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08
7号晚上9点多接到采访任务,晚报是10点截稿,所以很赶,去了福清一个陶瓷厂,场内一个重油罐爆炸发生大火,从六点多烧到11点多,听说出动了五区八县11部消防车。到的时候离事发地还有很远,可是由于修路和火灾的封锁,车已经很难进去了,也不知道离大火有多远我们就下了车,结果一路狂奔之下还是只看得到一柱浓烟和火光。也不知是因为修路还是n多个水枪连番上阵的结果,一路上深一脚浅一脚还尽是泥水。也许是上天注定,我那天穿的是新买的一双也曾下了血本的皮靴,结果可想而知,现在想来当时的心是先恐慌后剧痛,最后麻木以至放任自流了。午夜赶回报社吐血赶完稿,一直没有顾上瞻仰我新鞋遗容的最后一面,后来进电梯感觉别人都在看我,方才发现,裤腿上全是泥不说,整双鞋已经完全被早已硬结的黄泥包裹,兵马俑的脚可能就长这样。
不日,翻阅报纸,发觉图片拍得很烂,也许不是拍得烂是编辑选的没啥眼光,外加还是黑白版,标题看起来也不惊艳,总之实在没啥可取之处。反观内容,写得平常无奇。对比同城媒体,构成新闻的所有要素,除了where之外,竟然冒得一个W是一样的,所有的数据全都不一致,且每家报纸使用的都是正常的表达方式,没有用“据说”,也没有用“估计”。
转念计算了一下该次劳动所得,实在是不忍心说出来,别说一双鞋钱,就连一双翻新皮鞋的钱恐怕也赚不回来。
结论:当记者真tm是个赔本不赚吆喝的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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