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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现金流量的计算方法中折旧的处理

(2016-06-27 23:52:10)
分类: CPA-财管
项目现金流的计算如下表:


其中营业现金流量的计算方法有以下3种:

1.根据直接法计算

营业现金流量 = 销售收入-付现成本-所得税

2.根据间接法计算

营业现金流量 = 税后净利润+折旧

3.根据税收影响计算(优先考虑)

营业现金流量 = 销售收入×(1-t-付现成本×(1-t+折旧×t


3种计算方法中的折旧产生的现金流为什么是折旧×t而不是折旧×(1-t)?

因为折旧是非付现成本,所以不用乘以(1-t)。作为对比,我们先看付现成本为什么要乘以(1-t)。付现成本是实实在在的一笔实际发生的现金支付,同时由于成本可以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减少了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换算到税后的现金流就是:

付现成本-付现成本×  付现成本×(1-t

举例来说:假设付现成本为100元,所得税税率30%。支付这100元的同时可以少缴所得税30元,所以税后的现金流是100×(1-30%);

折旧并没有发生实际的现金支出,是一种非付现成本,但却可以税前扣除。和付现成本相比,折旧少了实际现金支付这部分,所以折旧的现金流量是:折旧×t

推而广之,凡是可以税前扣除的非付现支出的现金流量都是:该非付现支出×t

例如固定资产在项目终了处置时,其变现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而发生会计上的营业外支出。这笔营业外支出也不会发生实际的现金支付,但可以税前扣除,所以这时处置固定资产的现金流量为:固定资产变现价值+营业外支出×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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