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级习作提出“写清楚”的要求很有必要
(2015-07-27 10: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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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级习作提出“写清楚”的要求很有必要
李志远
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第二学段习作目标里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这一要求很有必要。
小学,特别是低年级,是小孩子开蒙学习文化的阶段,是为他们终身发展打基础的阶段。尽管小学生入学时已经有了一定的口语表达能力,但是他们学习书面表达几乎是从一张白纸开始的。学习书面表达比起学习口语表达要难得多,学习作文是小学生学习语文的一个高大的台阶。这个高大的台阶怎么上呢?生活中的经验告诉我们,放缓坡度,分建成一个个小台阶就可以了。
实验稿和2011年版的《语文课程标准》就把写作教学分成了三个小台阶:低年级“写话”,中高年级“习作”,一直到初中才是“写作”。这样就放缓了坡度,长达九年才上完。这种定位符合学生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实际。
具体规定是什么呢?实验稿《语文课程标准》对小学阶段习作内容要求的是:1~2年级“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受”;3~4年级“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5~6年级“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各年段都提出了“写什么”的要求,但是1~2、3~4两个学段都没有提出“怎么写”的要求,到了5~6年级就一下子提出了“内容具体”的要求。多年的教学实际提醒我:这个要求是不是有些突然?是不是需要把“怎么写”也分成小台阶呢?
叶圣陶先生指出:“作文与说话本是同一目的,只是所用的工具不同而已。所以在说话的经验里可以得到作文的启示。”我们不妨看看幼儿学说话的情形。2岁左右开始他们牙牙学语了,他们总会经历一个由说不清楚发展到说清楚,再到说得好一些的过程。学习写作也是应该一样的,在达到“写具体”前应该经历一个“写清楚”的阶段。
我们不妨看看几个学生作文的片断。
例1 一篇三年级作文的片断:
例2 一篇四年级作文的片断:
“挂缠别”是什么?学生告诉我,这是毽子的一种踢法,是孩子们的叫法。“别”字应该是“蹩”,是陕西方言,就是跳的意思。写作文是叫大家看明白,像这样的话语需要稍加说明。可以改为:“李文的一个花样——挂缠蹩没有踢起来” 。什么是“贼毽”?“贼毽”是孩子们自己的说法,是不是也要说明一下?这些都与普通话交流有距离。
由于学前口语表达学习的欠缺,外界信息接受得少,这些情况在农村更为普遍。
不仅仅是中年级,就是五六年级学生的作文里也会有写不清楚的情况。
例3 一篇六年级作文里的一段话:
有一天,我出去玩,看见这条不起眼的小河。它清澈见底,我心想:这条河挺干净的,不错!我又看了看。这才发现小河里还有小鱼小虾呢!它还可以让人看见它深处的石头,河底的石头真是千奇百怪,各种各样呀!
一般情况是,先看到小河清澈见底和河底的石头,接着发现了小鱼小虾,最后一想才明白不仔细看还发现不了呢。这段话却写得顺序有些颠倒,表达得不清楚了。还有,“它还可以让人看见它深处的石头”这句话,两个“它”究竟指的是小鱼小虾还是河水?这是指代不清楚。
这些典型例子都说明中年级习作应该学习“写清楚”。
我们再来比较一下“写清楚”和“写具体”有什么不同。例如一个四年级学生作文中有这样一段话:
《现代汉语词典》对“清楚”一词的解释是:“①形事物容易让人了解、辨认……”所举的例子中就有“话说得不清楚”。对“具体”一词的解释是:“①形细节方面很明确;不抽象的;不笼统的……”所举的例子中就有“事件的经过,他谈得非常具体”。看来,人们说话的确就有“清楚”和“具体”之分,小学习作教学应该区分“写清楚”和“写具体”。
我们可以这样定义:习作教学的“写清楚”指的是,把内容写得容易让人了解、辨认。“写具体”指的是,把内容写得细一些,写出一些细节来,做到不抽象、不笼统。中年级学习“写清楚”正是达到高年级“写具体”的一个小台阶。
现在,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明确规定:第二学段习作要“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由“写清楚”到“写具体”,体现了中年级和高年级习作内容由易到难的梯度要求,填补了由写话到写具体之间的一段空白,形成了连续的阶段性目标要求。这个规定有利于切实降低中年级习作教学要求,有利切实打好写作的基础。我们应该好好研究“写清楚”,在教学实践中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