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新浪正把晾晒在窗外的内衣当作一个严峻的话题讨论,我家阳台上的文胸内裤接连几天被人挑走,于是我猜测是新浪网友受了暗示所为,便写下这篇<关于文胸窃贼的猜测>,纯属搞笑,莫太认真。
在富士康跳楼之时,心理学专家也猜测八跳之后再跳者是受了暗示,可见暗示力量的巨大。因此我首先就猜测到了文胸窃贼的身份必须是新浪网友,因为只有新浪网友会接受关于内衣的这种强烈暗示。其它的比如天涯、比如搜狐、比如网易的网友们,大多在关心足球、美韩军事演习和网上明目张胆的交易。他们接受的暗示,和新浪网友的不同。他们看到卡卡被红牌罚下后接受的暗示是做假和表演。恰好又赶上中考,做假做夹带的可能会多起来。抄袭之风可能将形成一种文化,因为这是一种锐器,可以堂而皇之击溃对手,又能做到大学教授,做到博导,再不济,也有人拉你入作协,还要看你愿意不愿意。
足球的规则之一是错判就错判了,明知全场哗然也要维持裁判的权威。所以卡卡必须得去坐冷板凳。这又将是一种加强性的暗示。法院的大佬们有足够的理由给他们在绿茵上的同行鼓掌,这次执法,充分显示了权威的力量,是一次足够借鉴的权威实践之范例。
美韩在家门口的军事演示又将暗示些什么呢?不过也就是面对强权时我们应该有的态度。这种暗示已没多大的意义。因为我们在多次暗示以后,一直坚持一种态度,或者说已经习惯了一种态度。面对强权时我们依然会顽强地坚持这种态度。习惯一旦形成,是很难改变的。就象陈佩斯演惯了反角,拿把盒子炮,也是个汉奸像,演不了八路军。
我有一位朋友,在打一场官司时,把所有的证据都提供给了律师,以为这样就胜券在握。不料律师在初审时故意忽略了其中一个重要证据,结果可想而知。一审判决后我这个朋友不服,后来知道被律师摆了一道,原因是律师得到了暗示。在二审时,朋友换了律师,二审法官又不肯承认重新提供的证据,理由是为什么不在一审时呈堂,他们怀疑证据的合法性。面对强权,我的朋友说:多数人一辈子不一定会打一件官司,这个过程太复杂了。理不清,只好依了法官。一些人一辈子都在打官司,结果精通了法律。但最后却也没有信心做一个合格的律师。这就是中国人的态度。中庸是美德,逆来顺受是修为。
这样扯来又离了题。本来是说文胸窃贼的,却好象在说偷心的事。我家丢的只是内衣裤,怎么就被暗示了呢?
这互联网有够害人的,一不小心就被它牵着鼻子走。我老婆说:这世界变态了,偷窥、恋物癖比比皆是。热衷别人隐私的以前是些小脚婆娘,现在是些精力旺盛的记者和报人。恋物成癖原先是一种精神顽疾,现在被誉为精英的执着,恋外国人的车呀、美元呀、还有女人的臀、制度的皮之类。老婆说:丢了就丢了呗,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穿在身上,把自已整得象个大奶,也没意思,现在都时兴做二奶了,要做成大奶干什么?
说是这么说,自从再也没有花花绿绿的东西晾在外头,文胸窃贼去别人家了,我们却落不下安静,每天有女人在巷子里骂:怎么啦,这是对我的晾衣权的公然挑衅,我要去法院告你们。
而我刚满三十的老婆,没了外国文胸的衬托,一夜间颓塌、衰老,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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