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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遗物和历史记载,印章至少在春秋战国时已出现,战国时代已普遍使用。起初只是作为商业上交流货物时的凭证。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印章范围扩大为证明当权者权益的法物,为当权者掌握,作为统治人民的工具。
印章在秦以前,无论官,私印都称为“玺”。秦统一六国后,制定一系列等级制度,当时规定只有皇帝的印章独称为“玺”,其材料用玉,而臣民的印章只能称“印”,且不能用玉。唐,武则天因觉得“玺”与“死”同音,在公元694年将玺改称为“宝”。在汉魏时,军队将军的印一般又称“章”。这些印章往往是在行军中急于临时任命,而在仓促之间刻凿成的,称之为“急就章”。这类印是直接以刀在印面上刻凿而成,往往天趣横生,风格独特。在唐宋官印中印章有时又叫“记” 或者叫“朱记”。南宋后,印章的名称还有:“关防”、“图章”、“图书”、“符”、“契”、“戳子”等。
印章作为艺术品,其价值一般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其外形设计,也就是印钮的设计、铸造技艺及后期更高层次的深加工技艺。二是印面文字的书法和镌刻艺术。
这些印章都是我最近在上海博物馆拍摄、编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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