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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应如明镜台

(2012-02-13 05:51:10)
标签:

杂谈

 

 

文,朴抱一

 

 

去岁初,斯大状@斯伟江 律师到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演讲,题目是“中国法治改革进程”。当时我还在学院的出版集团供职,有幸陪同演讲全程。

由于事先被打了招呼,斯律师的演讲中规中矩,但会后的讨论却很火爆。其中一位校友提到了他的前老板著名企业家L先生的案子,并为其鸣冤,希望斯律师能提供意见。数月前,L先生因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

斯律师表示对该案案情不了解,无法提供专业意见,但这位先生相当激动,努力想向听众证明L君是被冤枉的。

我很了解这位先生对前老板的忠诚和眷恋,但我最后还是很认真地告诉他:“其实,10年前,我们新闻同行就盯上L先生了,只是没有爆出来罢了。这十年间,L先生为什么不把屁股擦得干净一些呢?”

我看得出这位校友的震惊,作为这家上市公司的高管,他对L先生深信不疑,十年前L先生还在被媒体的闪光灯围着,怎么会被调查记者盯上?

10年前,几家媒体的青年记者聚会,L先生就被讨论,另一个被讨论的人物是当时头顶“上海首富”光环的周正毅,多家媒体的记者手里已经厚厚一沓举报材料。因为L先生的一位领导是我的师长,为避嫌,我没有参与L案件的追踪。而另一家媒体追踪L案件的记者2年后也改行进了企业,这让L先生侥幸没有被曝光。

L先生1980年代末期在一家国有事业单位创业,曾经成为行业的翘楚,但在90年代后期股份化改制中错过了对企业进行私有化的机会。等新千年企业上市后,他和团队的股权比例已经很低。90年代末,L先生才采取了关联交易的方式,将企业的生产、销售、广告等环节交给了自己控股、家族控股或者团队控股的企业,然后进行利益输送,举报材料称每年输送额达数千万元。

“我相信L先生肯定看到过这份材料,我们记者能拿到,他肯定可以。难道纪委检察院拿不到吗?他的竞争对手没有吗?”在演讲会后的讨论中,我问L先生的旧部,这位先生选择了沉默。

这都是2003年前的事情。L先生的腾挪还在继续,对手的举报也没有停止,直到2007年,L先生因为房地产方面两个项目案发被刑拘入狱,经过4年马拉松式的侦查和审判程序,终于二审定谳。

在我看来,L先生的牢狱之灾早就注定。之所以这两项官司被捕,实在是检察机关偷懒。因为如果按照关联交易或者其他事项侦查,不但调查周期长、法律模糊地带多,而且诉讼的不可控因素也会很多。而如果从这两项入手,事实清楚,量刑足以到经济犯罪有期徒刑的最高标准,其他的就不用侦查了。

L先生以一个知识分子体制内创业,成为著名的企业家,殊为难得。如今他身陷囹圄,也是足令人叹息。我后来对那位追踪L先生的记者说,如果你早点把他曝光,他有所收敛,也不止于此。而这位同行则认为,人必自爆,别人不过是传个响声。

虽然今天中国舆论充满了仇富情绪,但司法领域对企业家群体却相当宽容。以我接触的案卷看,司法对企业家犯罪至少有四低:一是违法者多侦查率低,二是侦查案卷中起诉率低,三是案件内刑事处罚比例低,四是违法者用刑低。

在“四低”的司法环境之中,若非像袁宝璟那样身犯命案,或者像黄光裕那样把手伸到高层政治圈子里去,大多都有转圜的余地。屁股擦干净,好好搞经济建设,还是好同志嘛。

拉了屎不擦屁股臭烘烘满街走的,这种人只能是人神共怒,天人同诛了。

禅宗有两个著名的偈子,五祖弘忍欲传衣钵,命弟子做偈,上座神秀偈云:身似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弘忍以为未见本性。而杂役惠能偈云: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弘忍以为得禅宗见性成佛的要旨,传了衣钵与他。

在商言商,想如惠能禅师一样身无一物是不可能的,河边走湿了鞋的事情也难免,我们把对企业家的标准一再降低,那就是屁股应如明镜台,勤擦拭,无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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