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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悲剧中的喜剧元素

(2010-02-10 16: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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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红楼梦》悲剧中的喜剧元素

 

刘福林

 

内容提要:《红楼梦》是一部大家公认的悲剧小说,但是根据美学原理,悲剧作品中也不排除蕴含喜剧的元素,甚至是必然地要悲剧喜剧互相结合。《红楼梦》里喜剧元素主要体现在滑稽、嘲谑、团圆、宴集和闹剧等五个方面。《红楼梦》熔悲剧与喜剧于一炉,二者在性质上是矛盾的,但效果却是和谐的。它们互相渗透、互相补充、互相衬托又互相转化,使故事情节更曲折,使人物形象更丰满,也使《红楼梦》的思想更深刻。《红楼梦》是悲剧与喜剧统一的典范。  

关键词:悲剧 喜剧 美学 滑稽 团圆 统一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悲剧性小说,应该是没有分歧的了吧。以我的理解,它之所以被广大读者共同理解为悲剧,主要是由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它的总体发展趋势是一个大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一个百年旺族,一个由几代人出生入死挣来的家业,一旦破败,应该是件令人扼腕的事情。尽管续作者高鹗在第一一九回,给《红楼梦》续上了一个“沐皇恩贾家延世泽”的尾巴,但终究改变不了读者对于贾家衰败的认同;二是由于爱情的破灭,特别是宝黛之间爱情的破灭。爱情是两性之间最美好的一种情感,我们只要看看植物为什么开花,孔雀为什么开屏,就会理解爱情在人的一生中的特殊意义。可是《红楼梦》中的爱情故事却都是“谎花”,没有一朵结出甜美的果实。作者努力营造的宝黛之恋,黛玉在宝钗的婚礼中死去;尤三姐自己相中了柳湘莲,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期待,却在柳湘莲的反悔中自刎;司棋与潘又安青梅竹马,又是自由恋爱,竟由于误会而双亡;三是由于生命的夭折。生命本来是一个过程,有生就有死。中国人中虽然追求长生不死者大有人在,但中国人总体上对死亡的看法还是豁达的。俗话说的“老喜丧”、“白喜事”,更是中国式的大智慧。然而一个人不得永年而夭折,无论如何也不会与“喜事”联系在一起;而《红楼梦》里的年轻女子,秦可卿、元春、迎春、尤二姐、尤三姐、黛玉、晴雯、金钏儿、司棋、鸳鸯、香菱却一个个死去,仿佛是一朵朵正当其时的美丽花朵,被风吹雨打而雕零;四是由于抗争的失败。主人公贾宝玉是封建社会的叛逆形象。他要争人身的自由,但争不过宗法制度的棍棒;他要争婚姻的自由,但争不过包办婚姻的“绳索”;他最讨厌科举,最后又不得不走上科举的考场。总之,他是一个叛逆者,也是一个失败者。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红楼梦》正是这样,它把美丽的人和美好的追求,一个个、一件件地展现给读者,把你感动,把你征服,却又让它们在你面前一个个消失。据说,自《红楼梦》问世以来,为之悲痛唏嘘者不计其数,而为之悲痛而亡者,也曾有之。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红楼梦》的悲剧力量。

可是,我们在阅读《红楼梦》时,并不完全是悲痛与沉重,也不完全是悲剧的震撼,而倒是常常令人或开怀大笑,或忍俊不禁,有时甚至还顿起满足之感。这就不是悲剧的力量,而是喜剧的效果了。这是因为,《红楼梦》固然是一部悲剧,但是它又蕴含着诸多的喜剧元素。对于这种悲剧与喜剧的交融现象,意大利美学家瓜里尼曾经有过论述。他说:“象悲喜混杂剧这种混合体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呢?我回答说,它是悲剧的和喜剧的两种快感揉和在一起,不至于使听众落入过分的悲剧的忧伤和过分的喜剧的放肆。这就产生一种形式和结构都 顶好的诗,不仅符合完全由调节四种液体(原书注:依西方古代医学,人体中有四种汁或液,血、痰、胆汁、黑胆汁。人的性情和健康状况都由这四种液体决定。) 来组成的那种人体方面的混合,而且比起单纯的悲剧或喜剧都较优越,因为它既不拿流血死亡之类凶残的可怕的无人性的场面来使我们感到痛苦,又不致使我们在笑谑中放肆到失去一个有教养的人所应有的谦恭和礼仪。……它可以投合各种性情,各种年龄,各种兴趣,这不是单纯的悲剧和喜剧所能做到的,它们都有过火的毛病。”①对于瓜里尼的这种理论,中国的美学家们未必完全认同,但至少在悲喜剧可以相互渗透和转化方面,意见是一致的。王朝闻先生主编的《美学概论》中说:“审美对象虽可区分为优美、崇高、悲剧、喜剧等不同的主要形态,但在现实生活中各种审美对象、美的不同形态是相互联系、彼此渗透和相互转化的。审美对象以其复杂多样的现象形态,多方面地展开和体现着美的本质,构成一个丰富多采的美的世界,诉诸人们的审美意识。”②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红楼梦》中蕴含了哪些喜剧元素。

一、滑稽。滑稽在现代汉语里是一个多义词。一是指言语动作引人发笑,二是专指流行于上海和苏杭一带的滑稽戏。但是到了美学里,滑稽又成了一个与喜剧等同的概念。比如,《美学概论》中说:“现实中的喜剧(滑稽)包括从垂死的反动派到笨拙的动作非常广阔的范围和多样的性质。滑稽的主要对象是人,这是许多美学家都曾经揭示过的现象……在各类艺术中(如漫画、相声等等)都有滑稽的因素,而比较集中的形态则是作为戏剧类型之一的喜剧。”③“喜剧(滑稽)本质上也是两种社会力量的冲突,但由于这种冲突的性质和形式的不同,矛盾的主导方面的不同,形成了不同于崇高和悲剧的特点:它是新事物在取得胜利后或即将取得胜利时对旧事物的否定。当旧事物作为‘旧时代的残余’已经‘同众所承认的公理’发生‘绝对矛盾’时,它就成了嘲笑否定的对象。因为作为旧事物的残余在实践上已经暴露出内在的虚弱,人们便可以在审美上嘲笑它。这种丑,不象悲剧那样给人带来悲剧性的激昂慷慨,它给人们的是轻松愉快的嬉笑和幽默,尖锐深刻的嘲弄、揭露和讽刺。”④为了避免“滑稽”一词的扩大化,在讨论《红楼梦》喜剧元素的时候,我们仅在“言语动作引人发笑”的意义上使用“滑稽”一词。

《红楼梦》里很有几个滑稽人物。贾母、凤姐,都不缺少滑稽的能力,甚至连贾赦、贾政讲起笑话来也有些许滑稽“细胞”。但是要评“最佳喜剧演员奖”,“滑稽大王”的美誉则非刘姥姥莫属。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是为借贷而来的,一是由于生疏,二是由于羞涩,同时也是由于没有机会表演。刘姥姥匆匆而来,又默默而去了。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是为感谢贾府而来的,她虽然带来的只是农村的土产,但心理上与第一次的向人告贷毕竟迥然不同。她的自卑应该比第一次减轻了不少。第二次见面,刘姥姥与贾府的人也熟悉了许多。这时候恰逢贾母“正想找个积古的老人家说话儿”,刘姥姥便有了表演的机会。过去有人评论说,贾府的人要戏弄刘姥姥,反倒被刘姥姥戏弄了他们。说老实话,我看不出这里有什么“戏弄”“反戏弄”的斗争。拿刘姥姥开心是由鸳鸯和凤姐发起的,虽然不无过火的地方,但应该是善意的。这从刘姥姥回家时她们送给刘姥姥的礼物之厚,即可得到证明;而刘姥姥外憨内秀,她对贾母及贾府上下人等的需要,揣摸得很精微,表演起来恰到好处,虽不失奉迎,但也不伤自尊。我们听刘姥姥讲笑话,行酒令,看她老人家在宝玉房中照镜子。我想“地球人”没有不笑的吧!

如果要在《红楼梦》里评出一个男性的滑稽大王,应该是天齐庙里的王道士。这个王道士绰号“王一贴”,这是因为他“专意在江湖上卖药,弄些海上方治人射利”而得名的。他的医术也许是骗人的,他的滑稽却“货真价实”。这一天,宝玉到天齐庙烧香还愿,王道士陪宝玉说话儿。宝玉问起王道士的膏药都能治什么病?王道士大吹一顿之后,说是“其效如神,贴过的便知。”宝玉给王道士出了一个难题,问他可有贴女人的妒病的方子没有?王道士说,贴妒病的膏药没经过,倒有一种汤药或者可医,只是慢些儿,不能立竿见影的效验。他的方子是:“用极好的秋梨一个,二钱冰糖,一钱陈皮,水三碗,梨熟为度,每日清早吃这么一个梨,吃来吃去就好了。”宝玉一本正经地质疑,说是“这也不值什么,只怕未必见效。”王一贴道:“一剂不效吃十剂,今日不效明日再吃,今年不效吃到明年。横竖这三味药都是润肺开胃不伤人的,甜丝丝的,又止咳嗽,又好吃。吃过一百岁,人横竖是要死的,死了还妒什么!那时就见效了。”宝玉、茗烟都被他说得大笑不止,骂他“油嘴的牛头”。(第八十回)当然,王道士是没法和刘姥姥相比的。论滑稽,《红楼梦》里也是“阴盛阳衰”。

司棋和潘又安的双双殉情,是一个悲剧与喜剧交织在一起的故事。它把悲痛与搞笑、沉重与轻松、庄严与滑稽直接融合于一体,使读者感到十分新奇,从而增加阅读快感。自从司棋被逐出大观园后,表兄潘又安杳无音信。一日忽然潘又安回来了,司棋的母亲却因为潘又安害了司棋,不同意二人的婚事。司棋痴情不改,与母亲发生激烈争吵,情急之下撞墙而死。那潘又安不哭,倒是去买回来两口棺材,说是:“一口装不下,得两口才好。”然后自杀而亡。(第九十二回)  

二、嘲谑。嘲谑这个词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大常用。其实它是把嘲笑和戏谑组合到了一起。从艺术形式上来看,它也是制造喜剧效果的一种重要手段。当然,有时候它与滑稽又有相通和相似之处,区别仅在于它往往带有讽刺的意味。以《红楼梦》为例,它的许多故事也制造了笑料,可是却与刘姥姥的滑稽大不相同,它在调侃之外还有鞭挞。第十二回“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贾天祥正照风月鉴”写的是凤姐之“毒”与贾瑞之“淫”,二者显然都是作者批判的对象。然而由于事端是由贾瑞挑起来的,凤姐似乎属于“防卫过当”的性质,作者批判的对象便重点在贾瑞方面。按理说,贾瑞也是一条性命。可是贾瑞之死却很难引起读者的同情与伤感,原因就在于作者是以喜剧的形式写了贾瑞之死。贾瑞之死的喜剧道具,是那个风月宝鉴。这个风月宝鉴本是道士拿来给贾瑞治病的,如何使用也曾千叮万嘱,可是贾瑞却偏偏不听“医嘱”,专门要照正面。一照正面,“只见凤姐在里面招手叫他。贾瑞心中一喜,荡悠悠的觉得进了镜子,与凤姐云雨一番。凤姐仍送他出来。”“到了这次,刚要出镜子来,只见两个人走来,拿铁锁把他套住,拉了就走。贾瑞叫道:‘让我拿了镜子再走。’只说了这句,就再不能说话了。”贾瑞最后的话,在相声和笑话中,属于“包袱”,它是一件作品引人发笑的关键。为什么一个人的死亡竟然会被当作笑料呢?中国人讲究死的分量,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也许曹雪芹是把贾瑞之死当作“轻于鸿毛”来写的吧!

《红楼梦》里运用嘲谑手法来写的人物,还有王善保家的。作者对她的嘲笑也是十分明显的。抄检大观园是作者曹雪芹浓墨重彩描绘的篇章,一时间,逐晴雯,撵入画,赶司棋,“悲凉之雾,遍被华林”。可是,这章文字并不沉闷。因为作者给我们添加了喜剧的“调味剂”,这便是王善保家的可笑下场。王善保家的是抄检大观园的积极谋划者和执行者之一。她依仗自己是邢夫人的陪房,竟然拿探春取笑,被探春打了一个嘴巴。这个嘴巴已经打出了“喜剧”效果,但是作者还嫌不够。接下来,又制造出更深层的嘲谑。王善保家的本想拿住晴雯等人,不想自己的外孙女司棋却被拿住。“王家的气无处泄,便自己回手打着自己的脸,骂道:‘老不死的娼妇,怎么造下孽了!说嘴打嘴,现世现报在人眼里。’众人见这般,俱笑个不住,又半劝半讽的。”(第七十四回)王家的之所以引起众人的笑声,源于中国人相信善恶皆有报应。所谓“天作恶,犹可恕;人作恶,不可活。”人为的力量没法达的目的,由一种冥冥中的力量实现了,此谓之“天谴”。王家的自以为得计,谁想到徒落笑柄。

类似贾瑞和王家的,还有赵姨娘和夏金桂,她们的死,也都具有喜剧的性质。

三、团圆。认真说来,团圆不是艺术形式而是内容,但大团圆在中国式的喜剧中,是有其特殊意义的。中国人是喜聚不喜散的。中国喜剧无不演绎或洞房花烛,或破镜重圆的故事。戏曲《牡丹亭》是一个典型。女主人公杜丽娘都已经死亡埋葬了,作者汤显祖还是让她活了过来,与柳梦梅终成眷属。其大团圆的想像力真是令人佩服。还有比汤显祖更富想像力的,他们有本领把悲剧也以“大团圆”结束。《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和刘兰芝的双双化作孔雀,《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的一对情人双双化作蝴蝶,都显示了中国人对大团圆的渴望与追求。这种渴望与追求甚至影响到中国人的现实生活。不少地区都有“冥婚”的习俗,就是未结婚的成年人死后,给他(她)寻找一个也已经死亡的异性,作为配偶合葬在一起,以免他们在另一个世界太孤单。

《红楼梦》的悲剧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是“大团圆”的结局,但这并不妨碍它写出许多团圆的故事来。《红楼梦》里第一个团圆的故事是娇杏嫁给贾雨村。虽然贾雨村最终下场也不好,但贾雨村对娇杏有情有义,又终成眷属,毕竟也是一桩“美满姻缘”。

第四十四回的凤姐泼醋,我一直是把它当作一幕轻喜剧来欣赏的。这一回虽然写了凤姐撒泼、平儿受冤、贾琏要杀人,鲍二家的自杀,但它带给读者的却是一种轻松的愉悦。这也是由于它的最终结局是“团圆”的。在贾母的调解下,贾琏向凤姐认错,凤姐向平儿赔礼,鲍二家的得到妥善处理,贾琏与凤姐恩爱如初。折腾了一气,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可是,作者却我们看了一场精彩的热闹。

袭人嫁给蒋玉菡应该也是一个团圆的故事。评点派的有些老先生对袭人的改嫁十分不满,一是由于他们头脑冬烘,二是由于没有读懂《红楼梦》。在《红楼梦》里,袭人嫁给蒋玉菡是一种天定的姻缘,是一种宿命。袭人的判词写道:“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五回)嫁给蒋玉菡应该是她的最终结局。如果续作者偏要叫她做贞节烈女,反倒违背曹雪芹的最初设计。

以上说得是夫妻之间的团圆。

刘姥姥救巧姐是一种骨肉团圆。它的主要情节并不在于巧姐嫁给了周家的秀才,而是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斗争取得了胜利。这很有点像我们革命电影中的情节。凤姐死后,贾环勾结邢大舅、王仁、贾蔷、贾芸等人要把巧姐卖掉,平儿、王夫人千方百计保护巧姐不受伤害。此时恰遇刘姥姥来贾府,被刘姥姥一个金蝉脱壳之计,救出贾府,等贾琏回来,才送回贾府。这种刼后余生的骨肉团圆,还有贾赦、贾珍和薛蟠。只是他们与巧姐的性质还不完全相同。他们的归来,不是由于斗争的胜利,而是由于皇恩浩荡,遇到了大赦,才免除了刑罚。

元春省亲也是一个集喜剧和悲剧于一体的故事。就它的家庭团圆来讲,无疑是一个喜剧。你看自从得到元春即将省亲的消息之后,贾府便开始了准备工作。又是策划兴建大观园,又是下姑苏聘请教习,采买女孩子,置办乐器行头,成立私家戏班,又要打造金银器皿。大观园工程告竣之后,贾政带着贾宝玉和众清客一边游览一边为各处景点题写匾额对联。戏班子成立起来,立即抓紧排练。采访聘买的十个小尼姑、小道士也都学会了念几卷经咒。“至十五日五鼓,自贾母等有爵者,皆按品服大妆。园内各处,帐舞蟠龙,帘飞彩凤,金银焕彩,珠宝争辉,鼎焚百合之香,瓶插长春之蕊,静悄无人咳嗽。”可以说喜庆中透着庄严。但是等到亲人相见,喜庆的气氛却被一片哭声所取代。“贾妃满眼垂泪,方彼此上前厮见,一手搀贾母,一手搀王夫人,三个人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只管呜咽对泣。邢夫人、李纨、王熙凤、迎、探、惜三姊妹等,俱在旁围绕,垂泪无言。”“半日,贾妃方忍悲强笑,安慰贾母、王夫人:‘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说到这句,不禁又哽咽起来。邢夫人等忙上来解劝。贾母等让贾妃归座,又逐次一一见过,又不免哭泣一番。”(第十七回至十八回)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原来元春虽然贵为妃子,却失去了人身的自由。她向往能够享受天伦之乐的平民生活,平民生活却成了她的一个奢望;她不能随便出入宫禁,即使省亲,也不过几个时辰;与父亲见面还要隔着一道帘子。偶尔的相聚,使他们深感聚少离多,还不如平民百姓。元春省亲的悲喜交集是合理的。只有对宫禁中的生活有着深入了解和深刻理解的人,才能写出元春内心世界的合理性。

四、宴集。宴会和集会既不是一种独立的喜剧手法,也不同于一般的大团圆结局的喜剧效果。可是《红楼梦》却运用宴集的故事制造了许多具有喜剧气氛的情节。比如刘姥姥的表演,就是在两次大观园的宴会上展开的。凤姐的喜剧表演更是“人来疯”,人越多,她的表演越淋漓尽致。她在贾母面前的效戏彩斑衣,也是在元宵夜宴上表演的。但是如果讲《红楼梦》宴集带来的喜剧效果,除了刘姥姥带给我们的快乐,大概就要属冯紫英家的宴会了。冯家的宴会是一次“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欢会,没有了家长的监督,忘记了背书的苦恼,又有妓女云儿陪酒插科打诨,还有专业演员蒋玉菡前来助兴,一时间忘乎所以。平心而论,这次聚会的酒令曲子要评奖,薛蟠是属不上的,可是要评一个最佳喜剧演员奖,我投薛蟠一票。

然而冯家的宴会不是大观园女儿们的幸福聚会,冯家的宴会还是属于男人们的。属于大观园女儿们的欢会是“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可以说,这次宴会是大观园欢乐的顶峰。在这次宴会上,主子与奴才的身份,大丫头与小丫头的差别,以及宝玉与丫头们的性别都似乎不存在了,只有两个字是实实在在的,那就是“高兴”!出席宴会的人只有黛玉还算冷静。她“离桌远远的靠着靠背,因笑向宝钗、李纨、探春等道:‘你们日日说人夜聚饮博,今儿我们自己也如此,以后怎么说人。’”但是她的意见未被采纳。李纨笑道:“这有何妨。一年之中不过生日节间如此,并无夜夜如此,这倒也不怕。”宴会的第二天,丫环们似乎还沉浸在夜宴的幸福中。袭人说:“‘昨儿都好上来了,晴雯连臊也忘了,我记得他还唱了一个。’四儿笑道:‘姐姐忘了,连姐姐还唱了一个呢。在席的谁没唱过!’众人听了,俱红了脸,用两手握住笑个不住。”(第六十三回)

五、闹剧。闹剧是喜剧中的一个品种,它指的是通过滑稽情节和热闹场面,来揭示剧中人物行为的矛盾,比一般喜剧更夸张。小说创作不同于戏剧,但是小说可以借鉴闹剧的手法,写出热闹好看的情节来。《红楼梦》中的“魇魔法叔嫂逢五鬼”就带有闹剧的性质。赵姨娘勾结马道婆要害宝玉和凤姐,马道婆便对宝玉、凤姐施了魇魔法。二人中魔之后,“宝玉忽然‘嗳哟’了一声,说:‘好头疼!’林黛玉道:‘该,阿弥陀佛!’只见宝玉大叫一声:‘我要死!’将身一纵,离地跳有三四尺高,口内乱嚷乱叫,说起胡话来了。林黛玉并丫头们都唬慌了,忙去报知王夫人、贾母等。此时王子腾的夫人也在这里,都一齐来时,宝玉益发拿刀弄杖,寻死觅活的,闹得天翻地覆。”那凤姐呢?“只见凤姐手持一把明晃晃钢刀砍进园来,见鸡杀鸡,见狗杀狗,见人就要杀人。众人越发慌了。周瑞媳妇忙带着几个有力量的胆壮的婆娘上去抱住,夺下刀来,抬回房去。”(第二十五回)稍有科学常识的人,都不会相信魇魔法会致人于死地,也不会使人疯狂。可是小说不是科普读物,也不会有人拿《红楼梦》当作科学读本。人们从中读到的是喜剧效果。

总之,《红楼梦》熔悲剧与喜剧于一炉,二者在性质上是矛盾的,但效果却是和谐的。它们互相渗透、互相补充、互相衬托又互相转化,使故事情节更曲折,使人物形象更丰满,也使《红楼梦》的思想更深刻。《红楼梦》是悲剧与喜剧统一的典范。   

注释

①《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第75页,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编,商务印书馆,1980年5月第1版。

②《美学概论》第65页,王朝闻主编,人民出版社,1981年6月第一版。

③ 同上,第58页。

④ 同上,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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