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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戴不凡先生《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有感

(2010-08-15 15:27:53)
标签:

戴不凡

红楼梦

作者

成书

文化

戴不凡先生的《红学评议·外篇》是很有名的论著,提出了一些不同凡响的观点,对进行红楼梦研究的人来说应该很有启发。其中《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是关键之作,可以说是石破惊天。本人才疏学浅,不能全面评说,只能就我理解的部分说上几点。

 

《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主要观点是:

一、石兄(石头)非雪芹,而实另有其人;

二、“石头”不是曹雪芹;

三、用四大内证(五大方面)考察出“雪芹实是在他人旧稿基础上重新创造成书的”。这里所说到“他人旧稿”是指石头所著的《风月宝鉴》。

 

首先《风月宝鉴》此书没有实物,仅见书名——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这也仅是对《红楼梦》题的书名而已。但甲戌本上有眉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才知道曾另有《风月宝鉴》这本书。但内容是什么、是谁写的都没有说明,仅知道是曹雪芹的弟弟棠村作了序(这还是对相信脂批的人而言)。从而也无法知道具体的情况。

因此在此条件下,如果尊重事实,不管用什么方法,推论《风月宝鉴》中有什么内容、是谁所写的,都是没有依据的,充其量只能说是猜测。以猜测作为证据是无法说服人的。所以戴先生说《风月宝鉴》是石头所著、“雪芹实是在他人旧稿基础上重新创造成书的”的立论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立论都站不住脚,论其他?当然如果以后《风月宝鉴》出土,内容也和戴先生猜测的一样,自当别论。)

 

我们再来看戴先生的这段文字:

 雪芹是小说的改作者,这在由脂斋特地为之保留下来的雪芹弟弟棠村写的《风月宝鉴》旧序中,其实是说得很清楚的:

  ……(空空道人)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庚本多“录”,误〕,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此句据甲戌本增补〕,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将棠村这段旧序联系卷前《楔子》来看,小说的写作过程原来应分两个阶段:先是那个被称为“石兄”、自称为“石头”的作者业己“编集在此”的一部“自叙”性质的小说,由后来易名为“情僧”的空空道人抄录回来问世传奇,他“改《石头记》为《情僧录》;同时又被人题以《红楼梦》《风月宝鉴》等等不同书名。到了第二阶段才是曹雪芹在石兄旧稿基础上“披阅十 载,增删五次”,改写成为《金陵十二钗》,即今天我们所说的《红楼梦》。

这段文字可以说是奇文。

我们知道有关空空道人的这部分内容明明是所谓的“楔子”中的文字。从什么地方可以看出这变成了“雪芹弟弟棠村写的《风月宝鉴》旧序”?而且还是由“脂斋特地为之保留下来”?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已经不要证据了!前提都是错的,推论还有意义吗?

 

《石头记》所以叫《石头记》,是因为女娲补天时留下了未补天的石头,这块石头被一僧一道带下凡游历了一番,于是在石头上记下了这个故事。这是一个神话故事,硬要将这个故事的作者说成是这块石头,并且还是某个不是“作者”的另一个人,这实在有些牵强附会。戴先生说是从脂批中“找出”了依据。那我们不妨从戴先生所举的例子中来分析,看看能不能的出他的结论。

 

“石头”不是曹雪芹。首先,这可以从朱墨灿然的一系列脂批中得到有力证明。此处仅举三例:第五回警幻向宝玉介绍曲子时,“若非个中人”句下戚小双批云——甲戌本作朱旁批,()中为异文:

极妙(三字要紧)不知谁是个中人了(多:宝三即个中人乎?)然则石头亦个中人乎?作者(:“亦系个中人乎?”无下面的“与”字)与观者亦个中人乎?

又曲子首句“开辟鸿蒙,谁为情种”句下戚本小双(甲戌朱旁)批云:

非作者为谁了——:亦非作者,乃石头也。

又第二十回宝玉道;“我也是为的是你的心,难道你就知你的心,不知我的心不成?”句下,戚、庚两本同有小双批云:

    此二语不独观者不解,料作者亦未必解,不但作者未必解,想石头亦未必()解。——不过述宝林二人之语耳!——石头既未必解,宝林此刻更自己亦不解。——皆随口说出耳!——若观者必欲要解,须自揣是宝、林之流,则不必求解矣。万不可将此二句不解,错认宝林及石头作者等人。

    (——”中的话当为批旁之批)

(注:“错认宝林”应为“错谤宝林”)

 请注意一下重点。这3(不止3)脂批的批者思想(或观念)上,“石头”与“作者”明明是两个人。否则,决不可能如此接连不断地写下这类批语的。石头是石头,不是作者;正如作者是作者,不是观者一徉。在批者心目中,石头、作者,观者是三个并列的不同概念。如果应用胡适“石头=作者=曹雪芹”的公式,则上引批语恐将成为永远读不懂的天书了。

 

这里“石头”与“作者”确实不是同一人。连“石头”是现实生活中的人都不能确定,因为第五回宝玉梦中实际上也是神话。因此并不能从中推论出“石头”是《风月宝鉴》旧稿作者。批驳“石头=作者=曹雪芹”的观点并不能证明“石头”就是旧稿作者。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要证明“石头”是《风月宝鉴》旧稿的作者,就要有实物或文献。现在戴先生连《红楼梦》是曹雪芹所写都不承认,却能推论出没有实物的、不知什么内容的、也没有其他文献可以佐证的《风月宝鉴》的作者是什么“石头”,岂不有点荒唐?

再说前两条批语在甲戌本中都是侧批不是夹批,什么时候批的不知道,肯定是比较晚的;而且无署名,也就无法确定就是脂砚斋。因此这只能说明这是作批语的人的个人看法,和《风月宝鉴》旧稿的作者是谁风马牛不相及。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不要把脂批当成金科玉律。尤其是当不能确定批语的作者和时间时,更不应该作不恰当的推论,并当成证据。

 

《风月宝鉴》旧稿作者石兄非曹雪芹自己,这也可以从甲戌本脂批中正面提到雪芹处看出来。我们知道:第一回“惯养娇生笑你痴”一绝是整部小说中出现的第一首诗;可是脂砚斋并不在这首诗附近,而是到此诗以后的八百字处、雨村中秋诗“未卜三生愿”这首五律旁才下批云:

 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闺情皆不落空。余谓曾芹撰……此书中〔当漏:诗词〕亦为传诗之意。

我们知道:下面这首偈诗是整部小说中最先出现的、第一首标出作书“本旨”的韵文:

无材可去补苍天,(甲戌句下朱批:书之本旨。)枉入红生如许年。(甲戌句旁朱批:惭愧之言,呜咽如闻。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可是又很奇怪:脂砚斋不在此诗附近,而是在它以后九百字处“满纸荒唐言”诗下才批注云:

此是第一首标题诗。

脂斋为什么要这样批?联系上引有关脂批来看,问题至为清楚:盖“无材可去补苍天”、“惯养娇生笑你痴”者,石兄旧稿《风月宝鉴》中的诗也,“未卜三生愿”、“满纸荒唐言”,这才是雪芹新稿中的“第一首(标题)诗”。脂斋不将“第一首”云云批注于前而批注于后,这说明何者为石兄旧作,何者为雪芹新作,他心里有数。

 

这里戴先生引用了几条批语,想要分析出脂砚斋知道“何者为石兄旧作,何者为雪芹新作”。这又是将不知何人何时所批的东西当成了宝。

所谓“第一首(标题)诗”的批语是何时批的?大家都不知道。戴先生作如此推测,那我可以推测为此批语是在还没有写“惯养娇生笑你痴”和“无材可去补苍天”时就已经作了的批语,为何不可?既然存在这样的可能,戴先生的脂砚斋“心里有数”就没有道理了。至少它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这样戴先生举出的例子都不能成为证据,据此推论出《风月宝鉴》旧稿的作者是石头也就不能成立了,更不要说石头(石兄)不是曹雪芹的伪命题。

 

戴先生还列举了四大内证(五大方面)来为自己的观点——“雪芹实是在他人旧稿基础上重新创造成书的”服务。

因为我从事时序的研究,对其中“时序倒流”、“大宝玉”和“小宝玉”的问题有完全不同的看法,详细的内容可以参看我的《〈红楼梦〉时序问题探讨》和《红楼梦时序故事》。在这里我就戴先生在文章中提到的问题作一解答。

 

时序倒流问题。 

 

戴先生在《内证之三 时序倒流》中举了第二十一二回中大姐出花和宝钗生日的矛盾;又举了第三十回“伏中阴晴不定”在第三十一回端阳节前的矛盾。还举了宝钗在贾府第一个生日是十五岁,于是推定黛玉来贾府是只能是十三岁等等。于是据此而推论,新稿是对旧稿的剪裁挪移。而旧稿就是《风月宝鉴》。新稿对旧稿的剪裁挪移的理由一是为了集中情节需要;第二是为了表达思想内容的需要。

曹雪芹的《红楼梦》经过“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确实有过“剪裁挪移”;所说的理由也很有道理。问题是旧稿是不是《风月宝鉴》?从前面的分析已经可以看出,说旧稿是《风月宝鉴》是没有根据的。那戴先生所举的这些例子又如何解释?

其实很简单,曹雪芹对他自己的旧稿进行了剪裁挪移!原来旧稿的时序是顺畅的,剪裁挪移后才有了“矛盾”;还可以看出这些“矛盾”是从何处剪裁挪移过来的。

比如大姐生病时可以是在正月二十一日前,但病好要在宝钗生日后。既然已经在宝钗生日前写了大姐生病的事,为了故事的完整性,在宝钗生日前把大姐生病的事结束,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宝钗的生日要作为倒叙的方式出现,而不是现在这样:贾琏和多姑娘偷情的事被平儿知道后,平儿帮着瞒了凤姐,然后贾琏说“二十一日是薛妹妹的生日”。现在这样写,对不注意时序的读者来说,也没有什么关系。

又如第三十回写出了宝玉的各种性格,既对所爱之人有真心诚意,也有贵族公子哥的坏脾气。对金钏的调情和踢袭人一脚都是宝玉坏作风的真实描写,问题是这些情节在实际生活中不可能就在一二个小时内集中出现。这就涉及到小说的要求——典型环境下的典型描写。既然第三十回主要体现宝玉的性格,曹雪芹就会把很多素材集中到一起来写。原稿中宝玉与金钏调情和踢袭人一脚完全可能不是同一天内发生的事,现在集中在了一起;龄官划蔷本来就是发生在伏天的事,现在移到这里,使宝玉的形象更典型。而移动后不改时间是曹雪芹的一贯做法,所以在这里就出现了伏天在端阳节前的怪事。然而宝玉的形象却更真实的更饱满的展现在读者面前。

至于因为宝钗在贾府的第一个生日是十五岁,所以黛玉是十三岁就到贾府的推测则是错误的。因为它明显和戴先生自己据出的例子:“他是才来的,岂有个我他疏你的?”矛盾。戴先生只举后半句,不说前半句:“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如果真像戴先生所说,黛玉十三岁才来,宝玉还能和她一床睡?

或许戴先生会说旧稿中黛玉十三岁才来,新稿已经改了。既然是改了,说它是旧稿中的内容也可以,我也承认有旧稿。但并不能证明这旧稿是《风月宝鉴》啊!不能一说到旧稿就是《风月宝鉴》,这是偷换概念。

 

“大宝玉”和“小宝玉”

 

戴先生在《内证之四 “大宝玉”和“小宝玉”》中说到:小说对宝玉的年事描写前后矛盾很多。大致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书中正面写到(可以排列出来)的宝玉幼小年龄,与其“大人”般的言行不一致;第二,就前后文来对照,宝玉年龄也是时大时小的;第三,宝玉的年龄和他大批亲友有矛盾。

戴先生对周汝昌年表是持反对态度的。但在自己的论文中又提不出自己的时序表,于是又只能借用周的年表来推算时序。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当然不会有正确结论。

周表是错误的。现在的脂本中,实际有两大板块,以第六回刘姥姥来贾府为分解线。两大板块分别有不同的时序。但曹雪芹又有意模糊其界线,把前面写的内容作为已经发生的事,从而造成不少“时序矛盾”。

比如第五回宝玉做的红楼梦是在他十三岁的时候,可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则是在他九岁的时候——时间相差四年。为了弥补这个时间,曹雪芹把黛玉见到李纨和贾兰的时间提前四年。本来是十岁的事,写成似乎是六岁的事。这里黛玉和贾兰本来相差五岁,变成只差一岁!这样薛家在黛玉十二岁(宝钗十四岁)时才到,也“变”成宝钗九岁就到了贾府。

而在第三十七回中,又把宝玉“光阴虚度,岁月空添”的二年时间完全抹去。其实只要按每过一年,各人都要长一岁原则,人物的年龄都完全可以排列清楚。

至于人物形象、说话内容和年龄有差别,这是塑造人物的需要,不能作为存在不同年龄的依据。尤其不能认定就是不同的稿子合并而造成的。这样必然推论出曹雪芹在把旧稿改新稿时,没有把握作品的能力,才会造成人物年龄的混乱。

而有的部分则是剪辑造成的,如第五十六回甄宝玉十三岁的问题。因为第五十二回从宝玉说了“我想宝姐姐送你的燕窝——”后的文字,一直到五十七回宝玉说“我所以想着自己伤心”前,包括第五十六回,都是从其它地方剪辑后移到这里的。移动后没有修改时序,所以才会有所谓的时间倒流。只要不把《红楼梦》看成编年史,这些问题都可以找到移动的依据。

戴先生说:“《红楼梦》中主要入物贾宝玉(还有与之相关的林、薛、史等等)省亲之年究竟几岁,我看是难以严格确定的这是因为他排不出正确的时序,只能按周表和他自认为的观点,把人物年龄列成A或B。而把可以作为排序的重要依据又弃之不用:这里撇开第四十五回黛玉自称15岁一点不谈黛玉这时十五岁是所有有第四十五回的脂本中都有的;相反黛玉十三岁才到贾府的说法却仅己卯本和梦稿本才有,而且和文本中的其他内容矛盾。戴先生对材料的取舍不同,结论自然会有所偏离。这里不存在戴先生所说的A,更不存在戴先生所说的B。所以用这种看法推论新旧稿子中人物年龄是没有意义,也是错误的——旧稿是怎么回事,本身就是没法知道的;所猜测出来的东西也是无法用事实来证明的。

 

对《红楼梦》的成书过程,我在《红楼梦成书新说》(发表在2009年第3期的《红楼研究》上)中有过说明。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也可以到抚琴居上查找。

 

对《红楼梦》既用京语又夹杂吴语词汇、贾府地址迁南为北、花园移西而东的问题我没有研究过,无法作出判断,也就不能置喙了。

 

 

以上戴不凡先生的文字都摘录自戴先生所著、戴云整理的《红学评议·外篇》(文化艺术出版社 1991年6月北京第1版)中的《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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