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中的核心价值观
(2014-09-15 10: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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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二年
初,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
其弟以千畝之戰生,命之曰成師。
師服曰:「異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義,義以出禮,禮以體政,政以正民。
是以政成而民聽,易則生亂。
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
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師,始兆亂矣,兄其替乎?」
「上思利民,忠也」
桓公七年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
公与文姜、宗妇命之。
公问名于申繻。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
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
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
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
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
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
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
僖公七年
齐欲攻打郑,管仲建议以礼、德怀柔。后郑伯派太子华受此盟约,华却私下要求僖公除去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并将郑作为齐之藩属为回馈,僖公准备同意,管仲劝之:
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违此二者,奸莫大焉。」……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摠其罪人以临之,郑有辞矣,何惧﹖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其勿许!郑必受盟。
僖公九年
在晋献公将小儿子奚齐托孤给荀息事件中,有道:
……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对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济,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及里克将杀奚齐,先告荀息曰:「三怨将作,秦、晋辅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将死之。」里克曰:「无益也。」荀叔曰:「吾与先君言矣,不可以贰。能欲复言而爱身乎﹖虽无益也,将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
僖公十四年
冬,秦饥,使乞籴于晋,晋人弗与。庆郑曰:「背施,无亲;幸灾,不仁;贪爱,不祥;怒邻,不义。四德皆失,何以守国﹖」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庆郑曰:「弃信背邻,患孰恤之﹖无信,患作;失援,必毙。是则然矣。」虢射曰:「无损于怨,而厚于寇,不如勿与。」庆郑曰:「背施幸灾,民所弃也。」近犹雠之,况怨敌乎﹖」弗听。退曰:「君其悔是哉!」
僖公二十七年
楚包围宋,宋向晋告急,晋商量合适将军人选,赵衰建议郄縠,言其德云:
赵衰曰:「郄縠可。臣亟闻其言矣,说《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夏书曰:『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君其试之!」乃使郄縠将中军,郄溱佐之。
晋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义,未安其居(安其居为利)。」于是乎出定襄王,入务利民,民怀生矣。将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民易资者,不求丰焉,明征其辞。公曰:「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共。」于是乎大蒐以示之礼,作执秩以正其官。民听不惑而后用之。出谷戍,释宋围,一战而霸,文之教也。
文公六年
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着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
文公七年
晋郄缺言于赵宣子重视民生的六府三事[52],有云:「义而行之,谓之德、礼。」
文公十三年
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邾子曰:「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遂迁于绎。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
宣公十五年
……对曰:「臣闻之: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信载义而行之为利。谋不失利,以卫社稷,民之主也。义无二信,信无二命。君之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无霣,又可赂乎﹖……」
成公元年
刘康公背弃了晋与戎的盟约,贸然攻击于戎,叔服评曰:
「背盟而欺大国,此必败。背盟,不祥;欺大国,不义;神、人弗助,将何以胜﹖」
终导致失败。
成公二年
卫攻打齐。新筑人仲叔于奚在卫撤退时,救了卫将孙恒子,卫人欲赏其城池,而被辞谢,乃取了诸侯所用的器物以替。闻此事,孔子有道:
齐为晋所追赶,晋要求齐必以君母---萧同叔子为人质,齐侯派宾媚人谓晋有言:
对曰:「萧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
成公八年
大国制义,以为盟主,是以诸侯怀德畏讨,无有贰心。谓汶阳之田,敝邑之旧也,而用师于齐,使归诸敝邑。今有二命,曰『归诸齐』。信以行义,义以成命,小国所望而怀也。信不可知,义无所立,四方诸侯,其谁不解体﹖……霸主将德是以,而二三之,其何以长有诸侯乎﹖
成公十六年
晋国欲讨伐郑之背叛,郑告知楚,楚援军救郑。当子反入申地见申叔时,其述战争之道云:
德、刑、详、义、礼、信,战之器也。德以施惠,刑以正邪,详以事神,义以建利,礼以顺时,信以守物。民生厚而德正,用利而事节,时顺而物成,上下和睦,周旋不逆,求无不具,各知其极。故《诗》曰:『立我烝民,莫匪尔极。』是以神降之福,时无灾害,民生敦厖,和同以听,莫不尽力以从上命,致死以补其阙,此战之所由克也。
襄公四年
对曰:「和戎有五利焉: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土可贾焉,一也。边鄙不耸,民狎其野,穑人成功,二也。戎狄事晋,四邻振动,诸侯威怀,三也。以德绥戎,师徒不勤,甲兵不顿,四也。鉴于后羿,而用德度,远至迩安,五也。君其图之!」公说,使魏绛盟诸戎。修民事,田以时。
襄公九年
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
夫乐以安德, 义以处之, 礼以行之,信以守之,仁以厉之,而后可以殿邦国,同福禄,来远人,所谓乐也。
襄公二十一年
叔向曰:二君者必不免,会朝礼之经也。礼政之舆也。政身之守也。怠礼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乱也。
襄公二十四年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
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
有令名也乎?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襄公二十八年
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夫民,生厚而用利,于是乎正德以幅之,使无黜嫚,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
侯獳欲让晋文公恢复被灭的曹国,趁其有疾,将病因归罪于灭了同姓诸侯---曹国所致。
晋侯有疾,曹伯之竖侯獳货筮史,使曰以曹为解:「齐桓公为会而封异姓,今君为会而灭同姓。曹叔振铎,文之昭也,先君唐叔,武之穆也。且合诸侯而灭兄弟,非礼也;与卫偕命,而不与偕复,非信也;同罪异罚,非刑也。礼以行义,信以守礼,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将若之何﹖」公说,复曹伯,遂会诸侯于许。
昭公四年
郑子产作丘赋,国人谤之,曰:「其父死于路,己为虿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子宽以告。子产曰:「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吾不迁矣。」浑罕曰:「国氏其先亡乎!君子作法于凉,其敝犹贪。作法于贪,敝将若之何﹖姬在列者,蔡及曹、滕其先亡乎!偪而无礼。郑先卫亡,偪而无法。政不率法,而制于心。民各有心,何上之有﹖」
昭公十年(即前 532 年)
晏子谓桓子:
「必致诸公!让,德之主也。让之谓懿德。
凡有血气,皆有争心,故利不可强,思义为愈。
义,利之本也。薀利生孽。姑使无蕴乎!可以滋长。」
桓子尽致诸公,而请老于莒
昭公十二年
君子谓子产于是乎知礼,礼无毁人以自成也。
昭公二十年
君子不食奸,不受乱,不为利疚于回,不以回待人,不盖不义,不犯非礼。
昭公二十五年
赵简子问揖让、周旋之礼,子大叔回应中有道:
……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为夫妇外内,以经二物
昭公二十八年
魏子谓成鱄:“吾与戊也县,人其以我为党乎?”
对曰:“何也?
戊之为人也,远不忘君,近不逼同,居利思义,在约思纯,有守心而无淫行。
虽与之县,不亦可乎?
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
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皆举亲也。
夫举无他,唯善所在,亲疏一也。
《诗》曰:
‘唯此文王,帝度其心。莫其德音,其德克明。
克明克类,克长克君。王此大国,克顺克比。比于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于孙子。’
心能制义曰度,德正应和曰莫,照临四方曰明,勤施无私曰类,教诲不倦曰长,赏庆刑威曰君,慈和遍服曰顺,择善而从之曰比,经纬天地曰文。
九德不愆,作事无悔,故袭天禄,子孙赖之。主之举也,近文德矣,所及其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