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大学对校园性侵采取零容忍态度。即使对于获得终身教职者,大学也有明文规定,一旦犯有性侵事件,就会立即遭解雇。
新入学的学生和新来参加工作的职员,都会得到大学的一份手册。在这个大学手册中,都对“性侵(sexual
harassment)”有明确定义,包括言语、肢体和直接性侵,也会告知学生一旦遭到性侵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校方专门设有处理此类事情的机构。
即使言语上的“性挑逗”也是不被允许的。假如一个人只是过过“嘴瘾”,评价同事或者同学“很性感”之类的话,或者在公众场合谈性事,用言语行为挑逗他人,都构成了对他人的性侵行为,可能被人控告性侵。所以,欧美校园里,大家对“性”字都很敏感,很少有人提及。此外,一般大学都会明文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严禁老师与学生谈恋爱,因为他们认为这会危及教育的公平。老师利用自己的职权,与学生进行“性交易”,那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我讲两个发生在我就读和工作的大学的案例,看看国外大学是如何处理老师性侵学生案件的。
(一)史上最贵的一次拥抱
1996年,我在加州大学圣芭芭拉校区做研究,当时有这么一件事被当地报纸连续报道,引起学校师生关注。我们都知道,欧美人都有见面拥抱的习俗,可是就这上面也会出问题,被人抓住鞭子。事情缘由是这样的,学校一位领导从国外开会回来,第一天上班时,在办公室门口碰见手下的一位女秘书,热情地拥抱了一下。本来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可是这位女秘书后来因财务问题被大学解雇,她恼羞成怒,就控告这位大学领导曾经对她“性侵”,理由是“那天他拥抱的力度太大,并且持续时间太久”。这种事情,天也不知道,地也不知道,只有这位女秘书能“感觉到”。可是就这样的事情,也成了美国律师赚钱的机会。这位被解雇的女士雇了个律师天天打官司,反正也没有工作干了,弄得这位大学领导焦头烂额,无法专心工作。后来大学权衡利弊,为了保证这位领导能正常工作,就决定赔偿这位被解雇的女士10万美元私了。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史上最贵的一次拥抱”。
(二)终身教授摸一下女生的裙子而丢掉饭碗
我所工作过的一所大学里,曾经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女生来教授的办公室问问题,也许当时这位教授正在想入非非的状态中,只见突然进来一位青春美少女,就忘记了这是什么地方,情不自禁地摸了一下这位女生的裙子。此事被这位女生告到校方,说这位老师对她“性侵”,大学立即对此事展开,该教授也供认不讳,就解雇了这位已经获得终身合约的教授。大学还专门针对此事向全校师生发了告示,警戒同类事件再发生。凡遇到此类事情,国外大学从来不会有为了面子而袒护老师的做法,只有这样才能吓阻那些图谋不轨者。这位教授是在美国耶鲁大学获得的博士学位,就这一次“手贱”而前功尽弃,毁掉了自己,殃及了家人。
根据国外大学的经验,对于校园性侵这种事情,必须有明确的界定,说明哪些言语和行为构成“性侵”,并且一旦触犯绝不姑息。唯如此才能保证大学成为一个年轻人健康成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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