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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中国史 |
胡旗点评: 所藏民国期间、印花税票诸方面符合当时规制,均为契约文书原件。它们是研究清代以来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经济史的重要史料,被文化部《文物出口鉴定参考标准》明确规定为"不论年代,一律不出口"的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具有无价之宝,有很高的研究价值、收藏价值。
民国时期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以应税凭证的书立人、使用人、领受人为纳税义务人,在应税凭证的书立、使用、领受时交纳,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计算、白行粘贴、自行注销,具有征税面广,税负较轻,处罚从严的特点。
民国时期,一分雷锋塔图案的印花税票。
民国时期,一分包括蒙古地图的印花税票。
民国时期,一分长城四张印花税票。
民国时期,一分长城地图的印花税票。
民国时期,一分包括蒙古地图的印花税票。
民国时期,二分山西的印花税票。
民国时期,二分长城地图的印花税票,贴在地契的后面。
民国时期,二分长城地图的印花税票。
民国时期,二分长城地图的印花税票。
民国时期,二分包括蒙古地图的印花税票。
民国时期,一角包括蒙古地图的印花税票。
民国时期,一角长城图案印花税票。
民国时期,一(弌)角印花税票。
民国时期,一(弍)角印花税票。
中国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票1角,贴在1954年新疆县土地证费收费存根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1角印花税票。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票,中央20元。
民国时期,一千元印花税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