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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的动量是怎么一回事?

(2016-02-25 21: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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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的动质量与动量

能量与物质的关系

现代物理学理论纠错

场与场之间的相互作用

光电效应机制

分类: 问题解答

光的动量是怎么一回事?

马海飞

http://blog.sina.com.cn/gfis 2016225日)

在我发布了《为什么说“光”(电磁波)没有惯性现象》一文之后收到了很多评论。其中有几个评论认为光应该有惯性。理由是光具有动量。只要有动量就一定会有惯性。针对这种观点我想就光的动量问题做详细讨论。

首先要搞清楚“光的动量”这个概念是怎么来的?很明显是从它的“动质量”来的。没有质量是不可能有动量的。那光的动质量是怎么来的呢?那是爱因斯坦变了一个戏法,把本来没有质量的光变得有了“动质量”。其实,动质量本来并不是真正的物质质量。它只是一个可以用数学方法表达出来的量而已。但被它所骗的人却不明真相地真的把那个“动质量”当成了真实的物质质量。于是,本来没有质量的“光子”就变得与实体粒子一样有了真实的物质质量。就这样,光子从一个虚设的粒子变成了一个实体的粒子。进而它就变得与处于运动状态的实体粒子一样有了动量。

虽然"光的动量"是可以测定的,但从本质上光的动量与实体在运动过程中所具有的动量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但当人们把光子变成了实体粒子之后,就开始用实体粒子的动量来解释光子的动量。于是就有了:"惯性的量度其实就是动量的量度",以及"因为光子具有动量,因此光会产生出惯性现象"的错误结论。

其实这是一场骗局。有点装神弄鬼的味道。实际上光子根本就没有什么动质量。而且光粒子也根本就不存在。动质量只不过是爱因斯坦为了解释一些用其他理论解释不了的物理现象而想象出来的东西。可以说它顶多也就是一个“数学意义上的质量”。与实体物质的质量没有任何关系。那么,光的动量又是什么呢?这可是能测出来和计算出来的呀!其实这种测量和计算也都是障眼法。

光的本质是波。波是波源物质的振动导致介质振动所形成的一个能量形式。光就是各种波中的一种。它本身与粒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过,既然光源粒子的振动能够导致介质振动,当然介质的振动传递到其他物体上也会影响到那个物体上粒子的运动。如果这种运动可以形成谐振的话,受到光波振动的粒子就有可能被激发出来。其实光的动量就是指它能激发粒子的质量速度,而不是光本身的动量。光本身根本就没有质量,更没有动量,只有能量。光的能量就是波动。波动可以通过谐振来影响其他实体粒子的运动状态。产生出表面看上去很像动量的物理现象。

人们在测量动量时是用实体物质来测量的。有两种方法可以使用。一种方法就是把运动物体的质量和速度测出来,直接计算出它的动量。另一种方法是用运动物体去刚性撞击另一个已知质量的物体,经过测量被撞物体所产生出来的运动速度就可以计算出那个运动物体所具有的动量。以康乐球为例。第一种方法是直接测量运动中的康乐球速度。用它的速度和质量来计算它的动量。第二种方法就是用运动的康乐球沿着连心线去撞击另一个静止不动的康乐球。然后测量后者被撞击后的运动速度。用它的速度和质量计算出前者所具有的动量。

对光的动量而言,显然第一种方法是不适用的。因此只能从被光“撞击到”的物体“靶物质”上测光的动量。如果光是粒子的话,那就简单了。光子与靶物质之间的关系就像康乐球与康乐球之间的关系。可是,光如果不是粒子,而是波的话,难道就不能让靶物质粒子改变它的运动状态了吗?当然可以。波对靶物质运动状态的改变不是通过碰撞(力),而是通过能量。波是一种能量。它可以通过介质传递给靶物质粒子。让靶物质粒子的运动速度不断提到,以至于从物体中激发出来。人们测量到的动量实际上是来自靶物质的。并不是光的动量。但是,由于受到爱因斯坦和量子理论的影响,人们就给光赋予了粒子的性质,于是就用粒子的思路去思考光的这个动量现象。因此就觉着光也应该具有动量。进而得到了光也应该具有惯性的错误结论。其实这是为了迎合爱因斯坦和量子理论而人为制造出来的过程。并不是现实物质世界里真实存在的物理过程。

光激发电子的过程完全不同于康乐球之间的碰撞过程。光的动量与实体物质的动量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这就是为什么在光电效应中,光的频率至关重要的原因所在。

现有的物理学理论对力学的认识带有片面性。认为所有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都发生在实体与实体之间。实际上并非如此。除了实体与实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之外,还有场与场之间的相互作用。场与场之间的相互作用属于能量作用,而不是力的作用。能量实际上就是波,是介质的不停振动。光的介质与电子携带的场是相同的。因此如果频率合适的话,光波的振动就会带着电子跟着一起振动并可能最终将它激发出来表现出光电效应。如果不知道真相的话,就会以为光与电子之间像康乐球碰撞那样相互作用。这就不得不赋予光以粒子的性质。可是,如果光电效应是粒子碰撞的话,它应该与光的频率无关才对。而事实并非如此。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1)光并不具有质量、动质量以及动量。光的动质量是想象出来的物理量。光的动量是从光的靶物质上得到的错觉。2)光是纯粹的波,也就是能量。光不具有粒子性。光的粒子性也是来自光的靶物质,而不是光本身。3)光的作用形式是场与场的相互作用。不存在实体(粒子)与实体(粒子)之间的相互作用。4)光不可能有惯性。5)在爱因斯坦和量子力学理论的束缚下很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所以,在分析光现象的时候要跳出这些现代物理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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