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绿城”队长 今日通缉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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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社会杂谈 |
2010年1月20日,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817”专案组在该公安内部网上发布了对胡明华的通缉令。该通缉令上公布了胡明华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对案情的介绍很简单,就说胡明华涉及2006年的一场假球,目前在逃。
2006年4月15日下午,2006年中国足球甲级联赛第4轮,江苏舜天主场1:3负于浙江绿城。作为浙江绿城队队长胡明华边路带球突破。
胡明华来到绿城后就受到俱乐部和主教练王政的信任,也得到年轻队员的尊敬,还得到了球迷的喜爱,并当上了队长。在绿城的前三年,他一直都是主力,2006年他更被视作是冲超的功臣,胡明华06年收入有五六十万。为了不超过34万元(他和沈刘曦共得到67万元)钱,他竟然出卖了信任和喜爱他的所有人。对于胡明华来说,因一念之差,为了几十万元,落得个沦落天涯,全国无处容身的下场,实在不值。
2006年4月15日下午,2006年中国足球甲级联赛第4轮,江苏舜天主场1:3负于浙江绿城。
作为浙江绿城队队长胡明华场上勇猛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