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之后,原来在南开工作(现在首都师大)的洪波与我好像有杀父之仇似的,我在日本学术会议上发言,他去闹场;我到南开讲学,他威胁研究生说“谁听石毓智的讲座我收拾谁”;他还在刘丹青、张洪明的策划下出面写了一篇批驳我和李讷合写的《汉语语法演化史》的“书评”,并要求《语言研究》只发表他的书评,不能发表我的“回应”。学问没做多少,却霸气十足。洪波这样做是给刘丹青等的“投名状”,果不其然,立刻得到刘丹青的回报,洪波在2003年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中国语文》上发表了第一篇文章,后来又接连在这个刊物发表了几篇。汉语学界能力差的而又想在刘所长管辖的刊物上发文章,不妨学学洪波的“终南捷径”。
那么,洪波发表在《中国语文》上的文章质量到底如何呢?下面就以他(2008)为例给大家略作分析。

仅仅只有5行字的摘要,就有如下的病句和表达问题。这一方面说明作者的语文水平,另一方也透露《中国语文》的编辑问题。
①“但这种小句的性质和功能至今未能求得一致”是病句,应该为“但是关于这种小句的性质和功能的看法至今未能求得一致”。
② “并根据《论语》等周秦文献的调查和分析”是病句,应在“《论语》”之前加介词“对”。
③“文章结尾对‘之S’的衰亡也进行了探讨”是病句,应在“衰亡”后加“的原因”。
如果吕先生在世,他该作何感想?会不会拍桌子发火?《中国语文》可以刊登学术水准不咋样的文章,但是5行字就有3个病句,就是中学生的作文也不该如此!

①洪波所说的“宾语前置式”是错误观察,那时只有强调或者焦点才会出现第一种格式,而且其中的“之”可以为“是”等其他指示词替换,如“唯敌是求(《左传》)”。否则,“德之不修,学之不讲”(《论语》)是属于“宾语前置”呢,还是“主谓结构”呢?让洪大教授说说。
②先秦汉语并没有一个“其VP”的专门格式,“其”是一个领属代词,其后的成分可以是NP或者VP罢了。

这是典型的以主观臆测代替客观分析。即使有出土文献证明存在“之”的脱落想象,也不能说明洪波所说例子的“之”的隐现属于转写错误所致,除非出土文献有同样的例子才能说明这个问题。这种分析是简单幼稚的,而且非常不严谨。

“之”在先秦汉语中是当时口语现象。后来它在口语中消失,必有另外的原因所致。如果真的如洪波所说的原因,即口语和书面语逐渐分离导致“之”用法衰微,那么先秦“之”的用法应该一直保留在中古及其以后的书面语里边才对。那么为何它又在书面语消失了呢?洪波的解释不着边际。
【总评】洪波把“NP之VP”成为“小句”,是个语法概念的错误运用。“小句”对应于英语的clause,它本身就是一种句子形式。然而“之”的功能则恰好相反,“NP之VP”则是个名词性短语,从来不能独立成句,如同王力先生所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洪波用Arie的“可及性”来说明“之”的有关用法,属于典型的生拉硬扯,拿一个自己都不理解的“洋概念”来给古汉语现象贴标签。通篇文章作者都没有说明啥是“可及性”。先前的“之”是高度语法化的标记,哪里还有什么所谓的“可及性”?这里的“之”就如同“他这一哭”和“他的到来”中的“这一”和“的”的功能相似,就是把主谓短语名词化而已。
我和李讷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过文章《论结构助词的历史兴替》(1998),又在北京大学出过《汉语语法化的历程》(2001),其中一节专门讨论指示代词与结构助词的关系,是这个方面最详尽的文献。洪波的一些观点应该来自我们的论著,但是他只字不提我们的工作。洪波在文章中多次提到魏培泉等这些脑子僵化、心胸狭隘之人的文章,都是些古汉语界只见树叶者,他们抱团相互取暖。
洪波这种靠当打手、拉帮结派发表文章的做法,我也很同情,因为能力有限,只有走邪门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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