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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the Razor's Edge刀锋

(2013-06-21 06:42:34)
标签:

读书笔记

刀锋

毛姆

分类: 读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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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我想弄清楚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我想要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我死后一切都完了。”
                                                             ——拉里

        (这是我第一次看刀锋的时候,没有看到的一段话,我一直在想,拉里的一生在追寻些什么,也许这就是答案,也许这也是我们需要思考的一个答案)

    这已经是第二次看刀锋了,第一次的时候,囫囵吞枣,主要注重的是故事的情节。第二次看的时候,能够做到平心静气,这让我能够对毛姆想表达的东西更好好思考了一下。
   一、关于故事:故事是用第一人称展开的,发生在上个世纪的20-30年代,世界的中心开始从英国转向美国,在这样的世界里,人们到底是怎么看待社会的?作者丢出了这样几个性格的人,让我们去感受。
     艾略特——一个注重上层社交的人,从一个不知名的小人物,通过掮客的方式,爬到了顶层。他注重礼仪,外表,身世和地位,但是对他的姐姐还有侄女却又表现出无比的关心。但是谁能说这关心不是为了他自己呢?在贝儿想要嫁给拉里的时候,他极力想要拆散他们的结合,虽然到最后他们自己掰了。到死的那天为止,他还在纠结于给女爵回信,告诉她自己不能去参加晚宴。最后死去,还要求自己葬在什么地方,尸体怎么处理。他一辈子都是在为面子而活,却是那么的无聊。
       故事里,艾略特死的时候,作者是这样写的:一个老朋友,忠厚的朋友想到他的一生过的那样愚蠢,无益和无聊,使我感到难受。他参加过那么多的宴会,曾经和所有的那些亲王、公爵、伯爵厮混过,现在都毫无道理了,他们已经忘记他了。
    伊莎贝儿——突然发现这个英文名的译名就是“ISABELLA”,这是巧合吗?还是本该如此?她一辈子都想着拉里,但是她却不会因为他而放弃良好的生活和奢侈的享受。她和格雷在一起很幸福,但是她却还是对拉里抱着占有欲。作者在描写她的时候,经常写出她令人厌恶的一面,但是话锋一拐,却还是表示,自己依然喜欢她。

    可以看看作者对伊莎贝儿的外表描写经过了几个阶段:(他很喜欢描写伊莎贝儿的外表,是为什么?)
   (1)第一次见到伊莎贝儿的时候:长的高高的,椭圆脸,直鼻梁,俊俏的眼睛,丰满的嘴,人秀气,不过胖一点。一双有力的长得很好的手,不过也嫌肥一点,短裙子露出来的小腿也嫌肥,皮肤生得好,颜色红红的,人容光焕发,充满活力。十足的健康体质,嬉皮笑脸的高兴派头,对生活的满足,和从内心里流露出来的幸福感,使人看了心花儿都开。
   (2)伊莎贝儿穿的极美,白缎子衣服曳着长裙,正好遮住她的肥腿;从衣服的样式看出她有发育的很丰满的胸脯;光膀子稍嫌肥一点。可是颈项很美。人兴高采烈,明眸四射。毫无疑问这是个很美很可爱的女子,但是看得出如果不当心的话,人就会胖得过头。 
     拉里——这是故事的主人公。毛姆一开始描写拉里的时候,就写到“我感觉他在找寻些什么”,后来毛姆让拉里自己回答了他的出发点:“我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我想弄清楚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我想要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我死后一切都完了。”这也是这本书故事的推动力。在故事的结局,毛姆说拉里回到美国,也许是一个出租车司机,也许在不知名的角落游荡,把自己的一些怪想法付诸实践。
              毛姆是这么给拉里总结的:
         他没有野心,不要名;他最厌恶成为知名人士,所以很可能安心安意的过自己挑选的生活,我行我素,别无所求。他为人太谦虚了,绝不肯使自己成为别人的表率,但是,他也许会想到,一些说不上来的人会像飞蛾扑火一样被吸引到他身边来,并且逐渐和他的热烈信仰取得一致,认为人生最大的满足只能通过精神生活来体现,而他本人始终抱着无我和无求的态度,走着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将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拉里已经如他自愿的那样,藏身在那片喧嚣激荡的人海中了,而这片人海有时被那么多的矛盾所困扰着,那样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那样渴望好的,那样外表上笃定,内心里彷徨,那样慈善,那样残忍,那样诚实,又那样狡猾,那样卑鄙,又那样慷慨。
      苏维埃——回想起来,我不知道苏维埃在刀锋里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她和拉里在一起过一段日子,之后就分开了。她是个理智的人,会告诉自己不要爱上或者爱上谁。她很好的用理智掌管自己的情感,最后她成功了,她终于“小三上位”。
      麦唐纳——悲剧的结局。作者仿佛想用她的死来最终引出拉里那段关于“绝对”和上帝的说法。其实拉里真正喜欢和欣赏过的女子是她。她文静,恬养,但是上帝却没有眷顾他。在拉里的心中,她永远是17岁在大树下朗诵诗歌的绿色眼睛的小姑娘。最后她获得了解脱。
 
    二、关于绝对和上帝、关于人生和工作
        整本书里一直有两个讨论,第一是人要不要工作?需要不需要大量的钱作为生活的保障?需不需要名利,地位,金钱,婚姻,孩子?
     伊莎贝儿和拉里的谈话,其实在现在也依然如此。
   ——亲爱的,别像傻子一样说话。一个人没有钱不能生活。
      第二是我们的人生是为了什么?上帝为什么让人去接收苦难?为什么有地狱和天堂的差别?
    ——如果说一个正常的类人的上帝,他怎么会创造出来苦难而让他的子民去忍受呢?然后还自命不凡自己克服了人生的苦难。
    ——生命是绝对的,轮回的。认识自己对高难度但是却是最正确的方法,是通过知识。

   有的时候我觉得现在的我,就好像是伊莎贝儿和拉里的结合体。有的时候,在一页纸里出现的对话,拉里和贝儿都要大段的独白,而我却觉得那说的都是我,看起来那么的矛盾,却是又同时存在。
   把书本在翻阅一遍,我在想:其实是不是偏向贝儿多一点?我一直认为人无法脱离社会而活,自我完善的途径来源于不收生活压力所迫的经济条件,不受外界舆论压力的社会地位,也许有人说这要求较高,但是我相信人性总是贪婪的,不是么?
    喜欢毛姆的原因就在这里:用第一人称的笔调,直面人生的阴暗面,却让你不生气,不气恼,颇有种“人间喜剧”
的论调。
    就写到这里吧,也许下次翻阅的时候,也许再过上一年半载以后,人生的路会变一点呢? 
    我喜欢未知与世间的好奇,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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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1今日不早起,周四早安,今年还有193天可以奋斗,<小感>早起的黄金时间,不要拿来刷微博,写晨间日记或者写作都是不错的方式。今天要去面圣牙医[衰]

2013-06-21


这段时间好热,好累,明天准备去牙医那休息,晚安。#11点前关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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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0


#路上读书#2/100,55分钟,继续读毛姆的<刀锋>: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我向生命之火伸手取暖。

2013-06-20


20130620#早起团#23:30-5:30,周四早安,今年还有194天可以奋斗,<小感>优质的睡眠周期通常是1.5的倍数,如1.5,3,4.5,6,7.5等,在这个时间点起来不容易累。明天就周五了!

2013-06-20


找到一点独属于自己的生命节奏,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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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9


#路上读书#1/100,#GTD时间管理#本周开始接触学习GTD,今天订好相关书籍,根据分类整理好@印象笔记,根据@永锡 老师的文章制作了晨间日记模版,向@雷宗扬 @晨阳牙牙 学习,人生需要管理,做好自己的CEO。

201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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