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中心学校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2018-03-17 21:48:04)龙山中心学校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姓名:___________
学历 |
任职 年限 |
教龄 |
优质 课 |
教书育 人成绩 |
素质 教育 |
年度 考核 |
考绩 |
职能 工作 |
支教 |
超工 作量 |
三项 业绩 |
合计得分 |
复核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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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职资格条件(7 0分)
1、学历和任职年限(40分)
①学历(10分)
参评学历 |
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 |
得 |
复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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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计10分,本科计8分,专科计6分,中师(中专)计4分。⑵、第二学历参评,从取得文凭时间起至2015年12月底止满两周年,并需要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②任现职年限(15分)
任现职时间 |
任现职年限 |
得分 |
复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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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小学中师学历,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即2009年12月评审通过)。小学本、专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即2010年12月评审通过)。按任现职称计算,截止当年底止,任现职称恰好符合规定任期年限计5分,每多一年加计0.5分,加满1 5分为止。
③、教龄(15分)
参加工作时间 |
教 |
得 |
复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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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教龄满10周年及以下计5分,每多一年加计0、5分,加满15分为止。
2、业绩条件(30分)
说明:⑴、按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文件规定,在三项业绩条件中:
符合第(1)条的,获国家、省、市、县奖一次分别计5、4、3、2分;
符合第(2)条的,获国家、省、市、县奖一次第①、②项分别计9、7、5、3分,第③、④项分别计5、4、3、2分;
符合第(3)条的,获国家、省、市、县奖,一次分别计5、4、3、2分;
(2) 在业绩条件中,每条业绩加满10分为止。若某一条多次获奖,在计分时,按该条最高奖项依规定计分,其余每次按该等次的50%加计分,加满为止。
⑶、为便于计分,各项均按国家、省、市、县获奖顺序排列
奖项 |
荣誉名称 |
级 别 |
等 级 |
记 分 |
复核得分 |
①优质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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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教书育人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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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素质教育、课改、教育教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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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业绩考核(30分)
1、年度考核(6分):以近三年(2012.9-2015.8)年度考核档案分为准折算成5分,任期内有一次优秀加计0.3分,加满6分为止。
民主评议折算得分 |
任期内考核优秀得分 |
本项得分小计 |
复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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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绩(6分):近三年(2012.9-2015.12)调研考试有一次获奖(前5名且人平高于全乡人平分)分别加计2、1.8、1.6、1.3、1分,有一次受罚(后3名且人平低于全乡人平分10分以上者)分别减去2、1.5、1分,不奖不罚者不计分;加减分按工作量和名次折算;县六年级会考按100%计算,中心校抽考、统考按70%折算(不是中心校统一组织、监考、阅卷而只作统计的不计分),加(减)满6分为止。
起止时间 |
学 |
名 |
记 |
本项得分小计 |
复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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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班主任、教研组长(3分) :近三年任班主任一学期加计0.5分,任教研组长一学期加计0.5分,加满3分为止(当年出现严重失误者不加分;班子成员参照班主任计分)。
起止时间 |
职能工作 |
学期数 |
记分 |
本项得分小计 |
复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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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教(4分) ::凭支教通知和文件,任期内每年加2分(多年支教可累加); 任期内在边远学校工作满1年的现任教师加2分,每多一年加0.5分,加满4分为止。
起止时间 |
记 |
本项得分小计 |
复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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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毕业班及超工作量(2分) :近三年任教毕业班一学年加计0.4分;近三年代两班语数或一班语数加三班英语的每年加计0.4分,加满2分为止。
起止时间 |
记 |
本项得分小计 |
复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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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三项业绩条件(9分) :按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文件规定,符合三项业绩条件的乡级奖每项第一次计1分,其余每次加计0.5分,每项加满3分为止。
起止时间 |
记 |
本项得分小计 |
复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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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说明:1、在本年度n个指标中如没有参评老教师(男满50岁、女满45岁)进入,则先从高到低取n-2名,然后在参评老教师中取量分前2名上报; 如没有参评年青教师(男40岁、女35岁以下)进入,则先从高到低取n-2名,然后在参评老教师中取量分前2名上报(n为5个以上和参评老、青年教师必须在5人以上否则只取1名);符合各项条件第二年退休的老教师当年可直接推荐申报。
2、学校对应年度对应工作的奖惩一并纳入校长和其他班子成员的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