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李泽厚:世俗可神圣,亲爱在人间

(2017-02-17 10:25:25)
标签:

杂谈

世俗可神圣,亲爱在人间

 

李泽厚 

 

 

梁漱溟说:“生活意义就在生活本身,而不在他处。”但生活(命)是个体,生活(命)意义则可以不是个体而是在个体生命、生活之上、之外的神或集体或人类总体。如前所说,生活(命)意识本就是社会的。这动物生理性之外“是”点什么、“有”点什么,便只好从这里寻觅。

这样,便回到中国传统。

Fingarette说,孔子之忧乃忧客观具体事物或状态,非真正的主观内在的,即非忧内心之罪(Herbert Fingarette, Confucius  The Secular as Sacred, p. 13. Waveland Press, 1972)。这一中西不同,也正是上述“精细节目”与“深度空洞”差别的资源来由。西方神人异质,天人关系紧张,生理的活“是点什么”,可以是上帝。中国灵肉不分,灵魂流连忘返并安息在这个尘世中,那“是点什么”便只能在这世上生活本身之中寻觅。从而繁复多样,日趋精细,在平凡生活中求神秘品格,世俗情爱也要求入圣超凡。“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我意识我活着”便可以干脆执著此生活情境,enjoy my life(享受生活),此即“诗意地栖居”。这“栖居”,作为人类总体一分子,经由历史和教育,显现在“我意识我活着”的自我心理中,在特定具体时空条件下可以变而为伦理的“先验”命令。既然“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个人死去,人类仍存,那就“能近取譬”,就在这你—我—他(她)的人生世界中,以充满人际情感的心理去履行那“先验”的至上命令,获取人生意义、生活价值。心空万物,无适无莫,却又可以杀身成仁,从容就义。即使这样,心灵仍然是快乐的成长史。心灵的快乐当然包含着肉体以至心灵本身的苦痛艰辛,但它不再为上帝的身影、空洞的虚无所掩埋或覆盖,人性善可以建筑、归结为人世情感之中。在这里,流动是情,长住为性;性由情定,乃成境地,此即品格。借用Martin  Buber的话,既不必自失,被淹没在上帝中;也不必自圣,误认万物皆备于我。这也就是由Heidegger的深度的空,回到Hegel具体的实。但并不需要Hegel的辩证法和绝对精神,“绝对精神”仍然是神(上帝)的身影。情基于肉体、神无肉体;情必多元,神则一元;情有待(条件性),神无待。将神作为情的唯一对象去追求,舍去世间的“精细节目”,便可以成为被牵引的盲从羊羔。从而只要一声“上帝死了”,“此在”掏空,灵魂便一无所有。“活着”便可全部陷在动物性的生存需要里,或陷入盲目寻求某种信仰的冲力中。中国传统以其“精细节目”,“凡”可“圣”,生活即艺术,幸福不成为“为什么活”的伦理学和神学所苦苦追求的问题,而是“活得怎样”的感性具体的美学问题。它是自由享受的个人选择,而非要求普遍的理性至上。

郭店竹简说,“道由情生”。它的形而上的逻辑是“天”—“命”—“性”—“情”—“道”。情者,情感,情况。情感与情况相交叉,就是非常现实、非常具体并具有客观历史性的人与万事万物相处的状态。情况与情感两者交互作用,而成为“人道”。《论语》:“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周易》:“以类万物之情。”“情”在这里正是某种本体的存在。所以,“道”由之而生,“仁”、“诚”、“庄”、“敬”等伦理范畴、道德理念由之而出。对个体,它化而为“天地境界”,就成了具有潜在势能的“善”,成为“道”的执行者。文天祥尽管纵情声色,放浪形骸,但遇道德“应该”(ought to,则三年楚囚,此志不改,从容就义,完成人生的最后实在,其根基正在此无适无莫、寥然自得的“以美储善”的“天地境界”(中文以审美一词译aesthetic,常误导西方读者,因aesthetic乃用感官来感知,并无精神—灵魂含义在内。所以Kierkegaard以之为最低状态,与中国正好相反。我之所以坚持审美释“天地境界”,正由于中国心灵的最高状态亦并不舍弃感性,此乃中国文化之最大特征之一)。这里的审美—天地境界,便不只是泯灭一己与自然万物同一而已,它成了一种超自然、超经验的人生态度和个体品格。它既超越了“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的死亡感伤,也不复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那纯由理性主宰、服从绝对律令的道德意志,这也才是宋明理学所说的“才讲用得着,便错了”的“孔颜乐处”。它不只是“善”,而是“乐”,即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所以它是“储善”。“善”在这里已成为几乎是无意识的潇洒,但又并不是金圣叹“杀头本大事,无意中得之”的故作姿态。与Heidegger“山不是山,水不是水”的行动超越不同,这里是“山仍是山,水仍是水”的心境超越。在前者,善恶由自己的行动决断;在这里,善恶凭自己的心境了悟。前者本体在行动,这里本体在境界,这也才是“无善无恶心之体”。此体并非寂然不动,而恰好就在日常情感又超此情感之中。Heidegger仍然具有理性主义的抽象普遍性之嫌,这里则恰好是非常具体的实在。Kant那森严可畏的绝对律令,在这里化而为充满情感生意的“孔颜乐处”。

但由此也可见,“我活着”的个体便难以成为理论的根底。以之为根底最终可以导致的,就是Heidegger空洞深渊的死亡进行曲。“我意识我活着”的社会性要求把根底放在历史具体的客观时空条件之下。由此进一步的推论便是:告别极端现代,回归古典传统。再次承认存在者、非本真者的时空、科技,以及古典哲学传统,包括Heidegger所否定的PlatoAristotle,比起所谓“本真本己的存在”,比起Nietzschewill to power (权力意志)的“超人”,更具有优先性。在中国,“天行健”、“生为贵”的儒学具有优先性,而后才有庄子。“未知生,焉知死”优于“未知死,焉知生”。理性在这里具有优先性,而后才是非理性;后者是前者必要的补充和解毒。前者规范后者,后者又突破前者。如此矛盾冲突,才有生生不已。

如所说,理性心理乃“非本真本己”存在中的历史组建。它是为了“与人共在”、“活在世上”而组建的共同规则,成为群体对个体此在的生活规范和生存规范:包括道德(实践理性=理性的凝聚)和科技(思辨理性=理性的内化),此即前述之“历史建理性”。

情感心理亦然。在“与人共在”、“活在世上”的“我意识我活着”的情感心理,包括它的各种具体的意识、意向,也大都是在这“非本真本己”的存在的历史(客观社会性的公共时间过程)中被理性塑建。但它不是理性的内化或凝聚,而只是理性的积淀,即理性融化在“我”的感性中。在这里,“非本真本己”的存在沉入“本真本己”的存在中。“此在”也只能在历史中展开,它是“在这个世界中”,“与人共在”,因此“我活着”的悲欢、情爱、苦痛、哀伤即是“本真本己”。既然如此,又岂能一味斥责传统只专注于存在者而遗忘了存在?岂能一味否定价值、排斥伦理和形而上学?回归古典,重提本体,此其时矣。

西方传教士曾说中国人如竹子。含义之一是内部空虚,无独立的灵魂(soul)观念。西方基督教造一个超验的对象(观念)以越出此有限的人性、人际、世界,以便灵魂有所安顿。但在此超验的安顿中,却难分神魔,执著于此,反倒可以服从于黑暗的蛮力。因为所谓由自我站出来开显世界,让存在者成其所是的生存(existence),也仍然逃脱不了这个由历史性的权力(知识)的威逼力量所约束的有限人生。追求超验的灵魂、抽象的“倾听”,反而可以盲听误从,失去一切,倒不如“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人生本旅居,如能使岁月在情感中淹留,有时如画,则乡关何处,家园何在,此即是也。又何必他求?愿情本体能安顿Heidegger的天、地、神、人。

总而言之,人之为人的内在精神资源从哪里得到?先验理性的上帝?基督的爱?还是此世间人际的历史积累?从而,是服从先验理性?是回归上帝怀抱?还是依托在此历史—人生中?

如果是依托在历史—人生(或人生—历史)中,又如何依托?

人作为历史的存在者,“我”便难以否认地怀有着过去,积淀着过去。过去成为我的一部分,不管自觉意识与否。其中又特别是所谓“情感”。情感乃交感而生,是being-in-the-world(活在世上)的一种具体状况。人本来就生活在情感—欲望中,佛家希望“不住心”,甚或要消灭掉“七情六欲”,但喜怒哀惧爱恶欲,以及嫉妒、恼恨、骄贪、耻愤、同情、平静、感激……,却正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非常实在且常在的情结、激情、心境。即使那无喜无悲、无怨无爱,不也是一种情境、心绪?它是生物—生理的,却历史地渗透了各个不同的具体人际内容。社会性与生理性这种种不同比重、不同结构、不同组合使情感心理经常为理知、观念、思想所说不清,道不明,讲不准。它就是人的具体生存,是“烦”、“畏”的具体形式,即“精细节目”之所呈现。在认识论,理知常常要求排开所有这些情绪—情感性的心理,以达到“认知”事物;在伦理学,理知要求主宰、控制这些情绪—情感性的心理,以履行其义务和责任的行为活动。只有在审美中,理性无拘无束,感性也无拘无束,二者随意交融,不断积累,从而不断丰富人的心灵——“情”(情感、情况)。

再回到生死主题。从丧礼为首的亲子哀到墓前挂剑的朋友谊,它不仅是认知(确认关系),不仅是伦理(义务行为),而更是审美的情感(情况)呈现。它即是前述“诗意栖居”的敞开、绽出、展露。

所以,回到人生有限,这是无可奈何的。无常而有限,使人伤春悲秋,询问归程何处。此本体悲情,包括抵抗与追求,包括虚构来生,指意无限,总是在活动中、变化中(becoming)。这活动、变化其实也即是存在(Being)自身。它虽不限于存在者,却只有常住在存在者中,才有其实在。在西方,上帝死了,无家可归,追求超人或重建宗教;在中国,人情淡薄,无家可归,只好重建七情,珍惜有限。在这里,世俗可神圣,亲爱在人间。强颜欢笑,度此人生,此即真、善、美。此即“天—命—性—情—道”。“此在”的“此”已集过去、现在、未来于一身,这也就是活生生的“我意识我活着”的我。这不只是心理,而正是存在的本态。“闲愁最苦”与“何时忘却营营”便从而统一在这个“道在伦常日用之中”,在“居家自有天伦乐”中,在自然观赏旅游中,在男欢女爱中,在艺术、科学的情感追逐中。于是,不昧因果,不落因果;消失时间,永恒瞬刻。这样,也才不是道德至上主义,也不是科学乐观主义,那些才真是失去存在的存在者的哲学。

 

             

                        (选编自《历史本体论》第三章第一节)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