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潇转载]于坚随笔《外祖母的奖状》
(2022-03-21 07: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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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外祖母的奖状
文/于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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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祖母在70岁的时候得到了一张奖状,是居民委员会发给她表彰她做好人好事的。当时我们十分意外,不知道外祖母做了什么好事。
外祖母是文盲,很少参加居委会的政治学习,一贯表现应该说是落后的。我外祖母自己也不明白,她说她天天在院里呆着,没做什么好事。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表彰的是她十几年如一日地打扫我们住的这个院子的卫生。
每天,外祖母都是这个院子起得最早的人,她一起床,就抹桌子、扫地,先把家里打扫得干干 净净、亮亮堂堂;然后就用一把细竹枝扎的扫帚打扫大院。这个院子相当大,要打扫干净,每天得一个多小时。外祖母每天6点钟开始做,到7点过,院子里的人纷纷起来,总是看见她在打扫院子,对此事早已习以为常。不知道是谁好事,在这件事持续了十多年之后(也就是我们一家搬到这个院子里来16年),向居委会报告了。外祖母于是成了“好人好事”。
外祖母拿着奖状,让我把上面的字念给她听,不知所措了几分钟,就把这张奖状搁到床垫底 下压起来了。她并不知道这样一张奖状意味着什么,也不明白这与她的日常生活(扫地)有何关系,这件事她的母亲做过,她的姐妹们做过,勤劳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她继续“黎明即起,洒扫庭院”直到去世。
中国有着长久的儒教传统,有许多东西,对于中国老百姓来说,已经不仅仅是什么为人原则、大是大非,而是天经地义,是一个人的常态、一种日常的生活规则、一个人和兽最基本的区别。例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善先人者,谓之教;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事父母能竭其力;见义不为,无勇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公事不私义;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这些都是中国伟大的圣贤在几千年前就说过的,这一切早已渗透在中国人血液中,成了中国社会的常态、人的基本责任,像空气一样的文明。
但到了20世纪某个时期,忽然把这些都视为垃圾,极“左”年代的道德升华,更是把中国文明的某些常态的部分,形而上抽象升华到大是大非、榜样、 光荣、奖励、政治化的高度。其后果是,大众一方面与传统道德处于断裂状态,一方面对道德说教产生了逆反心理,而这种逆反又缺乏健康的道德来寄托,对道德政治化的反驳,是用非道德化来反驳,也可以说是以兽性来反驳。都说50年代道德风气好,我看恰恰是由于传统的惯性还在起作用。但“文革”却彻彻底底将伟大的中国文明降到了最低级的水平。已经荒唐到这种地步,有人在路上扶了老人一把,就是其他人的榜样。有人捡到钱包,交给有关部门,就在晚报的第一版表扬,好像这个国家人人都爱钱如命,捡到个钱包上交已经类似“国难识忠臣”了。古代有动用国家舆论工具表彰拾金不昧的“壮举”的例子吗?甚至,公职人员不接受贿赂,医生不收红包,学生上课不迟到、尊敬老师也成了需要表彰奖励的美德。“公事有公利,无私忌”(见《左传·昭公三年》),先人早就说,就是本职,不是什么应该大力表扬提倡的。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孕妇让座,应该是尽人皆知的品德吧。道德水平已经到了不作恶就是君子,干好本职工作就是圣贤的地步了吗?古代中国君子的尺度要高得多,至少得“留取丹心 照汗青”吧。现在要当个君子太容易了,行点小善,拾金不昧罢了。
道德重建,重要的是将道德作为人在世界上的基本责任而不是人的终极目标。是如何做人,而不是做什么人的问题,其教育方向应该是:如何做。例如,教育孩子,不是教育他好孩子要尊敬老人,而是具体地教育他们:在车上,遇到没有座位的老人应当做什么;在街上,遇见小偷应当做什么。做“好人好事”的目的不应该是为了好而做,而应是作为人的基本准则而做。这样做是一个孩子的基本责任,而不是他的非常责任。
这样做应该像鞋带散了再系起来一样自然、日常而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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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坚随笔集《棕皮手记》第215-217页,本编辑将原文多分了几个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