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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忘记计提折旧如何处理

(2010-05-28 10:04:42)
标签:

计提折旧

账务

损益调整

未分配利润

财经

分类: 会计实务

 固定资产忘记计提折旧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10-5-24 9:10:20    来源:纳税服务网   作者:王彩霞
 

    案例回顾:

  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的发票上日期是2008年的,入账是2009年入的账。2008和2009年的账上都没体现该固定资产有折旧的记录,请问现在关于折旧怎么办?是从现在开始折旧还是还要在当期补以前的?还有就是2008年的发票能做到2009年吗?

  一、账务处理:

  会计准则关于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及时性”原则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的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案例中的企业在账务处理中,没有按照“及时性”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在发生了这样错误后,应如何进行记录呢?

  应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差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在发现会计差错当日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等

  同时按照当年应计提折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累计折旧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二、税务处理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果以前年度应计提折旧而未计提折旧,本年度补提的折旧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国税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扣除项目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补扣的截止时间,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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