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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中国 | 搞关系如何牟利?

(2016-05-12 14: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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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江湖中国 <wbr>| <wbr>搞关系如何牟利?          在关系社会崛起的早期,譬如晚明至清代,关系网诞生并非因由具体谋利目的,而是源于一种更深层的社会结构变革,即传统家族主义组织机能的衰退,以及大规模移民社会的降临,人口稠密地区的过剩劳力溢出家族聚集地,进入异乡的陌生人社会。从经济轨迹看,这一趋势的成因是旧经济体系的人口与土地、技术等其他资源配置在传统模式内的效用已经发挥到尽头,不再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求,因此劳动力亟待流动开来,重新配置与土地、技术关系,改良社会制度。与此同时,旧的传统中国契约组织,譬如传统集会结社,因缺乏法律制度和传统文化支撑,并未得到充分展开;而源于家族理念的泛家族主义模式,也就是中国式的近代组织形式——大规模关系网应运而生。关系网是管理移民和陌生人的近代组织形式,具有开放性和非正式性的特征,它将初级群体(熟人群)的角色符号注入次级群体当中(陌生人群),从而将初级群体规则扩展至次级群体,将陌生人变作熟人来处理,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基本社会组织原则。

        关系网诞生早期的主要功能,多仅限于陌生人依社会因缘结成临时合作联系,以管理各种社会生产组织,譬如作坊、工场、商铺、行帮、造反团伙等等。鸦片战争后,源于西方的法律文化和契约团体形式在中国渐次流行,挤压了关系网在主流社会的发展空间,因此关系网逐渐向法律规范以外发展,形成了法外的公众合作形式,也就是江湖的形式。民国以后,现代法治被确立为国家主流治理体系,而法治以外的法外利益分配份额则交由民间关系网安排。

        关系网的经营和运作,俗称“搞关系”,其根本目的是牟利,而牟利的主要原理是诉求权力的租金。众所周知,权力寻租是政治或经济腐败的主要依托形式,因此关系网寻租的本质也可看作权力腐败现象向外部延伸,既是权力腐败的产物,也是权力腐败的温床。正是权力中心以外堆积的大量寻租诉求,刺激了体制内的腐败蔓延,从而酝酿了权力腐败在中国的升级。

        所谓权力寻租,经济学家戈登·图洛克(GordonTullock)的定义是假设社会的经济交易在自然状态下存在着自发平衡体系,然后因权力介入而扭曲了经济交易的价格关系,与此同时这个价格差额被权力执行人刻意套取,就被称为权力“租金”。它被理解为是使用权力带来的额外、违法和不道德的收益,也相当于权力被当作资产出租而产生的收益,这是从经济学角度理解人类腐败的方式和路径。

        关系网乃属政治体制外,与权力何干?俗话说:权力不用白不用。在法治不健全的时代或国度,权力寻租若仅限于政治领域内,则其经济收益空间将极其有限,因公权力只负责配置经济要素,并不直接创造财富。若能向体制外扩展,与经营者沆瀣一气,与手沾财富的人结成同盟,则权力寻租的收益则可能呈几何级数增长。向体制外扩张,主要路径就要“江湖”,尤其是关系网。不依赖关系网作为中介,权力人直接到体制外向陌生人寻租,则容易遭致检举和司法系统制裁,保险系数很低。回顾中国的寻租活动,关系网不仅是权力寻租的交易媒介,也构成其保险体系,它通过熟人的稳定关系获得交易的隐秘性。而一旦关系网介入权力寻租,则寻租利益不再为官员独享,普通人也可以通过搞关系分享权力寻租的利益。与此同时,权力人的寻租利益则可能大幅度翻番。

本文摘自《江湖中国:一个非正式制度在中国的起因》,于阳 著,当代中国出版社,2016年1月江湖中国 <wbr>| <wbr>搞关系如何牟利?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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