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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声训

(2010-09-05 1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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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训

“右文说”

声近义通

《释名》

《说文解字》

分类: 说文侃字

声训就是因声求义,它依据“声义同源”理论,通过语音寻求语义,是一种重要的训诂方法。虽然,声训也存在一些缺点,但不可否认,声训在词语的考证和训释中仍起到很大作用。

一、声训的定义和发展阶段

声训就是因声求义,也叫音训,即通过语音寻求语义,是一种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解释词义的训诂方法。用来解释的字与被解释字之间需满足读音相同或相近,意义相通这两个条件。

    声训这种训诂方法早在先秦时期就已萌芽,那时的声训散见于诸子论著之中。如《孟子.滕文公上》:“痒者养也,校者教也”。两汉和魏晋时期是声训的繁盛时期。汉代,声训得到全面推广,《释名》是其典型代表。晋代,训诂学者受到杨泉的《物理论》启发,发现形声字的声符可以兼表字义。北宋的王圣美更是将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加以阐述,创造了“右问说”。一组同声符的形声字皆受义于共同的声符,又因为声符多数位于字的右边,因此称这种学说为“右文说”,“ 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贝之小者曰贱。如斯之类,皆以戋为义也”。到清代,声训达到最高水平。这一时期,由于加深了对音义关系的认识,古音研究有新突破,声训便有了更大的发展。训诂学家明确提出因声求义的主张,并整理出了不同时期的语音声韵特点,注意声训中语音的时代性。把语音相近的字归纳为双声、迭韵两类,而这两类字,都存在声近义通的关系。

    二、声训的理论依据

    声训的理论依据是“声近义通”,那么“声近义通”的依据又是什么呢?这个依据就是清代学者在音义关系依存性特点基础上提出的“声义同源”。在语言产生之初,用什么声音表示什么意思,是没有必然性的,事物的名称都是约定俗成的。但一经约定俗成”,语音与语义之间已有严格的规定性,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共处于语言这个实体之中。王力指出:“事物得名之始,固然是任意的;但到了一个词演变为几个词的时候,就不再是任意的,而是在语音上发生关系的了。”也就是说,词与词之间,义项与义项之间有着内在的系统性,抓住语音这一线索,就可能探求出词的本义、引申义的由来。这是因为,人们在创造新词新义时,往往用音同或音近的语音形式来表示一组关系紧密、特点相似的新概念。例如,”“桥”“骄乔”, 其意义分别是“架高的通道”, 马高六尺”,和“高而曲也” ,这是一组同源词。前两个字都是以乔”为声旁构成的,而且乔”的意义正是这三个词共同的语义特征。人们就利用两种符号之间存在意义上的某种等价关系,使其发生读音上的借助,最终形成音同或音近的格局。这种借助关系所形成的词并不与音义联系的任意性相冲突,因为任意性着眼于孤立的语言符号;而前者则从两个语言符号的意义之间关系入手。

三、声训的功能及局限

声训有很多具体的功能,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

第一,探寻词语的来源。何九盈指出,声训“也就是以词的语音形式(声音相谐) 为先决条件来说明两词之间的语源关系”。因此,声训的目的之一就是以声音为线索来推求语源。东汉刘熙认为“名之于实,各有义类”。他撰《释名》也就是要推求语源,把事物之所以命名告诉人们。被很多人认为是形书的《说文》,据别人统计,声训则占十之七八,有很多是用于推求语源的。如,“韭,菜名,一种而久者,故谓之韭”;“粟之为言续也。”

第二,说明通假,寻求本字

王引之引其父王念孙说:“训诂之旨,存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 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 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 则涣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之解, 则诘屈为病矣。”用声训的方法说明通假,读者容易理解。注释中说明通假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用借字释本字。如《管子·轻重丁》: “今齐西之粟, 釜百泉。”注: “泉, 钱也。”“泉”是本字, “钱”是借字。

二是用本字释借字。《诗•周南•汝坟》:“未见君子,惄如调饥。”毛传:“调,朝也。”“朝”是本字,“调”是借字。

三是用本字的意义释借字。如《诗.邶风.柏舟》:“耿耿不寐,如有隐忧。”毛传训“隐,痛也。”按《说文》:“殷,痛也。”毛传训“隐”为痛,即以“隐”为“殷”的借字,故用“殷” 的意义来解释“隐”字。

第三,保存古音的历史面貌。

声训萌芽于先秦时期,盛于两汉,《释名》一书几乎全用这种方法。它们反映了上古语音,利用它来考察先秦两汉时期的语音,定会收获颇丰。罗长培、周祖谟以《释名》的声训资料为研究对象,归纳出五种声训方式,从而确定出许多字在刘熙时代韵部的归类,帮助了解古声母,认清一些阴阳对转的关系。

当然,前人的声训也存在一些缺点,举起重要的,有以下三点:

第一,用声训方法释词,往往不能准确反映词的本质属性。因为事物的名称和性质没有必然的联系。王力甚至说:“声训作为一个学术体系,是必须批判的,因为声音和意义的自然联系是不存在的。”

第二,曲解“音近义通”,扩大声训范围。黄侃说:“同音者虽有同义,而不可以言凡。”汉语中存在大量异音同义词和同音异义词,而音近义通是以同根词为前提的,只有同根词,才能出现音近义通的现象。否则,即使同音,也不能是音近义通。

第三,以音求义,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出现一些不科学的臆说。例如,“雨,羽也。如羽动则散也。”“雨”与“羽”其实没甚关系,只是音同而已,便把羽毛飞散与下雨这两种情形联系起来,说“雨,羽也。”这种解释难免穿凿附会。

声训是重要的训诂方法,为后代的词源学、语源学提供了大量的数据,它的作用和历史地位不可小觑。同时,在运用声训进行训诂时,也要注重文献的考证,将声训与形训、义训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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