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吹麦浪》这首歌,孙俪、李健唱在春晚唱红,蔡明、潘长江又在元宵晚会上再一次演绎,现在可以说红得发紫。然而这首歌的第一句话就存在语病。
远处蔚蓝天空下涌动着金色的麦浪,
就在那里曾是你和我爱过的地方。
问题就出在“在那里”上。“在那里”往往指某一地点发生了什么事情,比如“在那里读书”、“在那里说笑”,然而不能指示一个实体,不说“*在那里是我们读书的学校”、“*在那里是我们钓过鱼的池塘”。然而,“那里”则可以指代一个地点或者实体,比如可以说“那里是我的家乡”、“那里是树林”。因为这句话的后面“(你和我爱过的)地方”是一个方位实体,就不能用“在那里”,而要改成“那里”。这句话的“就”和“曾”也用错了地方,“爱过”有歧义,可以改为:
远处蔚蓝天空下涌动着金色的麦浪,
那里就是你和我曾相爱过的地方。
改了以后,是合语法了,但是表现力略差了一些,显得有些平铺直叙。如果想保留原来的“就在那里”,可以把上述句子改为一个动作句:
远处蔚蓝天空下涌动着金色的麦浪,
就在那里你和我曾经相爱。
很多人分不清创造性地使用语言与语病的区别。这里教给大家一个判别标准:当你打破正常的语言使用规范时,一定要有一个明确的目的,看这样做是否取得了特殊的表达效果?比如苏芮《牵手》中的“幸福着你的幸福”、“路过你的路”就是如此,虽然平时人们不这样说话,但是这种非常规的表达形象地讲述两个人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经历。然而,上面《风吹麦浪》的情况却不同,改成规范的用法后,比原来的表达更加清晰明确。这就是语病,就得改正。
现在上网的人很多,但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并不多,具有正常逻辑思维的人更少。致使网络语言乱七八糟,久而久之,大家的神经都麻木了,觉得谁都有胡乱使用语言的权力。
学好用好母语,不仅是种修养,也是一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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