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大脑就像计算机软件一样,一旦被自己的母语格式化,再学任何语言都会或多或少地受自己母语的影响。有些影响是比较明显的,可以很容易觉察到,然而有些影响则很隐晦,一般人们觉察不到。一些汉语式英语表达,比如long
time no see(很久不见),已经相当深入人心,不仅海外的华人在用英语交际的时候经常用到,而且不少英美人士也用它来寒暄问候。甚至它已经收入了一些正规的英语辞典。下面根据我自己的亲身经历谈些英汉表达中的混血现象。
美国人喜欢夸人,不仅会夸,而且很慷慨。这跟咱们中国人相比,差别非常悬殊。在中国,父母对小孩,老师对学生,上级对下级,在夸人上总是显得那么不大方,甚至可以说是很吝啬。生怕夸了对方,对方就会骄傲自满,影响他们在进步。不是说,骄傲使人落后嘛!我爸爸夸我们,最高的评价就是“可以”。我在国内的研究生老师心里很器重我,到处为我宣传,但是当着面从来不夸我,对我写的论文,顶多就是说“还有点儿意思”。
在夸人上,美国人是值得咱们借鉴的。你想,夸人,就是再慷慨,你不会有任何损失。不像捐款,越慷慨,你银行的数目也就降得越快。夸人不仅没有损失,而且还会从中受益。夸了别人,别人从中得到了鼓励,本来没有信心做的事情,反而做成了。更重要的是,你给别人留下了好印象,别人也会反过来善待你。
在这种文化中,美国的孩子都被惯坏了,显得非常脆弱。我在斯坦福大学读博士的时候,曾做过助教,要求学生用中文写一篇作文。有一个女同学来跟我讨论她的论文题目,我很直率地告诉她,这个题目不太有意思,希望能再换一个。没想到从此以后这位女同学从我的班上消失了,她告诉别的老师,石老师不看好她的能力,所以就转到其他班级学习了。在我看来,这根本算不上什么批评,只是没有像其他老师那样,不论学生的题目如何幼稚可笑,都是very
interesting,excellent那样去夸。咱们中国学生从小到大都是“训”出来的,吓大的,所以也就皮实得多。
夸人是一种一本万利的事。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勤于夸人,善于夸人,而且慷慨夸人,不仅可以为自己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而且也会增加整个社会的和谐气氛。
美国文化对我的潜移默化之一,就是在夸人上有所进步。先是针对美国人试验。对方多少有些可称道的地方,我就说“very
good, very good”,美国人瞪着疑惑的眼睛看着我,似乎在说:“这是从哪里来的人?”后来我才醒悟过来,这是汉语的表达方式,咱们不是经常说“很好、很好”吗?而英语的相应表达方式则是“very,
very good”。他们是只重叠程度词very,我们则是程度词和形容词一起重叠。如果不是在美国摔打那么多年,这些细微的差别很难体验到。
英语的每一个陈述句都要有主语,即使是上下文已经清楚主语所指,也不能省略。然而汉语是能省就省,很多时候只要一个动词就行了。比如两个中国人见面,对方问“吃了吗?”你回答:“吃了。”用英语则必须说:do
you have your lunch? 回答也是:I have had my lunch。这个主语you和I必须有的,这是语法的要求,不想说也得说。结果,同样的内容,英语的表达比汉语的罗嗦多了,他们说话占用的时间长,花的力气也大。英美人一辈子用在说话的时间远远比我们多,汉语不知为我们节约了多少的时间和精力。
受汉语的影响,新加坡的英语中有不少省略主语的句子,特别是那些教育程度不高的人。比如你跟那些做生意的人讲价钱,他们如果同意的话,会说“can,
can, can”。实际上,这形式上是英语,骨子里还是汉语,那就是说“可以,可以,可以”。
如果你去征求新加坡人的意见,他们如果同意的话,经常会说:“okay la”。这个“啦”就是汉语中的语气词,用在句末,表示各种各样的意义。也就相当于汉语的“好啦”。然而英语是没有这种语气词的,他们用其他手段来表示。
用英语说“我已经吃了午饭了”就是“I have eaten my lunch”,用完成体标记have,而且动词eat要变形,用过去分词eaten。新加坡的英语在这些地方更像汉语,他们最常用的表达为I eat my lunch already。在这里,动词eat不变形,already用在句末表示动作的完成,实际上就相当于汉语的“了”。
要说新加坡的英语有什么特色,那就是英语的形,汉语的神。一个以其他语言作为自己官方语言的社会,不可能有一个形神兼备的语言。只有母语才能达到这一高度。
我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可能是一种规律。那就是,英语学得不那么地道的华人,典型的群体就是中国留学生,往往是汉语的语法,英语的词汇。我九二年刚到美国时,有一位中国留学生开车到机场来接我,因为飞机晚点,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差一点儿把你miss掉了。”这个miss就是“错过”,“没接着”。而在新加坡这里从小就使用英语的人,情况恰好翻过来,是英语的词汇汉语的语法。同样一句话让新加坡人来说,很可能就是“I
almost miss you already”。
香港歌手张明敏的成名作《我的中国心》中的几句话,可以形象地说明海内外华人的英语和汉语的混血现象。英语就是“洋装虽然穿在身”,汉语则“我心依然是中国心”。不论你在美国生活得多久,你说的英语中“我的祖先已经给我留下了中华的烙印,依然是澎湃着中华的声音!”
——摘自《汉语春秋:说汉语者得知道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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