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林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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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林堂始建于1857年。创始人李玉卿前清时期随父李德由湖北黄岗到云南。因深谙医道,便在光华街创立了这个药店。三国时名医董奉为穷苦百姓治病不收诊费,只要求重病愈者在后堂植杏树三棵、轻者植一棵,久而久之,终成杏林。李玉卿敬仰董奉之德行,故将药店取名“福林堂”,意在“福泽杏林”。福林堂总占地面积约210.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4.3平方米,由商铺、楼梯间、医务用房组成。商铺于街道交叉口处,平面布局依街势而建成扇形,外立四开间,北西各两,中转角处开门;呈“八”字扇形的传统建筑,有“纳八面来风,聚四方之财”之意。


福林堂1990年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列为区级文物保护单;2003年被昆明市政府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被列为云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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