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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急救落水女童》正面报道为何遭到指责?——采写失误剖析

(2007-02-06 17: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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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2005年8月3日,《东方今报》A03版刊发了一篇报道:8月2日上午,一名10岁女孩不慎掉入商亳高速公路路边深水沟中。路过此地的河南省商丘市市委书记刘满仓立即指挥在场人员停车救人,经紧急打捞,女孩被救出,并被送往医院抢救。这篇报道写得声情并茂,十分感人,然而刊出后却在读者中引来一片指责之声。一篇正面宣传党的领导干部勇于救人的感人通讯,为何会在读者中引起较大非议呢? 
  
    这篇报道之所以引起较大非议,主要在于该报道的新闻写作手法引起了广大读者的极大不满。刘满仓书记能够停车指挥救人,确如记者所说的 “十分可贵”。然而,这篇报道不仅把下车、跳下水、送医院等诸多救人细节全都“归功”于市委书记的在场和指挥,而且非常细致地描述了书记 “亲手”拉、“亲自”救的感人场面,给人感觉女童是书记亲自从水里救出来的。但实际上,下水救人的是3名部门领导和1名村民。报道刊出后,笔者注意到,许多人在互联网上对该报道及其作者进行了连篇累牍的“炮轰”,甚至直斥其为“马屁新闻”,然而对于这篇报道为何会出现失误,为何会引起较大非议,真正进行理性探讨的很少,普遍缺乏建设性。因此笔者试图从新闻操作的技术层面,就该文的写作失误加以剖析,从而起到与新闻界同行共同探讨做好采访工作的目的。 
  
    首先,该文的见报标题为《10岁女童不慎落水 商丘市委书记恰巧路过(引题)市委书记急救落水女童(主题)》,标题明明白白地告诉读者:搭救落水女童的是商丘市委书记。然而报道却又告诉读者,其实市委书记只是在岸上指挥救人,并没有亲自下水救人,真正下水救人的是和市委书记一起检查工作的3名部门领导和1名村民。因此,该文标题和文章内容不符,应改为《市委书记一行搭救落水儿童》更为确切。 
  
    第二,这篇通讯报道中有不少现场描写,读来令人如闻其声如睹其人,现场感很强,另外还有一些有关市委书记的惟妙惟肖的细节描写。如果单纯从新闻描写的手法来说,这篇报道中有关市委书记刘满仓的描写尤其是一些细节描写还是写得很不错的——既有人物动作,也有具有鲜明人物特征的语言,还有一些观察入微的细节描写。 
  
    然而,记者的失误却恰恰就在于此——他把文章的写作重点集中在了没有下水救人的市委书记身上,不惜笔墨描写市委书记的言行,而对舍身跳进水中真正救人者的描写却只有寥寥几句,似乎女童是书记救的。这就有失客观了。 
  
    另外,报道中还特地提到 :“刘满仓果断救人的事感动了在场的每个人。”于是,包括《商丘日报》记者在内在场的人们纷纷受到了感动:“一个市委书记能这样牵挂老百姓,关心老百姓,可贵呀!”这些描写确实很感人,也有助于树立市委书记的光辉形象,然而当我们静下心来仔细想想,便很容易产生这样的疑问:救人不是每个遇到这种事的人该做的分内事吗?难道仅仅因为是市委书记参与了救人,在场的人就该感激涕零?执政为民,情系百姓,本来就是党员干部的职责,在紧急关头,党员干部本来就应该冲在前头,至于路遇落水儿童而动手救人,更算不上什么感天动地的伟业。殊不知,如此渲染市委书记的救人细节,反复强调人们的“感动”,反而会让公众感觉到一些别的意味。 
  
    新闻报道有其自身的规律,这篇报道本来应该是一篇讴歌见义勇为者英雄行为的感人报道,却由于违反了新闻报道的自身规律进行一味拔高,结果被写成了一篇给领导干部歌功颂德的遭人讥笑的“马屁文章”;本来做了一件好事的市委书记,也在记者的报道中被写得变了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形象。我想这是该文作者和刊发报道的报社所不愿看到的,恐怕也是指挥救人的市委书记所不愿看到的。 

(作者单位:齐鲁晚报) 

注:该文作者是齐鲁晚报的,偶之所以转发在偶的博客里,想通过该分析来提醒博友里的新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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