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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earlzhang.com/wp-content/uploads/2006/08/2038_tn.jpg最早知道富士康,是那个代码为2038.HK的股票。去年年初在香港上市,当时没有申购,后来才发现是个大牛股,竟然从4元上下的发行价一路上涨,涨到目前的20元上下。
所以,一直挺后悔当初错过了这个大黑马。
但是现在我不后悔了,因为富士康这几天的所作所为让我充分怀疑其管理层的智慧,即使拥有它家的股票,也必定抛售。现在没有,那自然连抛售的这一步也省了。
富士康做了什么?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有媒体报道其是血汗工厂,它不服气,把《第一财经日报》两个记者告上法庭,索赔3000万元。具体的相关报道可见这个链接。还有这个链接,是被告翁宝的博客,有他的表态,也可以看一下。
对于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我没有定论。《第一财经日报》的两个记者是否有报道失实,我同样没有定论。我也知道,富士康不告报社而告记者,这是富士康在法理允许下的自由。
但是,我仍旧认为这是一个糟糕透顶的决定。
富士康会提出诉讼,因为被扣上了一定"血汗工厂"的帽子。这顶帽子无论在哪里都不受欢迎,尤其富士康是一家台资企业,而受"剥削"、"压迫"的又是大陆的劳动力。如果这顶帽子扣实,对于企业的声誉度将有极大的影响-这的确是一个需要危机公关的时候。
公关怎么攻法?各家高手自然有各家的绝招,但是一个大前提应该不变:那就是展现出富士康"善"的一面,同时用"坦诚"来让媒介和大众人士到所谓的"恶"并非原先想象的那么糟糕。老实说,国内血汗工厂多得是,富士康若非因为牵扯上苹果,这件事情本身不会闹那么大。而且在"生存"的大义下,工资低一些工作条件略微差一点,不会是让普通读者看不下去的"大恶"。这个危机公关应该不算太难做。
很可惜,暂时没有看到富士康邀请媒体参观厂房或者诸如此类表现"善"的活动,而一纸诉状却彻底把富士康推到了"丑恶"的一面去。
中国大多数老百姓都是朴实的,企业之间的问题他们未必懂,但是"持强凌弱"是什么,大家都明白。一家大企业,放着同等地位的报社不告,却去告两个打工的记者,不但如此,还索赔3000万,并且要求法院冻结、查封记者的财产。这不是"持强凌弱"是什么?中国的大众也许还没有同情保护媒体的倾向,但是必定有着同情弱者的天性,在这场诉讼中,如果坐上被告席的只是《第一财经》日报社,那么我相信大多数普通人不会有什么反应,但是一旦在被告席上坐着的是两位记者,两位因为财产查封而寝食难安的记者,你认为大众会偏袒富士康还是两位记者。
即使,本来对富士康没有任何印象、偏见的大众,在这起诉讼案之后,相信对富士康的印象也该好不了了。如果用常识来思考,如此持强凌弱的事都干,开个血汗工厂压榨劳动力也没有什么干不出的了。富士康的这次诉讼,不过是在道德上强化媒体对其的质疑和批评,把自己往"坏透了"这一个评价推。
我不知道富士康,一家经营上颇有章法的企业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糟糕的抉择,我甚至有些怀疑:决策人该不是会竞争对手的卧底,想用这个方法把富士康搞臭搞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