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语义指向分析 陆俭明
(2011-05-29 2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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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俭明中国大陆语义指向三个苹果句法成分杂谈 |
分类: 语言文字 |
陆俭明
关键词:语义指向、层次切分法、句法结构、语法意义
从格式上看,以上各例都是“动+形+了”述补结构。但是,其补语成分的语义所指细分析起来会发现它们各不相同。请看:
§2. 语义指向分析面面观
这三句话,就格式上看完全相同,所差只在作状语的词不同:例(1)用“早早地”,例(2)用“喜滋滋地”,例(3)用“脆脆地”。然而其语义指向各不相同:例(1)“早早地”在语义上指向谓语动词“炸”,例(2)“喜滋滋地”在语义上指向“炸”的施事“他”,例(3)“脆脆地”在语义上指向“炸”的受事“花生米”。(三)谓语,例如:
例(4)谓语“很好”在语义上指向“他”;例(5)这一复句里的前一分句“昨天还很好”虽是个主谓结构,但谓语中心“很好”并不指向作主语的“昨天”,而指向其主体“他”。“他”在“很好”所在的分句里没有出现。
例(1)里的“都”和“只”都是副词,都是作状语,但是,“都”指前,即“都”在语义上指向它前面的成分“张三和李四”,而“只”则指后,即“只”在语义上指向它后面的成分“一片面包”。
例(2)谓语中心“吃”在语义上指向其施事“他”,补语“光”在语义上指向“吃”的受事“饼干”,所指都在句内。有时所指也可在句外。例如:
例(3)状语“随随便便地”在语义上是指向“炒”的施事,而这个施事没有在句中出现。
例(7)“只”在语义上指向述宾结构“玩儿电子游戏”,由于“只”在这里指向谓词性成分,所以如果将名词性宾语“电子游戏”删去,说成(10):
句子仍然成立,不影响基本意思的表达。例(8)“只”在语义上指向名词“面包”,只因为这样,允许将数词“一”删去,说成(11):
甚至,在一定的语境下,动词性成分“吃了”都可以删去,说成(12):
例(9)“只”在语义上指向数量成分,所以句中的数量成分“一个”不能删去,而可以删去名词“面包”,说成(13):
甚至,可以将动词性成分“吃了”删去,说成(14):
例(15)、(16)里的补语“浅”“累”都只能指向它前面的成分,也都只能指向名词性成分“坑儿”“我”,但二者又有区别,“浅”指向“挖”的受事(严格说“坑儿”是“挖”的结果,但也可看作广义的受事),而“累”则指向“挖”的施事。
例(17)—(22)都是疑问句,但是例(17)—(21)都能说,因为都含有有形的疑问成分——例(17)是疑问语气词“吗”构成的疑问成分“去吗”,例(18)是疑问代词“哪儿”,例(19)、(20)是反复问疑问成分“去不去”和“去了没有”,例(21)是表选择问的疑问成分“……,还是……”;而例(22)不能说,因为句中不含有任何有形的疑问成分(疑问句调不是有形的疑问成分)。所指向的成分必须是一个有形的疑问成分,这就是在疑问句中作状语的“究竟”所特别要求的。
例(23)、(24)数量成分表示的都是整数,都指明了数量范围(即使像例(24)只是“一个”),所以都能说;例(25)数量成分表示的虽是约数,但还是有一个明确的数量范围,所以也能说。例(26)、(27)则不同,其数量成分“许多”“很多”“不少”“一点儿”都是不能指明范围的数量成分,所以这两个句子都不成立。所指向的数量成分必须是一个指明范围的数量成分,这就是副词“总共”在语义指向上的特殊要求。
§3. 语义指向分析法的作用
这个句子既可看作是(a)一个主谓句,意思是“那个哨兵回营房了,而那个哨兵发现了敌情”;也可看作是(b)一个非主谓句,意思是“发现了一个敌情,那就是敌人的哨兵回营房了”。这个歧义句就可以用层次切分法来加以分化。请看: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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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可通过成分定性法来加以分化,例如:
这句话既可理解为(a)“我们不需要从国外进口什么设备”;也可理解为(b)“我们不需要进口的设备”。这个歧义句就不能用层次切分法来加以分化,因为它不管表示哪一种意思,层次切分是一样的。请看:
这个句子之所以会表示两种不同的意思,只是因为“进口”和“设备”这两个成分之间的语法关系不同,按(a)意,“进口”和“设备”之间是述宾关系;按(b)意,“进口”和“设备”之间是修饰关系。因此这个歧义句可以通过成分定性法来加以分化。有的歧义句式,层次切分法和成分定性法都无法加以分化,得用变换分析法才能加以分化。例如:
这句话既可以理解为(a)“山上有炮架着”,表示存在,表静态;又可以理解为(b)“山上正在架炮”,表示活动,表动态。这两种意思既不能用层次切分法来加以分化,也不能用成分定性法来加以分化,因为例(3)不管表示哪种意思,其内部层次构造和语法结构关系都是一样的。但是这句话可以用变换分析法来加以分化。原来,这个句子不管表示哪种意思,其格式都是:“NPL+V+着+NP”。如按(a)意,它可以变换为(c)“NP+V+在+NPL”(炮架在山上),即:
这时,“山上架着炮”与“门上贴着对联”属同一句式。而按(b)意,则可变换为(d)“NPL+正在+V+NP”(山上正在架炮),即:
这时,“山上架着炮”与“外面下着雨”属同一句式。请注意:(a)能变换为(c),但不能变换为(d);反之,(b)能变换为(d)但不能变换为(c)。正是通过这不同的变换,分化了这一个歧义句式。可是,有的歧义句式,上述三种分析法都不能加以分化。例如:
这个句子,既可以表示(a)“你别把桌子(或别的什么被砍的东西)砍坏了”,也可表示(b)“你别把刀砍坏了”。这两种意思无法用上面这三种方法来加以分化,因为无论从层次构造、语法结构关系上看,还是从句式变换上看,表示这两种意思时都是一样的,其格式都是“NP+别+V+A+了”。对于这样的歧义句式就可用语义指向分析法来加以分化,因为补语A(坏)的语义指向不同:表示(a)意时,补语A(坏)在语义上指向V(砍)的受事,如桌子什么的;表示(b)意时,补语A(坏)在语义上则指向V(砍)的工具,如刀。由此我们就分化了“你别砍坏了”这一歧义句。证明是,如果将其变换为“NP1+别+把+NP2+V+A+了”,那么“把”的宾语NP2可以是受事宾语,如:
也可以是工具宾语,如:
这是个复句,它有歧义,它既可表示(a)“老张有一个女儿,他很骄傲”的意思(指老张很骄傲);也可表示(b)“老张有一个女儿,她很骄傲”的意思(指那女儿很骄傲)。层次切分法和成分定性法都无法分化这一歧义句,变换分析法虽然能分化这一歧义句,但手续复杂。当然,我们也可以从省略、隐含或主题链等角度去说明其岐义。但是也可以用语义指向分析法来分化,而且比较方便。只需指出后一分句“很骄傲”不同的语义指向就行了。当它表示(a)意时,后一分句在语义上指向前一分句的主语“老张”;当它表示(b)意时,后一分句在语义上指向前一分句的宾语“女儿”。证明是,如果将后一分句的主语补出来,既可以是“老张”,如:
也可以是“女儿”,如:
你的头发,剪短了好看。
我觉得你的头发剪短了,留长一点儿好看。
例(1)里的“挖深了、剪短了”表示(a)义,例(2)里的“挖深了、剪短了”表示(b)义。
这次你又走远了,再往这里走几步。
她慢慢地走远了,消失在人群之中了。
例(3)里的“来早了”“走远了”都表示(b)义,例(4)里的“来早了”“走远了”就都表示(a)义。而当A2在语义上指向V的施事或受事时(前者如“长高了、养胖了”,后者如“锯短了、锯长了、买贵了”),能不能表示(a)义就不一定了(将要受到另外的因素制约)。如“锯短了”能表示(b)义,也能表示(a)义。例如:
可是像“锯长了、买贵了”就只能表示(b)义,不能表示(a)义。例如:
而由非及物动词(包括不及物动词和形容词)充任结果补语的述结式能不能带宾语就跟结果补语的语义指向有关。具体情况大致如下:如果补语在语义上指向述语动词的施事,这种述结式不能带宾语,如“唱红(了)、哭傻(了)、走热(了)、变乖(了)”等都不能带宾语;如果补语在语义上指向述语动词本身的,这种述结式也不能带宾语,如“抓晚(了)、打重(了)、走早(了)、住长(了)”等都不能带宾语;如果补语在语义上指向述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的工具的,这种述结式能带宾语,所带宾语限于工具宾语,如“撬折(了)、砍钝(了)、哭哑(了)”等都能带工具宾语(也只能带工具宾语),例如:
如果补语在语义上指向述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的处所的,这种述结式也能带宾语,如“挤满(了)、搜遍(了)、跑遍(了)”等都能带宾语,例如:
如果补语在语义上指向补语本身所直接说明的主体的,这种述结式也都能够带宾语,如“吃圆(了)、叫醉(了)、哭湿(了)”等都能带宾语,例如:
如果补语在语义上指向述语动词的受事的,那么这种述结式有的能带宾语,有的不能带宾语(至于什么情况下能带,什么情况下不能带,这另有规律,这里不细说了)。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例(1)句首状语“到底”可移至主语“我”的后边,说成(3):
可是,例(2)句首的状语“到底”则不能移至主语“谁”的后边,我们不能说:
这为什么呢?我们怎样来解释这一现象呢?运用语义指向分析法可以很好解释这一现象。要知道,副词“到底”跟“究竟”一样,在疑问句中作状语时,在语义指向上有两个特点,一是它在语义上所指向的成分必须是一个有形的疑问成分,二是它在语义上只能指向它后面的成分,不能指向它前面的成分。显然,例(1)、(2)、(3)符合状语“到底”的语义指向特点的要求,“到底”所指向的有形的疑问成分(“哪里”或者“谁”)不管是在例(1)、(2)还是例(3)里,都在“到底”的后边;而例(4)不符合“到底”语义指向特点的要求,因为在例(4)里,“到底”所指向的疑问成分“谁”跑到“到底”的前面去了,所以例(4)不能成立。(参看邵敬敏1990a)
但有条件,“只、总共、一共”它们所指向的数量成分只能直接处于宾语位置(如例(5)—(7))或者直接受它们修饰(如“只三个”“总共三个”“一共三个”),而不允许数量成分前有限制性定语(包括领属性定语)。下面的说法都站不住:
例(8)—(11)之所以站不住,就因为数量成分前面有限制性定语。注意,例(8)、(10)“只”如果不是指向数量成分,而是指向作定语的名词性“的”字结构“红的”“他的”,那么句子能成立。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再看“吃(了)他三个苹果”。如果我们在动词“吃”的前面加上“只、总共、一共”这些在语义上可以或者只能指向数量成分的副词,则下面的说法都能成立:
很明显,例(12)—(14)里的“只、总共、一共”都能在语义上指向数量成分“三个苹果”,可见这些句子里的“他三个苹果”不能看作是偏正结构。由此也就通过语义指向分析说明了把“吃(了)他三个苹果”分析为双宾结构是比较合理的。这里我们需要附带说明,例(12)里的“只”在语义上既可指向数量成分“三个苹果”,也可指向“他”,而这一点跟“只”在典型的双宾结构中的语义指向是完全平行的,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