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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聋发聩的“高谈妙论”

(2011-07-13 16:45:28)
标签:

女教师

毕节

强奸

杂谈

丁国昌

文化

读博获悉,2011517日,毕节女教师周琴被毕节阿市乡国土资源所所长王忠贵强奸后,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却对她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我不知当时那个警察的话能给女教师怎样的感受,反正我觉得那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呀!震聋发聩呀!我想不出,那个警察究竟吃了什么好东西,竟能说出如此惊天地泣鬼神的言论来。仔细想想,那样的话,从警察嘴里说出来,难得呀,不但是高语妙论,更是歹徒们的福音呀!试想,哪个作奸犯科的人听了这样的话会不偷着乐呢?

 

 

我没去过毕节,不知那个地方是个什么样子。但是,我敢肯定,有了毕节警方这句话,当地的避孕套生意一定会红火起来,一定会脱销。因为那个一向羞于见人的东西一下子就成了歹徒们的护身符了!想想看,戴上套既然连强奸都不算了,还能算嫖娼吗?还能算性骚扰吗?当然不算了!走人就是了!可惜呀!卡恩驴日的不走运,如果卡恩遇到毕节那个警察,绝对要兴奋得在纽约街头来个前空翻外带旋转三百六十度了,至少也要来个漂亮的“狼跳”了。

岂止是避孕套,恐怕连女性的服饰和高跟鞋也要走红了。因为有了警察那句话,男人穿上女人的衣服和高跟鞋,就是闯进了女厕所甚或是女澡堂也算不上性骚扰和耍流氓了。

还有,卖手套的也要发财了,因为戴上手套去偷去抢去作案,自然是也算不上犯罪了。

还有,有了毕节警方那句话,今后毕节大概不会再有杀人犯了。为啥?因为杀人犯们会借鉴那个王所长的经验,在棍棒上套上套子去把他人活活打死。

唉!悲哀啊!毕节警察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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