多好。”说到这里,眼中一阵明亮,脸上闪耀着光采,心中欢愉已极。陈家洛紧紧握着她手,柔声道:“喀丝丽,你想得真好,你和你姊姊,都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

他们有没有想过,霍青桐会不会一样觉得幸福呢?她心疼妹子,她欢喜陈家洛,她为了他们出生入死,这样她就情愿和他们“永远快快乐乐地在一起”吗?这一部书,我就感激老金这一件事:没有“王子和两个公主在一起,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香香死了,霍青桐和陈家洛一同避往回疆。且不说陈家洛怎么还有这么厚的脸皮罢,他们两个,会就这样在一起了么?

不会的。否则,叫霍青桐这样的女子,情何以堪?

原来霍青桐到底只得这四个字:情何以堪。

金庸小说中的生离死别(三)

                《书剑恩仇录》
        一入龙阙抛碧血,独留蝶冢向黄昏
金氏小说之中颇有几位天仙化人的姑娘,香香公主是其中一位。在《书剑恩仇录》之中金老把她写得如此天仙、如此天真,以致于写成了一个极端符号化的假人。
香香公主最为人知的特征是:体有异香(怎么会这么香呢?因为她从小爱吃花。人需要吃多少花才能遍体生香、香成一个人肉香水瓶那样呢?数十吨?),纯洁美丽。似乎是为了跟她精明能干的姐姐霍青桐做对比,这位公主娘娘智力极低,听听她说的话,往高了说也就只有七八岁的智商,整日只知与小花小鹿为伴,和陈家洛寻找霍青桐来到天山双鹰的住处,晚上居然玩起了砌沙子——那是七八岁小孩都不屑玩的。而她对世事之懵懂,更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比起她来,阿甘简直精明得能当国务卿。
这种弱智法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爹妈近亲结婚,天生产品质量不达标,另一种是像《狼犬丹尼》中的杀手李连杰,被人为封闭幽禁起来。但喀丝丽不是弱智,而且也能很自由地到处乱跑。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就算她父亲与姐姐宠爱她,不让她操心族中事务,耳濡目染也该懂点战争与和平,怎么会满口是些“亚低能”的话呢?

——前半年很红的一部迪斯尼电影《曼哈顿情缘》中的女主角倒与喀丝丽有几分相似:童话世界里生活在森林中的小姐刚与王子定情,就被邪恶王后送到了现代都市纽约。那位小姐也是不通世事,只知道唱歌跳舞,到处闹笑话。但人家是童话人物情有可原,而且她比喀丝丽可爱太多,便在于她没有被塑造成一个玻璃人瓷娃娃。

金庸写作《书剑》之时三十余岁,还十分年轻,在“天真”与“弱智”间的悬索之上,笔力尚待锤炼的他十分失败地让喀丝丽堕入了“弱智”的深渊,让一个本意要写得天真“无邪”的角色变成了天真“无脑”。很多人觉得陈家洛是个失败的人物,其实他和香香公主比起来,都不知哪个比哪个更糟一点。

陈家洛在政治上的幼稚天真比之喀丝丽的低智不遑多让,佳偶天成。他与喀丝丽向乾隆借来的那最后一天,既是生离,亦是死别,只是那时两人心里都还怀着幻想。起初喀丝丽完全蒙在鼓里,陈家洛强作欢颜,陪她游玩,为她唱曲:“细细的雨儿蒙蒙淞淞的下,悠悠的风儿阵阵的刮。楼儿下,有个人儿说些风风流流的话,我只当情人,不由的口儿里低低声声的骂,细看他,却原来不是标标致致的他,吓的我不由的心中慌慌张张的怕”,这明显是首艳情歌子,妙的是听在公主娘娘耳朵里就成了笑话:“原来这个大姑娘眼睛不大好”;游览嘉峪关之时,陈家洛为她解释长城的作用,喀丝丽的感想是:“大家都在一起唱歌跳舞有多好,干嘛要打仗”,还是四五岁小孩的口吻。但最后陈家洛不得不告知她,太阳落山就要把她送回乾隆身边——太阳落山了,香香公主“跳了起来,哭道:‘大哥!太阳下山了!’”。我前日重读此处,自己“情景重现”,表演了一下“跳了起来,哭”,结果把自己狠狠地恶心着了——喀丝丽该年一十八岁,一个十八岁的成年女子作出这等这种撒娇发嗲的幼儿举动,想象一下真令人作呕。

这场离别之令人叹息在于:喀丝丽对陈家洛是完全的言听计从,哪怕是他让她做她认为最可怕的事情,她也绝不会说个不字。然而就是这个人,为了幼稚的政治幻想,亲手把她推回了火坑,从此万劫不复。喀丝丽香魂有知,也许倒不会怪他,但是在生者的朝朝暮暮,陈总舵主想起喀丝丽信任的目光,再想想他犯下的无以复加的严重错误,心中滋味只怕是生不如死吧?

P.S. 陈家洛为喀丝丽唱的小曲见之于清人编写的《霓裳续谱》,该书收集了清乾隆时期传唱于天津北京一带的民歌时调,此曲名叫《寄生草》。
再P.S.我在《清稗类钞》第一卷“祠庙类”中,发现了这样一段记载:“香冢:京師南下洼之窑台,在陶然亭东,其地有香冢、鹦鹉冢,相传香冢为张春峐侍御瘞文稿处,鹦鹉冢则瘞谏草处也。香冢銘云:浩浩愁,茫茫刧,短歌终,明月缺。郁郁佳城,中有碧血。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竭,一缕烟痕无断绝。是耶非耶?化为蝴蝶。又诗云:萧骚风雨可怜生,香梦迷离绿满汀。落尽夭桃又穠李,不堪重读瘞花铭。”《书剑》之中,这段被挪来放在全书的最后,安排成陈家洛为香香公主写的铭文。“一缕烟痕”改做“一缕香魂”。

先说主仆,心砚这样的角色想得起来有一个《冰山天女传》和《云海玉弓缘》(梁羽生著)里提到是小书童江南。更早的有一个《三侠五义》里颜查散身边的雨墨,就是他对白玉堂这个貌似吃白食的浪子大翻白眼的。《描金凤》里也有一个,不过,不说了。
  从人物笔墨而言,心砚写得不如江南灵动,金庸一直不太善于写小孩子,譬如郭靖在《射雕英雄传》里手刃陈玄风的时候不过就比《神雕侠侣》里襄阳大会的时候稍微矮一点,这种情况一直要到《鹿鼎记》出现韦小宝才有改观,心砚在《飞狐外传》里长大了不少,可是还是属于人物非常模糊的那种,所以他基本可以看做陈家洛的琴剑书箱,聊备名目。这一点,他很像陈家洛,物似主人形。
  陈家洛是所谓 温润如玉 的人物,看见心上人和男仔勾肩搭背,心里觉得不好面上却要装作无事;然后姐姐追不到了爱上了妹妹,爱啊,非常爱啊,结果组织上决定首长更需要这个妹妹,于是出卖了兄弟之后连女人都不要了,民族大义,大义凛然,然后偷偷地哭。哭得很伤心了,又让人无意间看见,劝他不要哭了,他哭得就更起劲了。
  他的武功叫做百花错拳,就是你觉得是其实不是,你觉得不是又忍不住不觉得不是,这就有些政工工作的特点,这样的拳打过来,无论你是少林正宗还是武当真传,这个世界上有个道理基本不会错的,那就是对的基本打不过错的。

  再来是夫妻。要说我看武侠第一次觉得英雄两个字就是奔雷手文泰来。古龙常说人的名字常常会取错,绰号不会。其实文泰来出场基本很窝囊,托庇于老婆兄弟的照顾,然后不断辗转被托运,一会说超重一会说违禁,结果差点赔上老婆的身子终于脱困了,脱困后基本又要从黑社会被改编为私募锦衣卫了。但是总觉得奔雷手三个字,有多少郁郁勃勃之气从纸上跃出来,哪怕年齿俱增,想到文泰来还是觉得是顶天立地的英雄,推敲原因起来大概是几乎没有什么话。看香港电影演员陈观泰主演的《洪熙官和方世玉》,那个草莽峥嵘的洪熙官(陈观泰)大概就是我心目中的文泰来了,记得看《功夫皇帝方世玉》里赵文卓扮演的大内高手阴测测地说:我杀了一个人,名字叫做奔雷手文泰来,心头还黯然了很久。不说黯然的,说开心的,说骆冰。说到骆冰就想到一代淫后骆冰这个同人文,撇开其中的咔嚓咔嚓不说,性格描摹得还是很到位的,记得金庸写骆冰看着失魂落魄的余渔同一声长笑,恩,一声浪笑,真所谓人不浪而心浪,肥腻白皙的四嫂这么一抬头,余渔同怎么招架得住呢?怀璧其罪,这么美的女人骑在马上风里来雨里去让男人以外的男人看着,这样的江湖能不浪吗?

  常家兄弟给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一句“先人板板鬼儿子。”和张召重大战的时候还是觉得一个涉黑组织非得有这样的狠角色不可。基本常家兄弟到哪里,哪里就会有死尸,哪里就会有鬼哭狼嚎。大内高手再多,总觉得这样两个人在,天就不会塌下来。可是这种杀人机器自然就少了点人味,就像水浒那么多人,霹雳火秦明大概还算有些色彩,他徒弟镇三山黄信除了姓黄基本就没有什么个人资料可说了。

  江湖儿女,其实也不在乎这些关系,还是顺位排笔说下来,刷一遍算过。

  武侠小说里多得是狂人狂龙,我第一次觉得狂的话是从一个道人的嘴里说出来的:“你不知道我的名字就不配用剑。”这个道长的名字叫做无尘。其实他的外号有些多于,夺命追魂,闻风丧胆,用古龙的标准这样的外号基本只有江湖骗子才会用,无尘道长一柄长剑叫大内高手直被杀到“回头是岸”,还有谁会觉得他是在空言欺世呢?无尘有个非常潇洒的事迹,他武功那么高,所以抓他的人雇佣了个妓女,妓女说你爱吗,爱我就把自己的手砍下来吧?我们的无尘应该不会知道参孙也不知道梵高,他只是被金庸牵着右手砍下了左手,这样的人脑子自然不会是很正常的,但大概也只有这样的傻瓜才能练出天下武林都会害怕的剑法吧?多年以后陈家洛在心上人坟前哭的时候,无尘的眼睛里都是风。

  人总要胖的,哪怕是武功高手,武功高手而且还很胖得非常多,但其中千手如来赵半山无疑是非常有名的一个,因为他的笑容非常真诚。他真得可以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因为他不仅仅是游刃有余,他是绰绰有余。最精彩的一战还是在《飞狐外传》里面,有个人和赵半山打竟然对他发了一枚暗器,在赵半山面前发暗器就像在丰乳肥臀西门庆面前脱裤子,赵半山一下子被撩得发了很多很多暗器,整整齐齐在那个人周围镶了一个框子,就像克林德伊斯伍德用手枪签名一样,在这样的人面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投降。或者,或者变为对方的同志,所以说最有用的不是常家兄弟,也不是文泰来和无尘,而是赵三。

  自从智多星吴用这个先例一开,凡是合伙做事情,无论是替天行道还是为非作歹,军师总是很重要的,轻重缓急,白脸红脸,徐天宏就像一个枢纽一样让红花会这部机器旧雨新知日渐庞大。他武功照例不高,能动脑子的时候人一般都不会像动物一样强健四肢。

  老八是被老二无尘打服的,也就是打得过你狠,打不过我狠,结果打不过。

  老九卫春华在铁胆庄一役里颇有拼命三郎石秀的架势,但看来看去都有一种误入歧途的感觉,本事不大,资历不够,没有后台,又用冲动,只好用感觉上最不值钱的一条命去拼了,没有这种炮灰,哪里来什么一将成名万古枯呢?

  石敢当这种东西大概一般人不见得知道是什么,简单讲就是石墩,从学术上讲是“立于街巷之中,特别是丁字路口等路冲处被称为凶位的墙上,用于辟邪的石碑。”其实就是挡箭牌替死鬼。章进因为先天有残疾所以特别敏感,骆冰不是对他像一个驼子那样照顾而是根本不觉得他是残废,所以章进为了她的事情更不要命,当然名义上多说是为了文泰来,那么他对她有想法吗?一个美丽的女人对自己特别照顾,会有想法吗?

  十二当家与其说是地上社会的纪检会,不如说是小偷公司的安保,所谓的铁面无私有多少含金量在小说中并没有特别的描写,事实上除了前辈郑正因在《鹰爪王》里有具体的描写这种戳破面纱的实录基本也都是止步于一些感官刺激,毕竟,看小说是为了做梦。

  上海话里讲“老十三”基本说这个人脑子有些不清楚,虽然一般演艺小说上十三太保,第十三条好汉都会特别牛逼,可是还是掩盖不了基本大家容易把这种老幺当作傻逼来看的命运,或者文明一点讲称之为“冤大头。”铜头鳄鱼蒋四根的特点就是力气大,力气大和饭量大基本属于天赋,既然是天赋基本也就和你长了两只手两只脚一样,哪怕尺寸颇为可观,看过了也就忘记了。这样的人排位十三可谓名至实归。

  现在要说余渔同。
  喜欢《书剑恩仇录》完全只因为一句话:你若无意我便休。
  余渔同出场潇潇洒洒,对着几个衙役手挥金笛谈笑退兵。只有看见四嫂的时候颤抖了一下,终于见到她了,如果整个世界里只有她该多好。人爱上一个人最好的情况是对方可以被爱,更好的情况是对方先一步爱上了自己,更更好的是爱在了一起,可是如果要那么多好凑在一起,大抵就没有爱了。
  你若无意我便休,谁真无意,谁又真能挥刀断水,借酒解忧。

  红花十五朵,红尘十万丈,红颜白发少,红中白发开。  

庸那个时候写刁蛮女生还不在行,李沅芷,聪明刁钻不及黄蓉,为爱情弃功名权势如履的刻画不及赵敏,但即便这样,看到她和余鱼同纠缠的章节,还是有忍不住把余鱼同从书中揪出来然后扇几个耳光的冲动:人家一个大姑娘,容易吗?你有什么了不起,值得这么拒人千里吗?

不过后来,李沅芷终于如愿以偿,但是金庸一句简单的“由怜生爱”算是交代,实在不值得李沅芷为爱走天涯的付出。

《书剑恩仇录》是金庸第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他唯一一部以悲剧收场的小说。而且是令人看了以后要击节痛骂的一部书。当然并不是骂金庸书写的不好,真因为写的太好了,充分暴露了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弱点---理想主义太严重!
     我个人觉得这部小说与《水浒传》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是黑社会帮会首领,陈家洛与宋江其实都是知识分子。在他们处理和朝廷的关系上看,陈家洛轻易的相信了乾隆,为了一个崇高的理想-回复汉室江山而毅然决然的把香香公主送给了乾隆,当真是愚不可及,也幼稚之极!他天真的以为乾隆会为了一个女人,而葬送掉自己的江山社稷。殊不知,乾隆并非昏庸之人,不可能出现“门外韩擒虎,楼头张丽华”这荒唐可笑的一幕。而且陈家洛也辜负了一个女人,一个对他报有太真幻想的女人,以至于一缕香魂无断绝!他把一个爱他的女人轻易的当成了政治筹码,不仅蠢,而且可耻!男子汉大丈夫,统领江湖群豪的带头大哥,要想实现政治抱负就应该到头舔血,靠实力打出名堂。一如赵匡胤之于宋朝,朱元璋之于明朝。毛主席说的好“枪杆子里出政权”,只有反抗才能推翻统治。可惜了,一群江湖豪杰在一个知识分子的带领下居然想用亲情和爱情轻易的推翻清朝的统治,天真到愚昧!
    当初有人在看电视剧《水浒传》的时候,看到最后,竟然气的砸了电视机。我在看这部书后,气的真想把结局改一改。看完此书让我得出一个结论--知识分子能治国不能救国。闹革命不是谈情说爱,抱着革命浪漫主义的理论是不行的!凡是成功者都得是有勇有谋,关键时刻还得耍点无赖!陈家洛的失败就在于他的对手乾隆是一个老谋深算的政治家,而他自己则是一个胸怀大志,初出茅庐的理想青年。无奈,现实是残酷的,在这么一个强大的对手面前,不能有一丝的疏忽,也不能太按常理出牌,在政治斗争中不会耍无赖是要吃亏的。只是这个亏吃的太爆了,不仅失去了斗争的本钱,还失去了爱人,真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查老书写的好,写出了现实的残酷性。其后的一些书,本人认为都没有这部有力度。这可能就是悲剧的力量吧!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作者:边城玫女(来自豆瓣)
来源: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2227053/


清朝乾隆年间,武当派掌门人,马真,此人的道号?

  就连他的师弟陆菲青,半路出家做道士,都有道号无青子。他自己呢?从出场开始,一直就是道士,怎么反而没有道号?连红花会和王维扬,初见马真,居然喊“马老前辈”?就连无尘,道士与道士第一次打招呼,开口就是称呼对方俗家姓?

  《书剑恩仇录》:马真望望陆菲青,望望张召重,忽然双膝一曲,跪在周仲英和陈家洛面前。群雄大骇,连称:“马老前辈,有话好说,快请起来!”忙把他扶起。......周仲英昂然说道:“论他烧庄害子之仇,周某只要有一口气在,决不能善罢甘休。”顿了一顿,续道:“可是马师兄既然这么说,我交了你们两位朋友,前事一笔勾销!”周绮大不服气,叫道:“爹!”周仲英摸摸她头发,说道:“孩子,算了!”陈家洛道:“冲着马陆两位前辈,我们红花会也是既往不咎。”马真和陆菲青向着众人团团作揖,说道:“我们实是感激不尽。”无尘冷然道:“马道兄,这次是算了,不过要是他再为非作夕,马道兄你怎么说?”

  江湖常识,初遇得道的道士,应该都称呼道号“某某真人”,对武林著名的大门派掌门,更应该如此。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作者:边城玫女(来自豆瓣)
来源: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2227053/


《神雕侠侣》:又过数日,已到了终南山脚下。祁志诚取出一枝响箭,使手劲甩出,呜的一声响,冲天而起。过不多时,四名黄冠道人从山上急奔而下,向尹志平躬身行礼,说道:“清和真人,您回来啦,大家等候多时了。”尹志平道号“清和”,但除了他的亲传弟子之外,向来无人如此称呼。这四名道人都是全真教的第三代弟子,和他一直师兄弟相称,其中一人年纪比他还大得多。这四人突然改口,尹志平极感过意不去,忙下马还礼,谦道:“四位师兄如此相称,小弟何以克当。”那年纪最长的道人是马钰的弟子,说道:“五位师叔法旨,只待清和真人一到,即便接任掌教,至于交接大礼,要等丘师叔开关之后再行。”

  再如江南六侠初见马钰,同样姓马,同样也是一派掌门,怎么就不喊“马老前辈”,而是称呼“丹阳真人”?郭啸天与杨铁心,初遇邱处机,也是喊声“长春真人”。难道红花会和王维扬还没江南六侠有礼数?

  武侠小说中,武当掌门,如果是职业道士,哪个不是以道号相称?大家也许会提到《倚天屠龙记》的武当掌门俞连舟,也没提到过道号。但是,《倚天》中的武当七子,在小说刚出场时,没一个是职业道士,都是俗家弟子,自然没有道号。除开他们,大家再想想其他的武当掌门,哪个不是以道号相称呼,哪个还称呼出家以前的姓名?三丰当了掌门后,似乎书中没称呼过他原来的名字君宝了吧。冲虚,愚茶,谁又听过他们的俗家姓名叫什么?就连陆菲青当上掌门,也改叫无青了。

  可见,金庸的确注意到了掌门的道号的重要性。只能说,书剑是他的第一部小说,当时没考虑周全吧!

陈家洛,传奇的身世让他不得不背上了反清复明的重担,这样的人是注定不能拥有“不如相忘于江湖”的侠气的。他是个矛盾体,他要对红花会的所有人,甚至所有汉人负责,所以他不可能就带着香香公主远走天涯;他重感情,虽然在姐妹两之间含糊不清,所以他不可能为了事业完全放下爱人,他也就只能为了心爱的人而心痛心碎。我总觉得,有侠气的人是不适合从政的,同样地,能从政的人也是必然没有那股侠气的。那股“今朝有酒今朝醉”、天不怕地不怕的侠气来自于没有牵绊,没有顾虑,所以令狐冲可以每每在生死关头处之泰然,而陈家洛,他,没有选择的处于政治的环境中,所以他不可以简单地置自己的生死于不顾,他的身上背负的是重重的责任。但是,他处于江湖之中,他又是推崇那种侠气的。他的侠气让他信任和乾隆的口头约定,而天真地把所有证明乾隆身世的证据轻易交出,殊不知,政界远比江湖复杂得多,玩弄政治的人又怎么可能像江湖侠客那样言出必行。夹在江湖和朝廷之间,他的尴尬身世其实早就注定了他不可能成功。

至于与霍青桐和香香公主的纠结,倒也只是一段关于错过的故事。霍青桐确实是美丽聪明可亲可敬的,她是值得被爱。而香香公主也不仅仅是惊为天人的容貌和单纯而已。在被送到乾隆身边以前,香香公主单纯地让人生厌,她凭什么是被保护的,她凭什么是不用担忧任何事情的,她凭什么理所当然地就抢走了姐姐的心上人。可是,当真正处于险境的时候,香香公主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坚定却真的让我感到了她的可敬。她的聪慧和勇敢让乾隆从来没有侵犯过她,让陈家洛在最后关头看清乾隆的真面目。这样的香香公主也是同样地值得被爱的。陈家洛与霍青桐因为误会的错过,而后与同样美好的香香公主结缘,这其中三人都是没有对错的,爱情本来就不是先到先得那么简单。更何况陈和霍之前还是处于暧昧阶段,没有感情基础的好感本来就不可靠。

但是,我却相信陈家洛真正爱的是霍青桐。在被狼群围攻的时候,陈家洛为了从顾金标手中救霍青桐愿意空手走出火圈,在此之前他也想到了自己有去无回,以及身上担负的国家重担,但是他仍然是去了。虽然之前陈家洛也曾为香香公主身犯险境,但是没有一次是他行动之前就像走出火圈之前那样想到了自己将会毙命的。当然,他同样想到了香香公主,但是如果不是想要救回霍青桐,愿意和张召重同处火圈的他绝不会只身犯险。在这里他为了霍青桐放弃了反清复明的大业。之后,他却为了反清复明的大业而放弃了香香公主。两姐妹,孰轻孰重,一比便知。

霍青桐和陈家洛最后有没有在一起?我觉得从书中天上双鹰与天池怪侠袁士霄同样纠结的故事中可以看出些许端倪。他们三人告诉我们最为重要的道理便是珍惜眼前人了,这道理,关明梅在和陈家洛及香香公主玩游戏的那一晚而悟出,之后与陈正德恩爱有加,对他更是生死相许。而霍青桐与陈家洛呢,没有了香香公主,策马边疆的未来,他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眼前人呢?更何况,他们之间互相倾慕、一起经历了生死离别,风风雨雨过后谁又会不向往简单幸福的生活呢?聪慧如青桐,我相信她放得下;研读过佛经的陈家洛,我也相信,他能明白。

说到底,《书》是武林侠士想要改朝换代的失败,是夹在政府与江湖的陈家洛的事业失败。能让我们感到有一些温暖的,便是活下去的人收获的爱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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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暮云平ym(来自豆瓣)
来源:https://book.douban.com/review/5281806/


读第一本大师的作品,自然要从大师的处女作读起,以此也希望在读作品的过程中感悟大师创作风格和笔调更兼思想的变化的过程。因此,欲读金庸,我也选择了《书剑恩仇录》作为开始。

当我揣着激动和敬仰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情节环环相扣,成熟的文字和清晰的表达都时刻向我展示着这并不是平庸的小说家能够写出的,但也许是我的期望太高,小说中的诗词创作的功力却让我有一些失望,对于景色的描写和对于情感的渲染都没有达到我所期望的高度。不过大师毕竟是大师,从人物的刻画和内容紧凑程度来看,这绝对不是一部平庸的作品。

首先看人物的刻画,书中几乎每一个大的场面都同时出现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物,而要同时将这么多人的性格特征和个性特点都表现出来,并且并不让人感觉重复和做作,这并不是容易的事情。绝大多数的小说在众多人物刻画上都会表现出作者功力的浅薄。但是金庸在这个方面做的非常好。红花会十五条好汉各个特点鲜明,从戏份上来说,除了主角陈家洛以外并没有厚此薄彼,每一个特点鲜明的个体集合在一起,通过不同个体的表现也映衬出其他人的个性,手法十分老练。对于正面人物的刻画生动而清晰,对于反面人物也同样形象和客观,他们并不是一个个十恶不赦的魔头,同样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们在做坏事之前也会有挣扎,在江湖道义面前也会选择遵守,面对兄弟朋友也会重情重义,受人之恩也会常念报答,即使反面的角色依旧做着令人不快的事情,但我们可以沿着其心理和行为的变化发现其一步步滑向深渊的轨迹,或者也对其身不由己的处境感到同情。值得一提的是,金庸先生并没有企图把主角陈家洛描绘成一个十全十美的完人,这也只是一个年轻而身负重任的小伙子,他有民族大义豪气冲天,也有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这同样是一个普通人而非圣人,只是一个处在特殊境遇和身份之下的普通人。

从内容上来看,大师的作品和普通作家的作品也是高下立见。普通的作品在内容的衔接和关联上往往做的不够完善,其作品中通常有些情节让人感到可有可无,有些为了更清晰的表达后文的意思而穿插的清洁也往往让人感到突兀。反观这部《书剑恩仇录》,其情节的设置就合理自然,并且环环相扣。举一个例子,陈家洛和霍青桐姐妹进入洞中,看到一具女尸,通过这具女尸和她的遗书,陈家洛领悟了深奥的拳法,这套拳法成为了他以后克敌制胜的杀手锏。如果女尸的洞中的情节设置只是为了让陈家洛领悟武学奥秘而就此结束,这就是一般作者的水平了。但事实不仅如此,女尸的故事成了对喀丝丽公主命运的预言,也提升了回部人民反抗强暴的英雄气概。可见大师对于情节的设置不仅要求吸引眼球的刺激,也需要为后文做好全面的铺垫和关联。

此外,作者的知识面的渊博程度也令人敬佩。写出这样一部武侠作品,其中的招式名称大部出自中国的古代经典,文中回部的对话中也表现出作者对于伊斯兰教圣典《古兰经》曾经有过深入的研究。可见涉猎广泛是成为大师必不可少的条件。

作品中的一点让我深感不快,就是在行文中无不体现着对汉家天下的正统观念,和对所谓夷狄的蔑视,在清朝乾隆时期的大背景下,充斥着反满复汉的情感。我一直都认为四海一家,天下大同,中华各个民族都是中国历史的创造者,都是中华大地的主人,同样,蒙古王朝和满族王朝的历史同样是中国的历史,中国的历史不仅仅只是汉人统治者的历史。文中对于乾隆帝的身世的“惊天揭秘”也表现了汉民族长久以来一直对于异族的阿Q心态。小说中揭露乾隆皇帝是汉人血统,不管他有没有完成驱除满人,恢复汉人天下的大业,清朝的皇帝按照小说中所说已经成为了汉人,也就是说,清朝的实际统治者是汉族人,是汉人统治着满人而不是满人统治着汉人。这个“解密”让我不禁想起了秦朝时期六国故人对于嬴政到底是子楚的孩子还是吕不韦的孩子所引起的争论,因为这就涉及到究竟是秦灭六国还是六国先用自己的血统取代了秦国,说到底,这是一个面子问题,也是六国对于胜利的幻想和意淫而已。小说中对乾隆皇帝身世的所谓解密又何尝不与先秦的争论有着某种相似和继承?

先说《书剑恩仇录》,我不得不说这部小说的失败之处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与政治,或者更准确地说,与官场连得太近。武侠小说不需要避开政治,恰恰相反,武侠写的是江湖,江湖是社会,是人心,处处皆有人情世故,皆有政治隐喻,譬如笑傲江湖,全书都是政治。但是写政治不一定要写官场,那样对于政治的理解太狭隘。政治即人。

早期的金庸是儒家,但是儒的不宽广,是孟子的儒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大写固然是大写了,但是对于人生世界的复杂性的认识却尚显不够。譬如在《书剑恩仇录》里,金庸虽然对陈家洛其人颇有微词——其实是对陈家洛象征的中国古代清流文人有微词——因为这些人又迂腐,又不磊落,还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要命的是明明过分天真,却过度自信。比如陈家洛就相当天真地认为乾隆如果妥协他们就万事大吉,但是却没有想到,乾隆是威胁不到皇家的,因为一个乾隆被废,第二个乾隆可以立起来。这里面其实有和施耐庵写《水浒传》有着相似的思考与批判。所有那些农民起义,都认为是官坏,是皇帝坏,只要换个人当皇帝就能重头收拾旧山河,他们的知识与头脑都不足以令他们看到制度本身的弊病,因此他们的所作所为自然也就是无用功。

但是金庸和施耐庵不同的地方,或者说当我看红花会和我看水泊梁山时候的不同感受在于,金庸少了悲凉,因为他认识的尚不透彻。施耐庵写水泊梁山,一百单八好汉,每一个都有其特殊的,被逼上梁山的理由,每一个都是被体制抛弃或者压榨后的幸存者,他们其实是想推翻这个吃人的制度的。但是他们轰轰烈烈闯过九州之后,却被他们的大哥再度带回到那个坏到根子里的主流社会中去,等待他们的就是秋后算账,处处青山埋忠骨。可是金庸写红花会的时候却不同,他的讽刺是温和的,他的批判是理智的,他的口气是,“尽管他们天真,尽管他们没有成功,但是,这些人仍然是英雄,他们的所为依然是有意义的。”这种感觉就像是鲁迅写《药》时强加在文尾里那一束墓地前的鲜花,是为了给读者,更是为了给作者自己以希望。

在很小的时候看过黄海冰版的电视剧《书剑恩仇录》,距离太久远,情节大多忘记了。读这本书时,又到网上找来看了几集。不同于原著的结构,电视剧采用了直叙的方法,里面陈家洛的老爹陈世倌一直感慨“百无一用是书生”,书中倒没有这些话。不过看完此书后,我觉得黄海冰版的电视剧抓住了书的核心,里面的主人公陈家洛一生正是这句话的最佳注释。
愚蠢的马拉松式斗殴
陈家洛的出场是很酷的,风度翩翩的玉人一个,温文尔雅但又行事果断,而且武功还很高强,看起来是一位十分优秀的年轻领导者。红花会和铁胆庄的误会越闹越大,陈家洛出场后不久就圆满解决。看到这里,读者们可以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陈家洛带领红花会群雄,继承老舵主于万亭意志,将反清事业发扬光大。可出人意料的是,陈家洛带领会中精英,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把革命事业搞得江河日下,最后不得不躲到万里之外的回疆生存,留下无数叹息。
典型的莫过于红花会和朝廷鹰爪张召重的长期纠葛,或曰马拉松式斗殴。在本书中,张召重武功之高恐怕仅在陈家洛的师傅天池怪侠之下,红花会,特别是被抓的文泰来吃尽了他的苦头,受尽了他的侮辱。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其实都是在讲红花会怎么和张召重斗殴,从铁胆庄开始,到黄河渡口,再到杭州,再到回疆战场,再到狼群大战,最终结束于古城之战。大小的斗殴加在一起有近十场,但除了最后一场外,可以说都是恶人张召重获胜,这实在让人郁闷。铁胆庄也罢,毕竟未能正面交锋,真正的郁闷实际是从黄河渡口之战开始的。在此战中,陈家洛带领的红花会一干人等实际上已经包围了张召重,本可一举拿下,但却不知怎么搞的却又玩起了车轮战,不过说是光明正大的单挑吧也不是,有时还会二对一,实在不知道这帮人在唱哪出戏。骆冰本来已经把关有文泰来的马车拉到山坡上优哉游哉观战了,可到最后已经落败的张召重竟能轻而易举突破数十人的堵截,一眨眼又把文泰来给重新掳走了。这个情节让我产生两个怀疑:其一,陈家洛那时是不是在仰望星空怀疑人生?其二,这段是不是金庸老爷子为到大陆秘密参加作协会议忙不开,请了台湾的琼瑶阿姨代笔了?
既然四当家的又被抓走,那么就要继续救人,就要继续和张召重缠斗。于是乎,故事从西北发展到了江南杭州。狮峰一战,大家伙明明已经擒住张召重,却突然又闪出来他师兄、武当派掌门人马真道长,说要把小师弟张召重带回去“治病救人”。晕,先前陆菲青还拍着胸脯说过,这张召重不知廉耻投靠朝廷,要是抓住他,一定清理门户,可真抓住了却又都忘记了(即使在最后已经把张召重投到狼窝里喂狼了,陆菲青竟然又跳进狼窝想挽救“失足老年”,却被张召重给抱着要同归于尽,实在是报应不爽,人蠢不能怪社会)。估计武当派很强大,也没把红花会放在眼里,对这样一个寡廉鲜耻,毁了铁胆庄,害死了周英杰,几乎整死了文泰来的恶徒领回家教育教育就了事了,实在不把武林规矩当回事。想当年,在《倚天屠龙记》中,宋青书只是一时糊涂

陈家洛在金庸武林中,恰是那遗世独立的一个,以一介书生,且意气的厉害,偏涉足江湖的腥风血雨,既无家国之切身之痛,偏妄谈反清复明之大业,明明重情重义,却不得不患得患失,恨不能,爱亦无力。他没有郭靖的单纯、傻气和侠之大者;没有令狐冲的游走于黑白两道,散淡,随性;没有金蛇郎君夏雪宜的狷狂,骄傲和痴情;亦没有乔峰的豪迈、正直和刚烈;有一点张无忌的优柔,有一点胡斐的沉郁,且都懂得琴、曲,闻弦歌而知雅意;和韦小宝不沾边,与袁承志、段誉都为世家子弟,出身贵胄,而且,似乎都有一个相通的毛病,爱美女,越美越爱。陈家洛是痛苦的,因为人生于他并没有选择权,自他出生陈家,再后勉为其难就任总舵主,他不过在努力演好自任的角色,可惜“百无一用是书生”,注定“一朵红花在今夜,走进一卷残破书页”……

传统的武侠故事里也有这样的男主角,为了所谓的家国大业抛弃了儿女私情,他们往往被描写得很美好。就像陈家洛一样。其实他们不过是年轻,自负,懦弱又理想主义的孩子。在从容俊雅的皮相下也有嫉妒和自私。看,陈家洛明里是为了女扮男装的李沅芷而嫉妒吃醋,暗地也曾因为自己的移情而犹疑霍青桐的真性情。在真相大白之后,他既为自己怀疑霍青桐的真诚而羞愧,更是为自己的小人之心感到自卑。他嫉妒的不仅仅是李沅芷的女扮男装,更是霍青桐的英雄气概。而他的懦弱,直接害死了喀斯丽。看过书剑,人们往往会说乾隆阴险卑鄙,我却觉得,主动让出喀斯丽,又在她自杀殉情以后把罪责完全怪在乾隆身上的陈家洛其情可鄙。

书剑里有我最喜欢的女角李沅芷,她的聪明,灵动,可爱,调皮。她的痴情,侠义。一颦一笑都牵动我心。作为十分感性的角色,她看透世情其实很简单,却又很正确。她在杭州见陈家洛的时候就看出了陈的自负,看出了陈的红花会,不过是为了自己的理想所构建的梦,却伤害很多普通的人。所谓的家国天下,在历经雍乾的清平国土只会害更多的平凡人。更何况自负如陈,连霍青桐的真心尚不能知晓。如此的犹疑怯懦自负傲慢怎么可能在才智上斗过乾隆呢。

可是,她为了她所爱的人甘愿抛弃爱他的家人,甘愿做她不实心理解的红花会,而且义无反顾只是因为她所爱的人爱。她就爱。如此果决。我看过76年版的书剑后,想起李沅芷总是会萦绕她的那16个字“情深意重,岂在丑俊。千山万水,苦随君行”她说到,也做到了。有人说,她和余鱼同的感情,不是爱情。我却觉得,她就是个特例,她的爱就是会延续下去,这就是李沅芷的爱情。即使是百炼钢心如死灰,即使是无法面对她的痴情,余鱼同也没法子忘怀她的聪明,灵动,俏皮吧。就像我看神雕侠侣会喜欢郭襄甚于小龙女,看倚天会忍不住想着蛛儿一样,感谢上帝,至少李沅芷获得了她的爱情。

余鱼同的颠覆,早已是老生常谈。我在这里,就不说他对骆冰的痴心和他的人物性格突破了。就说说,他的针笛情缘好了。即便是余鱼同怀着感恩的心娶下沅芷,李沅芷并不是个温顺,忍受的性格。凭她的娇俏,机智,余鱼同也一定会在朝夕相处中爱上他的。

何况关于余鱼同的出家,我有一种见解,他的出家与其说是为了李沅芷,不如说是为了理不清的情愫,这里面有沅芷,也有骆冰。他的还俗却是为了生死与共的红花会兄弟们。可见他出家时,情爱:沅芷和骆冰是他生活重中之重,而他还俗时,他的执念已经有所缓解。而此时,出现了的,正是为他立下誓约誓死追随的沅芷。也许大漠重逢是他潜意识里接受沅芷的开始吧。

当然,武诸葛的沉着狡黠和俏李逵坦率懵懂。天山双鹰的伉俪情深和袁志霄深情,骆冰的慧质甚至于陆菲清的性格刻画都很到位。我看完了书剑,钦佩的是翠羽黄衫。喜欢的是沅芷。而且十五年过去了,我只要在看书剑总是一样的感想。虽然作者本人不欣赏这部作品,但是这部作品是很好的武侠小说啊。和那种仁者无敌的噱头比起来,更真实,而且有突破。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封神演义》里的土行孙和邓婵玉可以算是先驱了。当然,相比话本小说,周绮和徐天宏的人物塑造更细腻多元,也更符合现代人的审美。 水浒传里的王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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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会移动的山(来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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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对儿活宝,一高一矮,一笨一聪明,始终都很招人喜欢。从打闹斗嘴,相互看不顺眼;到互相扶持,共历患难。他俩一出现,基本全是笑料。《书剑恩仇录》悲剧主基调下,难得还有这样一个酣畅淋漓、谐趣美满的爱情故事。

周绮的父亲是鼎鼎大名的铁胆英雄周仲英,家世显赫。

本以为应该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吧,想不到却偏偏是个不喜针织女红的“俏李逵”。坐又坐不住,只喜欢舞刀弄棒。脾气还暴躁莽撞,外加不懂人情世故。

敌方叫阵,第一个请缨。也不看看敌我双方实力如何,身边又有多少红花会的高手。

一心一意想帮霍青桐,但其实霍青桐的武功比她高得多;

客套话也听不明白,还实诚地说,我一定帮你。

父亲告诉她真相她不明白,傻乎乎地说“难道她冤我?”

父亲只好用“回族圣物必须亲手拿回,”这个借口来敷衍她。

好像哄小孩儿一样。

以前看《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时候写到秦观的《鹊桥仙》的时候,一开始安意如就以陈家洛追香香公主这一段作为开头。说是陈家洛追香香公主的时候念的就是这首词。因此,一直对陈家洛和香香公主这两个人印象特别深刻,之前在看《飞狐外传》的时候在结尾附近看到了陈家洛的出现,但没有陈追香香公主的桥段。待看到这部小说的时候才发现,这个段子是在这里。
那少女点点头。陈家洛道:“汉人有个诗人,做了一个歌儿,讲这件事的。”于是把秦观那阕《鹊桥仙》的词译成了回语。
    那少女听到“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以及“柔情似水,佳期如梦”,“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几句时,眼中又有了晶莹的泪珠,默默不语,望着火光,过了一会,悄悄说:“汉人真聪明,会编出这样好的歌儿来。”
只不过我点出我的意料之外的是,香香公主是在很后面才出现的。而于最开始出现的是她的姐姐霍青桐。在见到文武双全,风流儒雅的陈家洛时,霍青桐便对其一见钟情,分别时还以极其珍贵的匕首相赠,陈家洛对她也很有好感。只是读书太多的陈家洛,在看到男扮女装的李沅芷对霍青桐拉拉扯扯动作亲昵的时候,便心下颇有不快。此后,霍青桐想陈家洛坦坦荡荡地交代过:“你不要我跟你去救文四爷,为了甚么,我心中明白。你昨日见了那少年对待我的模样,便瞧我不起。这人是陆菲青陆老前辈的徒弟,是怎么样的人,你可以去问陆老前辈,瞧我是不是不知自重的女子!” 这时候的陈家洛的迂腐简直到了极点,愣是搁不下面子去问陆青菲。就这样这两个人僵着,直到喀丝丽,即香香公主你的出现。陈家洛便很快喜欢上了她。
后来别人谴责他变心的时候,他便以前面的事来推脱。唉,不说了。香香公主有什么好呢,无非人单纯一点,生得一副好皮囊。而她的姐姐,霍青桐,那可是一个极厉害的女子,武功不弱,更兼之能指挥千军万马与敌作战。可又能得到什么呢。什么也没有。
这又让人想起了《飞狐外传》里的程灵素,那么一个聪明善良一心一意的人,只落得为心爱的人去死的结局。而这两部小说中有些让人不齿的男主,金老先生也并没有给“公主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样的结局,相反一个是自己喜欢的人死去,一个是自己喜欢的人不可能和自己在一起。
纵使巾帼不让须眉,也不若生得一副好皮囊。

书剑恩仇录》是金庸的第一部武侠作品,却已呈现出大家风范。虽然是金庸的试笔之作,并非他的最成功作品,仍然显露了作者流淌全书的惊人才华。事实上“书剑恩仇”正可以作为一个象征,蕴含了作者以后一切作品的内在因素。“恩仇”是人类所具有的喜怒哀乐的感情,喜乐的执着凝聚为“恩”,哀怒的执着凝聚为“仇”,而“剑”是一种实践恩仇的力量,它将“恩仇”这两种极端的感情导致为生死,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然而金庸作品的特色是“剑”上还有“书”,也就是对以上所有这一切的思考与超脱。一“书”一“剑”,以“书”为主,形成了贯穿金庸全部作品的两条主线和基调。

作为天下第一大黑帮组织红花会的龙头老大,陈家洛出身书香门第,乃是海宁陈阁老的公子,十五岁就中了举人;又从小跟着高人天池怪侠袁士霄习武,文武双全,才貌俱佳,典型的高富帅,可谓赢在起跑线。他领导的红花会有十四位武功卓绝的当家打手,跟元末的黑帮组织明教可以比肩。之所以相比,盖因为金庸笔下的其它帮会,主要是称雄武林,争霸江湖而已。但红花会、明教却并非着眼于一般的行侠仗义或江湖争霸,而是负有政治目的,旨在推翻当时的统治集团,自己取而代之。明教能够成功,在于朱元璋的流民身份。当一个知识分子陈家洛成为红花会的总舵主时,失败已经种下因果。

古代的知识分子讲究一个“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先说修身,陈家洛在武学上承袭师父所学,而且还有创新——从《庄子》里领悟到最上乘的武学。可是待人处事,不免猥琐虚伪,心胸也极为狭窄。看到美女霍青桐,明明喜欢上对方,可是嫉妒女扮男装的李沅芷。后来又见到一白痴美女香香公主,又爱上人家。困在山洞,坐拥两姐妹,还在喃喃自语:“我不去筹划如何驱逐胡虏,还我河山,却在为爱姊姊还是爱妹妹而纠缠不清。”接下来为了完成所谓的“复兴大业”,又将自己心爱的女人香香公主送去讨好乾隆。男人做到陈家洛这种地步,确实极品,让人不得不服。

从陈家洛的武学“百花错拳”其实可以隐约看出一个知识分子被推到风口浪尖之上的尴尬困境。所谓“百花错拳”,讲究的是“似是而非,出其不意”,让对手“百花”易敌,“错”字难当。这样的武学在于“出其不意”,险中求胜。然而做大事者,必须做足表面功夫。忍字当头,不会被情感所左右。然而陈家洛一方面沉迷于女色,一方面又把女色拱手让出,首鼠两端,不知他到底想要如何。最终吟出“浩浩愁,茫茫劫,短歌终,明月缺。郁郁佳城,中有碧血。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灭,一缕香魂无断绝!是耶非耶?化为蝴蝶”这样一首狗血淋漓的诗句。

男知识分子莫名其妙,女知识分子同样如此。霍青桐得知自己妹妹的死讯,她的反应——又是伤心,又是愤恨,怒道:“你怎地如此胡涂,竟会去相信皇帝?”陈家洛惭愧无地,道:“我只道他是汉人,又是我的亲哥哥。”霍青桐道:“汉人就怎样?难道汉人就不做坏事么?做了皇帝,还有甚么手足之情?”伤心、愤恨,这是人的常态。可接下来的表现却让人大跌眼镜——霍青桐又柔声安慰道:“你是为了要救天下苍生,却也难怪。”曾经几时,一个我们熟悉的政党,在未成功的时候,也是口口声声“要救天下苍生”,要给天下的百姓自由与民主。结果呢,大家都知道。

为了所谓的民族复兴大业,陈家洛可以牺牲自己心爱的女人。换句话说,只要为了自己认定的伟大目标,陈家洛可以牺牲任何东西。这是一种多么恐怖的“豪情壮志”。恰如已故的思想家顾准说过的那样:“革命家本身最初都是民主主义者。可是,如果革命家树立了一个终极目的,那么,他就不惜为了达到这个终极目的而牺牲民主,实行专政。”所以,即使陈家洛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他所带来的“汉人江山”也一定充满坦克式的镇压与文化革命的血腥暴力。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在离我们并不十分遥远的历史中,不是发生过这种情况么?

读《书剑》,忽然关心上了那匹白马。 白马第一次出场,是骆冰心急去救相救文泰来,偏偏马累脱了力,不敢再催,只得牵马缓缓而行。走正急的没奈何处“不多时,忽听得身后蹄声急促,一乘马飞奔而来。刚闻蹄声,马已近身,骆冰忙拉马向左一让,眼前如风卷雪团,一匹白马飞掠而过。这马迅捷无伦,马上乘者是何模样全没看清。骆冰一惊,“怎地有如此好马?”见那马奔跑时犹如足不践土,一形十影,当真是追风逐电,超光越禽,顷刻间白马与乘者已缩成一团灰影,转眼已无影无踪。” 出身贼盗世家的文四奶奶,见了如此神驹,心生爱慕,不由分说,抢了便跑。 于是,一匹好好的白马便换了主人。 虽然后来金庸百般为骆冰抢马寻找合理化借口,但文四奶奶此举是标准的巧取豪夺,强买强卖——给了一锭金子,而且后来还后悔了。 其实,韩文冲虽然不是一流的好汉,确实是实打实的爱马之人。不然也不会在之后放弃朝廷的文书而专心寻找白马,算是帮了红花会一个大忙。 相形之下,文四奶奶对马的爱心就差了少许,之前就有虐马案,底,抢白马时就靠的是“左手将火绒塞入自己坐骑耳中,……骆冰的坐骑耳中猛受火灸,痛得发狂般乱踢乱咬,阻住马主当路。” 其后让白马负柴,不免也得她首肯才行。当然这是为了相救丈夫,倒也无可厚非。 可是,这场戏中,我却使劲生白马的气,要说怎么也算一匹神骏良马,却没一点傲气,人家让你驮柴你便驮柴,一点派头都没有,而且对待有爱心的旧主人一点旧情都不表示,未免欠缺点人情味。 说实话,我觉得这白马始终没找到合适的主人。韩文冲,虽然爱马,却由于本身是江湖上的的三流角色,多少都的有些埋没了这样的名马。 骆冰,本身并不爱马,当时夺马是情势所迫,后来又一直惦记着将马送给丈夫,后来听赵半山说了一句半句,便轻易将白马送给了胡斐,可见并不是将白马视作好朋友而只是物品一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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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来兮(来自豆瓣)
来源: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0120006/


陈家洛:知识分子的软弱性注定忠孝情义不能两全

家国终难两全

陈家洛的软弱性从一开始就初露端倪,比如硬是推托不肯当总舵主。而在遇见霍青桐的时候,便暴露出其性格的软弱,霍青桐赠剑后仍然因为看到女扮男装的李元芷与霍青桐亲密,就选择了退缩。

然而当我一直读到陈家洛最后选择放弃霍青桐和喀丝丽两姐妹而继续为红花会大业而努力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男人所背负的重担。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大侠难过情义关。金庸先生在塑造陈家洛这个角色的过程,其实有通过心理描写来表现人物的发展。

因为逃出狼群包围而被困洞中的时候,陈家洛心想:有你姐妹二人相伴全世界的珍宝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一个是可敬可感,一个是可亲可爱,实在难分轻重。……我们三人毕命于此,也真奇怪得紧,不知何故,心中忽然感到一阵轻松……光复大业成功之前,我决不再理会自己的情爱尘缘,她两姐妹从今而后都是我的好朋友都是我的妹子。

拿得起放得下,这应当令人佩服。首先,陈家洛是红花会的总舵主,这个身份就注定了他不可能在两个女人之间周旋而不顾红花会出生入死的兄弟。这是一个男人,在面对大事业与儿女私情之间的抉择。更是一个江湖大侠,国与家之间的抉择。结果常常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忠孝难以兼顾

陈家洛对乾隆的感情是复杂的,一面他的身份是带着反清复明使命的总舵主,另一面又是乾隆的亲弟弟。知识分子的身份让他觉得:皇帝者,天下之至宝也,与其杀之,不如用之。双重身份让他做出了妥协。实际上陈家洛的初衷是正确的,既然反清复明的目标是铲除迫害黎民百姓的满清皇帝达到造福百姓的目的,那么与其动武,不如用计。然而他高估了乾隆的善良高估了他们之间那点血缘关系。毕竟江山社稷不是江湖儿戏,国家大事岂是一刀一剑就能办得了的,一旦权利在握,又怎会轻易放手。

所以,陈家洛的处处隐忍注定是失败的。然而过程中,让人体会到了一个男人,一个领袖,一个大侠那忍而不发的内心纠结,顾全大局就要忘记自我,顾大家就必须舍小家,我想,这是陈家洛这个角色值得让人敬佩之处。
喀丝丽:天真烂漫的少女最后刺向自己那一剑救了整个红花会

一开始对喀丝丽,真的喜欢不起来,她的身上满是天真烂漫的少女特点,纯洁得不像人。然而当她用自己的自杀就为了通知陈家洛“乾隆不可信任”的时候,其实她救的不止是陈家洛,而是整个红花会。一个纯朴的少女在皇宫中住得多日,也已学会了怎样对付敌人。这是喀丝丽在皇宫中的隐忍。
霍青桐:一介女子撑起了整个家族
陈家洛在浙江潮水中救下乾隆,乾隆送给他一块女佩,让他赠送给他的意中人。“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人人都可以转眼即忘自己的许诺,但是潮水不会!鲁智深在六和塔下,是夜月白风清,水天共碧,睡至半夜,忽听得江上潮声雷响。众僧都笑将起来道:"师父错听了!不是战鼓响,乃是钱塘江潮信响。这潮信日夜两番来,并不违时刻。今朝是八月十五日,合当三更子时潮来。因不失信,谓之潮信。"如何唤做圆寂?"颂曰:
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当下宋江看视武松,虽然不死,已成废人。武松对宋江说道:"小弟今已残疾,不愿赴京朝觐。尽将身边金银赏赐,都纳此六和寺中,陪堂公用,已作清闲道人,十分好了。哥哥造册,休写小弟进京。"宋江见说:"任从你心!"武松自此,只在六和寺中出家,后至八十善终。

陈家洛或许是想效仿范蠡,范蠡送西施给吴王最终解救了越国的百姓,他送香香给乾隆也是为了苍生大义啊。可是陈家洛不是范蠡,他没有范蠡的胆略与果敢,香香更不是西施,她遇到的不是深情重信的夫差而是刁狠诡变的乾隆。陈家洛放弃了香香公主,广大读者也彻底放弃了陈家洛,只有香香不放弃,陈家洛在她心中是无所不能的第一等大英雄,她不能看着陈家洛失败,不能让陈家洛被人欺骗遭人耻笑。 

书剑恩仇录》第十三回,金笛秀才余鱼同单恋骆冰,心情悲苦,投奔荒郊古寺,日闲见殿堂上有壁画记载高僧出家始未,说道是因听了一句曲词而大彻大悟。
  这句曲词,就是“你既无心我便休”。
  这七字犹如当头棒喝,余鱼同细想自己对骆冰一见钟情,为她如痴如醉,为她魂牵梦萦,为她朝夕苦恼,但她对自己,何尝有一丝一毫的情意?她既无心,我便应休;她娇如花,皓如玉,于我又有什么相干?当下心意已决,剃度出家。
  爱一个人而毫无保留,那是理所当然的事。事事以她为重,处处为她设想,把她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自己退居第二;迁就她,接受她的一切弱点,人前人后维护她,不计较自己有什么损失,那是理所当然的,爱就是贞忠而包涵容忍的。
  爱一个而甘愿耐心等待,那是理所当然的。不催促她,不勉强她,不教她有丝毫压力,不让她有半点为难,她需要多少时间,就让她有多少时间;爱是不介意耐心等待。
  爱一个人直到不能爱下去。不能再爱下去,就该停止。
  不要悲愤,她没有义务要爱你;也无须万念俱灰,世上有那么多值得你爱的人,穷此一生也爱不尽。百步之内,岂无芳草,有用之身,难道无事可做?不要再想念,或想像假如她爱你——只要她爱你——生命会多圆满幸福。
  不要数过去的日子,重开新段落,全心投入新的承担,把自己珍贵的感情,交付与新的理想和愿望。
  或者你会爱另一个人;或者她亦是无心,但那有什么要紧?生命是向前的,在休止符与休止符之间,你已得益良多。不爱的人不会了解,而缠绵不休的人,最后会推动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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