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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历史上最具争议的法医学案例》读书笔记

(2008-10-02 17:40:33)
标签:

杂谈

分类: 图书
埃文斯的《证据:历史上最具争议的法医学案例》是怎么样的一本书呢?可以说是那种拿起来就想一口气就读完的书,而且,还不能打岔,因为一些
扑簌迷离,有几个案件之诡异真罕见。
但作者写这本书的主要目的我想是说明一个观点:即使是证据确凿的法医学证据,都只是证据,很多时候并不可信。像美国黑人球星辛普森
杀妻案,警方掌握了一大堆法医学证据,但辩方也正是从法医学入手击败诉讼方。
有几个案例实在经典,比如一堆夫妻去澳大利亚度假,野外露营时不满周岁的小孩被野狗叼走,报案后警方怀疑女的产后抑郁症杀儿
并骗取保险金,结果被警方利用一大堆的法医学证据判刑四年,最终夫妻俩也依靠法医学证据胜诉,并获赔几百万澳大利亚政府赔偿金,但
至今澳大利亚国民都认为此人杀了自家小孩还来澳国骗取金钱。
第二个精彩的案件是谢泼德杀了怀孕的妻子和儿子,但声称是一些变态的人干的,由于种种原因,全国争相报道,当地人认为谢泼德是
杀人犯,而外地的认为不是。最后被判杀人罪。外地媒体不干,竟然以此为内容制作了一个连续剧:于是全国人民含着泪每晚都在一个观看一个被
冤枉的男子汉导出寻找真正的杀妻元凶,以致最后美国高等法院最后驳回重申。第二次判罚结果是无罪,第三次.....
第三个精彩案例是讲罪案心理分析方法,也是第一次知道还有这样的破案手段的。一个年轻性感热爱自己儿子的女郎被光天化日下杀死在温布尔登公园里,
由于线索实在太少,警方请来了罪案心理分析专家,专家认定是某种性格分裂极度变态的人干的,而且此人很可能还是处男。于是把这个特征公告全英国,很快找到一个
对号的人,但那人就是不承认,警方又想出了一招:让一个性感女警察扮演普通女郎引诱他。不是不肯承认么?你只要说是你干的,我就跟你上床,杀人有什么
了不起,我也杀不过人。可是遗憾的那个人确实没杀人,虽然很想跟她上床,可是就是遗憾不是他杀的。
埃文斯好像写过两本书,再去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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