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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晒霜要出门前提前10-15分钟涂,这是流传甚广的一个守则。
这个守则很早就听说过,不过一直持保留态度,因为始终没有听说过合理的解释。纯物理的防晒霜依赖镜面反射来防晒,显然和时间无关。至于说化学性的,有人认为这段时间是留给防晒霜与皮肤表皮契合的,还有的则认为防晒霜需要与皮肤接触一定时间才能发挥作用——虽然这个说法我觉得属于无稽之谈。
今天看到,邱品齊医师在Blog上谈论到了这个问题(防曬產品裝有倒數計時器!?
),总算是有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这里做一个引用:
先前有文獻提到防曬產品需要在出門前15分到30分使用
是因為現在防曬產品多屬於乳化性基質
使用在皮膚後要讓防曬成分達到較均勻的分散效果
而讓整體防護效果更好是需要一點時間的
但即使不這麼做防曬效果還是有的
不可能說要使用後15分到30分鐘後防曬成分才會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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